20210426103328243391.docx&filename=《湖北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工作机制》.docx
附件 1 湖北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服务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函〔2020〕33 号)精 神,深入推进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百千万”行动,充分发 挥专家在服务企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制定《湖北省服务高新技术企 业专家工作机制》。机制如下: 一、动态更新专家库。根据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需求和近年来相关专家变化更新的情况,由省高企认定办结 合实际,每年定期征集一批专业水平高、诚信度好的专家纳 入专家库,大幅增补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降低专家重 复抽取的频率。各地执委会重点推荐本地高校院所及一线企 业技术、财务专家入库。 二、选聘专家服务团。依据历年评审记录筛选出责任心 强、熟悉高企政策、专业水平高的专家,省高企认定办组建 高新企业认定管理服务专家团队,各地相应组建专家服务团 队,做好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管理工作,创新高新 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渠道。团队组成人员共计 5 名, 分别是省专家服务团成员 2 名(省认定办指派 1 名技术专家 和 1 名财务专家),地方专家 3 名。 三、建立专家结对机制。省专家服务团队中省认定办指 派的专家负责对地方专家进行培训指导。地方专家负责对本 地企业开展培训指导,解决当地企业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四、实行专家轮训制度。省高企认定办每年不定期组织 评审专家培训,明确评审要求,加强纪律教育,提升专业水 平。 五、建立评审质量监测制度。省高企认定办将对专家评 审情况进行网上痕迹管理,并开展专家评审结果事后监管和 评审质量监测分析, 对存在不遵守评审纪律有关情况的专家, 一经核实确认将纳入诚信记录,对可能影响评审质量的行为 进行调查和纠正。 六、强化专家诚信意识。在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系统增设诚信 承诺和评审须知模块,将遵守诚信承诺和评审须知作为专家 履职的必要前置条件,专家须进行确认并遵照执行。对出现 违纪违规问题的专家,纳入诚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