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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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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班主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培养德、智、 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 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 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是经由学校批准兼职从事带班工作的 教职员工。原则上班主任的任期不低于 3 年。 第三条 班主任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力 量,在本班辅导员指导下,与辅导员一起做好学生思想政治 教育和管理工作。班主任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 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 第四条 选聘与配备 每个学生人数达到 20 人的行政班级可以配备 一名班主任。 第五条 班主任应当从我校在职在岗且具有干部身份 的教职员工中选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在专任教师和学生管 理职能部门的教职员工中选聘。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 称号且经选聘单位认可的,优先选聘。 第六条 班主任选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二)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 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原则上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 理、沟通协调能力; (四)能较好地处理本职工作与学生工作的关系; (五)专任教师申请担任班主任的,原则上应当在与所 教课程相关的班级中申请。 第七条 班主任的选聘程序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发布班主任选聘 工作通知; (二)各系提出学年度班主任选聘计划,报党委学生工 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批; (三)申请人申请; (四)各系组织选聘,拟聘用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审核,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五)各系予以聘用。 第三章 第八条 工作职责 班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具体内容: (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五 条有关要求,协助辅导员完成相应工作。 (二)日常管理和事务性工作 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学籍管理、评 优评奖、违纪处分(处理)、资困助学、宿舍管理、大学生 入伍、就业指导等事务性工作。 (三)学生思想教育和引导 1.全面了解学生情况。上岗三个月内应熟悉所负责班级 全体学生的家庭情况、性格特长和思想动态等基本情况;每 学年应与所负责的每位学生谈心谈话至少 1 次,了解学生思 想动态;协助辅导员开展问题排查并建立特殊学生档案。 2.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 神为指导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学期到所负责班 级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或社会实践活动至少 1 次;开展相应的诚信和纪律教育。 4.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 化。每学期到所负责班级参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 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主题教育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至 少 1 次。 (四)班级建设和骨干培养 1.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遴选、培养、激励工 作,每学期参与至少 2 次班级学生干部工作会议。 2.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组织建设工作,抓好班风班纪, 每学期到所负责的班级参加至少 1 次主题班会或主题团日活 动。 3.参加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与班级学生相关的重要活 动。 (五)学风建设与学术引导 1.掌握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计划,教育引导学生做好学 业规划,增强学生的专业认同和学习热情,及时发现并纠正 学生学习中的不良倾向;鼓励、指导和推动学生继续深造。 2.开展学业辅导、学业预警和学业帮扶工作。每学期至 少围绕学生学业成绩分析、经验交流、方法指导开展 1 次主 题班会,加强与辅导员和任课教师联络沟通,共同帮助学习 态度不端正和学业困难的学生改善学习状况。 3.指导学生积极开展各类学术创新活动,为学生争取、 创造参与各类学科竞赛的机会,营造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 教育引导学生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4.加强学风建设,宣传推广学风建设先进事迹,每学期 开展至少 1 次学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遵守课堂、 考试和学术纪律,对违反课堂及考试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 育,情节严重的,交由辅导员予以纪律处分。 (六)意识形态与安全稳定工作 1.协助辅导员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和学生思想政治 状况摸查工作。 2.熟悉学校和本系各类学生危机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 工作流程;在学生危机事件发生后,将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 领导汇报,并协助做好后续危机处置工作。 3.做好网络舆情引导与管理。通过微博、微信、QQ 等网 络平台,围绕党和国家重要事件和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 重要讲话、学校重要政策和发展等方面,主动发布文章或评 论,积极正面引导网络舆论。 4.密切关注学生的网络动态,及时掌握一些苗头性、倾 向性、群体性问题,与辅导员共同处理网络舆情事件;对通 过信息网络发表、传播影响国家、社会或学校稳定,损害学 校权益或声誉有关信息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维护 协助建立完善特殊学生心理档案库,普及心理健康教育 知识,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 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八)理论和实践研究 1.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能运用 理论分析、调查研究等方法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熟悉班 主任工作相关政策法规。 2.积极参与实践研究。积极参加学校和本系组织的相关 培训交流活动;积极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 究,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研究水平。 第九条 班主任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 行; (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四)在学生评奖推优、考核推荐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五)收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或其他明显超出正常 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六)对学生实施骚扰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学校规定 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四章 第十条 培养和发展 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第十一条 学校将班主任培训纳入学生工作队伍培训 规划。班主任应积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和培 训活动。 第十二条 新聘班主任原则上要参加岗前培训,做到先 培训后上岗。岗前培训由各系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各系要为班主任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五章 第十四条 管理与考核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是学校学生 工作的主管部门。班主任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和各系双重领导,二者共同负责班主任的选聘、培训、管理 和考核等工作;人事处负责落实担任班主任的教职员工在职 务聘任方面的相关政策;班主任应当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处 室)的业务指导。 第十五条 各系党总支书记和副书记要作为主要成员, 参与到班主任选聘、管理和考核的各个环节中。 第十六条 各系每月应召开至少 1 次班主任工作例会或 工作研讨会,专项布置或检查班主任工作,听取班主任对班 级工作的汇报。 第十七条 班主任的考核以学年度为单位,由所在系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一般在 班主任聘期届满前的 1 个月进行。各系应当坚持定量和定性 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系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原 则上应当包含学生评议、辅导员评议、所在系评价等指标。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 合格及以上的可续聘班主任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续聘班 主任岗位。 第十八条 班主任离开工作岗位达 1 个月以上者,应提 前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做好工作交接,各系审批同意后 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十九条 班主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从事班 主任工作: (一)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二)学生评议结果为不合格,在学生中威信较低的; (三)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事故,产生严重 不良后果的; (四)不能正常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的; (五)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的。 第六章 第二十条 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负责解释。 附 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 2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班主任选聘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 部门 职称 政治 面貌 □专任教师 人员 □学生管理干部 类别 □其他人员 是否具 □是 有干部 □否 身份 有无 学生 □有 工作 □无 经历 应聘 部门 现教 授课 程及 班级 在校 期间 获奖 情况 所在 部门 意见 用人 单位 初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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