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院合作长吉图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 1 省院合作长吉图科技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 为落实《中国科学院-吉林省政府联合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 区建设技术创新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加快推进长吉图一体化、长东 北建设,使中科院的科技成果与吉林省传统产业提升、战略新兴产业 培育有机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吉林省人民政府设立了“吉 林省与中国科学院合作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资 金”(以下简称省院合作长吉图科技专项资金)。2011 年省院合作 长吉图科技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目前开始启动。由长春分院、省科技 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省院合作长吉图科技专项资金是促进中科院与吉林省开展院地 合作的引导资金,专项支持中国科学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 创新成果在吉林省转化、规模产业化等项目。支持范围包括先进制造、 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国际合作等,重点方向包括 光电子、石油化工、汽车、轨道客车、农产品精深加工、电子信息、 生物制药、生物化工等。 一、项目申报的条件 本专项资金主要支持长春分院所属研究所(站)及其高新技术企 业、中国科学院域外研究所在吉林省实施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1、本专项资金遴选项目继续坚持“四不一先”原则,即关键技 术不成熟的不支持,市场前景不清晰的不支持,产业化队伍、项目后 续研发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到位的不支持,社会资源不匹配的不支持, 研究所和企业先期启动的优先支持。 1 2、项目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实现产业化的基础。 3、项目的市场前景好,目标产品明确,市场容量大,竞争力强。 在实施期内,能够较快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 著,且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吉林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竞 争力起到推动作用。 4、项目要符合吉林省振兴老工业基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原则上需有在吉林省域内企业的承接。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提供相应 的条件,项目实施时间不超过 3 年。 二、项目申报与确定的程序 1、课题组首先填写《项目申报表》,由各研究所的科技管理部 门对项目进行预审后,统一报给长春分院科技合作处; 2、长春分院汇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进行项目初审并对合作企 业进行现场考察,确定初选项目; 3、初选通过的项目编写《项目建议书》; 4、按《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合作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科技创 新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春分院汇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 专家进行项目论证; 5、论证通过的项目,填写项目任务书。 三、项目申报的几点要求 1、加强工作指导,广泛组织项目。请研究所加强项目申报工作 的组织协调,加强对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 2、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力求务实。加强对项目的筛选, 把项目筛选的着眼点放在对吉林省经济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上,成熟 一项,申报一项; 3、坚持实事求是,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 2 对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 报材料真实可靠,经费预算科学合理; 4、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盖章)与电子版材料(以电子邮 件方式)一并报送到长春分院科技合作处。 5、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1 年 6 月 10 日。 联系人:张 嬛 电 话:0431-85393967 传 真:0431-85393006 E-mail:hzhang@ms.ccb.ac.cn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