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docx
院学字〔2017〕118 号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住宿管理,创建文明、健康、安全、 和谐、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优良的品德和良好 的作风,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 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试行)》等有关 文件精神,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 我监督”的四自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 第二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学生 公寓中心和校学生会女工部、宿管部共同承担。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 第三条 具有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 学生具有在学生公寓住宿的资格,其住宿由学生处学生公寓 服务中心统筹安排,所在院系具体安排、分配床位。 第四条 住宿分配本着男女分楼住宿、院系相对集中住宿 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 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流程办理入住手续后方可入 住指定床位,未经学生公寓中心和所在院系批准不得自行调 换床位。 第六条 学生不能私自调换宿舍,如遇疾病等特殊情况需 要调换宿舍的,须经所在院系批准、学生公寓中心同意后方 可进行调换。 第七条 毕业、退学的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办 理相应退宿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宿舍;因休学等其他 原因离校半年以上的,应向学生公寓中心和所在院系申明, 并办理退宿手续,返校前一个月向学生公寓中心和所在院系 提出书面申请,再安排床位。 第八条 已经住宿的学生如自愿申请退宿,须经所在院系 批准,并与院系签订安全等相关协议,按规定交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备案。已在学生公寓办理入住手续,又私自到校 2 外住宿者,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按学生手册规定处理。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 范工作。 第十条 严禁带陌生人进入公寓。对尾随跟入的陌生人, 有义务劝止。 第十一条 宿舍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严禁私自换锁或 另加门锁,因特殊情况换锁的应向该楼值班室交送一把应急 备用钥匙。 第十二条 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关好窗,应将现金及贵 重物品等个人财物锁好,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 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校 保卫等部门。 第十四条 严禁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违者按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宿舍内严禁储藏或使用易燃、易爆、强腐蚀性 物品,严禁使用明火、违章电器,严禁私拉电线、盗用公共 用电。 以下电器在学生公寓内均属“违章电器”: 1.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锅、电热水器、微波炉、 电磁炉等、大功率吹风机等; 2.500W(含500W)以上的单个大功率电器。 3 以下行为属于私拉电线: 1.从房间外(含公共场所)引出线路的; 2.从房间内引出线路至本房间外的; 3.本房间内串接插座。 第十六条 来访客人必须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学 生公寓。 第十七条 不得在非来访时间接待来访人员,在非来访时 间接待他人停留超过1小时的视为滞留。留宿外人行为视为 违规留宿,一经发现交由所在院系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被留宿人月交保卫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禁止转让、出租学生公寓床位。 第十九条 不得在学生公寓内进行影响公共秩序或他人 身心健康的活动,正常休息时间内严禁打牌、唱歌等娱乐活 动。 第二十条 不得在学生公寓内饲养和携带影响公共秩序 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动物。 第二十一条 应保持学生公寓室内卫生,爱护学生公寓公 共区域环境卫生,每日按时打扫宿舍卫生,宿舍门口周边属 于该宿舍卫生保洁范围。 第二十二条 爱护公共物品,正确使用学生公寓内的公共 服务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因使用不当等人 为因素造成学生公寓公共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严禁私 4 自改变学生公寓公共设备设施的位置和功能;严禁乱贴乱画、 私自整修宿舍。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宿舍内严禁私自装修,严禁改变、 破坏房屋结构和功能。 第二十四条 提倡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提倡节约用 水,杜绝长流水现象发生。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五条 学校积极开展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活动,对表 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公寓处理违规学生的方式分为口头书 面警示、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三种。其中纪律处分依据《郑 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公寓内一经发现有以下行为,将视情况 向当事人口头或送交书面警示。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当事 人应予以赔偿: 1.私自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私自移动、搬动家具导,致宿舍室内布局影响整体效 果的; 3.私自在所在宿舍内调换床位的; 4.不按照指定位置停放车辆(如自行车、机动车)的; 5.使用公用物品(如工具等)不及时归还或丢失的; 5 6.大声喧哗或运动等影响公共秩序和他人学习、休息的; 7.在非指定地点张贴、散发海报、广告等宣传品的; 8.对安全造成隐患,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9.未按规定打扫宿舍或宿舍卫生检查中不合格的; 10.其它轻微违反住宿管理办法但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行为。 第二十八条 一经发现学生公寓内的以下违规行为,将协 同所在院系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 当事人应予以赔偿: 1.在工作人员检查时拒绝出示个人身份证明的; 2.阻挠学校工作人员或学生组织进行内务卫生、安全用 电、家具物品、住宿秩序等检查的; 3.未经批准私自悬挂条幅等各种宣传品的; 4.对房间或阳台进行装饰(如钉钉子、粘贴图片等)导 致不能恢复原貌的; 5.对室内公共家具或设施进行装饰或改装(如装锁等) 导致不能恢复原貌的; 6.未经批准私自调换房间的; 7.私自更换门锁,或私借钥匙给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 8.饲养和携带宠物的; 9.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10.使用违章电器的; 6 11.私自使用公共电源的; 12.从事租赁、销售等经营活动的; 13.故意帮助小商贩等外来人员藏身,以逃脱检查的; 14.有向学生公寓楼外倒水、投掷物品、吐痰等不文明行 为的; 15.有其它造成公共秩序破坏、设备设施损坏或环境卫生 污染等行为,尚不足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指学生公寓是指郑州铁路职业技 术学院的各类学生住宿建筑物。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自 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 本制度为准。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6 日印发 7 附件: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宿舍标准 条目 序 号 子目 1 门面 门上无灰尘,无污迹,无鞋印,无损坏,标识规范 3 2 门窗 洁净无灰尘,无损坏 2 标 准 内 容 分值 门 床上 3 门前卫生 无垃圾、物品堆放 4 4 观察窗 3 5 被子叠放 被子叠成“豆腐块”状,放在近窗一头,正面朝门,被边距 床沿 10cm,被子里不夹异物 7 6 床单摆放 铺放平整,两边不超出床沿 3 7 被子床单 被子与床单勤洗换,干净无污迹,无破损 2 8 枕头枕巾 枕头枕巾干净整洁摆成方块,放于被子与墙壁间成一条线 4 窗明框净,玻璃完整无缺损无贴纸 9 整体 床面简洁明快平整,无杂物 2 10 鞋子 按床号顺序分左中右摆放于 2 号、6 号床鞋架上下, 鞋尖 向内,鞋跟朝外与鞋架外侧面相平 7 11 鞋子 数量 每人四双(含拖鞋),多余鞋可整齐放于壁柜内 2 12 整洁度 床下干净整洁,无痰迹,无灰尘,无蜘蛛网,无烟头纸屑 2 地面 13 洁净度 干净明亮,无积水,无汚痕 4 14 桌面 桌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允许摆放电脑、茶杯,其它杂物 不许摆放 3 桌凳 15 桌斗 桌斗里面可放脸盆,洗漱用品,洗衣粉等用品,要干净,整 齐,有序 7 16 桌椅 桌子统一摆放在 3 号和 4 号床下,椅子、凳子放入对应桌下, 2 不许摆放其它物品 17 书架 能摆放书籍和作业本,干净整齐,不许摆放其它物品 3 18 玻璃 玻璃干净无污迹,无破损,窗框干净且无灰尘 2 窗台 无灰尘,无杂物,允许晾晒干净的湿鞋。窗框上禁止吊挂鞋 垫、袜子等杂物 2 晾衣架 洗净衣物整齐挂在晾衣架上,干燥后立即收回叠好放入衣柜 内,不许挂其它杂物 2 床下 书架 阳台 19 8 阳台 左侧摆放拖把、笤帚、簸箕和脸盆,右侧摆放行李箱,要求 整齐干净,无垃圾存放 7 20 四周 墙壁四周及天花板上无灰尘、蜘蛛网 2 墙壁 21 贴挂物 宿舍内无张贴,悬挂物品。无钉子,挂物 3 22 壁柜 壁柜面干净,柜内物品不外溢,人走落锁,锁柄完好 4 23 灯具电扇 干净,无灰尘,无悬挂物,线头包扎完好 2 24 脸盆 有脸盆架的放于架上,无盆架的放于桌斗和阳台左侧处 2 其他 25 毛巾 将毛巾竖对折,横挂在 3 号和 4 号床下并靠近窗一头,排列 成一条直线,不许挂其它物品 7 26 暖瓶 整齐放于 3 号和 4 号床与墙壁间隔处 5 27 厕所 地面净,便池净,无积水,无杂物堆放 2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