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环境文化宣传阵地管理办法》(西财党宣字[2007]5号).doc
西财党宣字[2007]5 号 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学院 环境文化宣传阵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 为加强校园环境文化宣传阵地管理,营造积极、健康的 校园环境文化氛围,为学院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现将《西安财经学院环境文化宣传阵地管理办法》印发你们, 请遵照执行。 2007 年 9 月 18 日 主题词:校园 宣传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报:省教工委宣教处 抄送:院党委委员,院领导,档(2)。2007 年9 月19 日印发 打印:李绒 校对:宋敏 共印 30 份 西安财经学院环境文化宣传阵地管理办法 校园环境文化宣传阵地是学院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宣传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介绍学院工作动态、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创建“文 明校园”,维护和保持学院稳定的重要方面,也是学院校园文化的 微缩景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宣传工作,加强宣传设施的管理和 使用,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西 财党字[2005]24 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宣传橱窗(栏)的管理 1、管理机制 为使学院现有的宣传橱窗(栏)更好的服务于学院的中心工 作,更多的宣传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增加学院与各部门工作 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和相互促进, 决定对全院宣传橱窗(栏)实行“统一协调、分级管理、明确责 任、评比表彰”的管理机制。宣传部对全院宣传橱窗从宏观上负 有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 2、管理类别 在具体管理层次上,全院宣传橱窗划分为院管、学院与职能 部门共建、各部门管理三个类别。院管宣传橱窗由党委宣传部直 接主办,着重从宏观上宣传、报导学院工作,及时反映学院的重 大新闻,配合学院的大活动、大事件作整体宣传;学院与职能部 门共建的宣传橱窗由职能部门主办、宣传部协办,以宣传介绍学 院某一方面的内容为主;部门宣传橱窗由各部门自主办理,以宣 传部门日常工作为主。宣传部根据学院发展和变化情况,对全院 的宣传橱窗(栏)进行统一规划,并根据资源情况进行合理的分 配使用,各单位不得私自增减、拆除,对分配使用的橱窗要认真 管理,经常保持整洁,如有损坏,要及时修补。 3、内容要求 宣传橱窗(栏)的内容应贴近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贴近学 院的中心工作和师生员工的实际,及时准确反映学院工作的最新 动态,确保宣传内容的实效性和真实性;要立足正面宣传,突出 主旋律,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和政风;要在服务中心、 凝聚人心上下功夫,紧密围绕学院的育人目标,凝聚人心,鼓舞 士气,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引导广大师生既要看到学院的历史 成就,又要正视学院的发展现状,更要前瞻学院的美好未来,从 而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意识,增强师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共同 推进学院事业的发展。 4、出刊程序和周期 为了确保各宣传橱窗(栏)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发挥正 确舆论导向,同时为了便于对各宣传橱窗(栏)进行有效管理, 学院所有的宣传橱窗(栏)在宏观上受宣传部的指导、监督和协 调。宣传部每年初根据学院党政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全年乃至每 期宣传的基本主题,各主办单位可结合学院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 具体规划、组织内容,体裁多种多样,形式丰富多彩。每期内容 应主题突出,图文并茂,提倡自己动手,编排写画,节省费用。 宣传橱窗每年至少出五期,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也可根据 需要出增刊和专刊。 5、评比和奖惩 有关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橱窗(栏)的工作,党委 宣传部成立宣传橱窗(栏)评委会。对各单位每期宣传橱窗进行 检查和评比打分,年终根据积分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 并将其作为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重要参数之一。 二、条幅、展板、广告及其他宣传活动的管理 1、宣传部负责全院校园环境文化宣传工作的管理,学院党委、 行政的会议及大型活动的宣传由宣传部策划并组织实施;二级学 院(部、处)级专项活动的宣传一般在宣传部的指导下,由活动 主办单位实施。各二级学院和单位在学院内、外悬挂条幅、展出 展板、散发传单时,事先都要向宣传部沟通,对宣传的内容、地 点,宣传的形式、时间要报批备案,谁悬挂、张贴,谁负责及时 清除。不经允许不得擅自悬挂。禁止私自悬挂、展出、散发在内 容上有严重问题,在形式上粗俗低下的宣传品;禁止在校内出售 盗版、淫秽的书籍,否则,必须追究当事部门领导的相关责任。 2、对院内广告必须严格管理,院内所有广告的发布,必须报 经党委宣传部批准,凡未经审批而发布的广告招贴、灯箱、牌匾、 条幅、布幔、霓虹灯、路牌以及院内各媒体上的广告,学院保卫 部门将根据校园综合治理条例采取相关措施予以限制或取除。 以赢利为唯一目的的广告及产品推销活动,原则上不得在校 园内发布,凡在校园内设立的涉外霓虹灯、射灯路牌等广告及公 益性活动,除经宣传部严格审批外,还需符合政府广告管理部门 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一般的“通知”“布告”和“讯息”,要在专门的“宣传张贴 栏”内张贴,不准在院内乱贴乱画,更不得胡乱张贴和学院无关 的其它内容的宣传品。 附:校园横幅展板悬挂摆放申报表 二 00 七年九月十八日 校园横幅展板悬挂摆放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横幅展板 内 容 申报 尺寸规格 申报悬挂 摆放地点 悬挂摆放 起止时间 月 日至 月 所在部门 部门领导签字: 意见 年 月 日 宣传部 审批意见 宣传部长签字: 年 月 注: 此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申报部门,一份留党委宣传部备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