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沧水铺镇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x
益阳市沧水铺镇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沧水铺镇人民政府系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办公地址位于赫 山区沧水铺云峰路。根据赫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 发赫山区乡镇机关智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件精神,本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人武部、上级政协交办的 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教育、工青妇、民族 宗教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等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 落实。 (2)、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管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 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 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3)、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 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4)、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一、二、三次产业 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发展乡镇工业、科技科普、安全 生产及监管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及统计等 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 其他工作。 (5)、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建立健全、组织救灾救 济、辖区殡葬改革、婚姻管理、城乡困难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 优待抚恤、“五保户”和“三无”对象的供养;劳动力资源管理、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险服务; 承担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扶助、维权等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和 地方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计生数据、信息的 收集、调查和统计上报,落实人口计划;负责对计划生育服务站 的归口管理和对计生协会工作的指导;负责对村级计生工作管理 和人员的培训。财政所:主要承担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 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专项资 金管理、财政监督、税收协管等工作。 (7)、承担农技、农机、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和 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等工作。 (8)、完成上级政府办交代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沧水铺镇政府预算编制单位 9 个,机关工作机构统一设置为: 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维护社会稳定 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和农 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牌子)、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人口和计划 生育办公室、财政所、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文体卫站、水管站、 农业综合服务站。目前,在职编制人数 93 人,其中:行政编制 40 人,事业编制 53 人。退休人数 44 人。分流人员 60。遗属 22 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沧水铺镇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 纳入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沧水铺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8 年年初预算数 4399.8 万元,其中,一 般公共预算拨款 1548.04 万元,非税收入拨款 150 万元、其他 收入 101.76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预算拨款 2600 万元,收入 较去年增加 458 万元,主要是干职工人员增加及津补贴上调。 2、支出预算,2018 年年初预算数 4399.8 万元,其中,一 般公共服务 4201.39 万元,农林水支出 198.41。支出较去年增 加 458 万元,主要是干职工人员增加及津补贴上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48.04 万元,具体安排情 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 年年初预算数为 1199.75 万元,是 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 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 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 年年初预算数为 348.3 万元,是指 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 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 补助等。其中:信访维稳支出 15 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 等方面;农村清洁工程 27.05 万元,主要用农村环境卫生等方面; 社区经费 13 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事务建设等;补助村级组织支 出 198.41 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建设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 年镇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8.6 万元,比 2017 年预算减少 3.2 万元,下降 4.46%。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67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 费 14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1 万元(其中,公务用 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46 万元),因公出国(境) 费 0 万元。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17 年减少 1 万元,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 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 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 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 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 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 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 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 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