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docx
苏州市 2023 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报考须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 规定》、《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苏州市 2023 年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苏州市 2023 年市 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一、报考须知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网上报名诚信协议书,使用在有效期 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 完整地填写信息。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 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 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按 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 按虚假填报处理。 二、年限问题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1 日。 三、岗位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学历】一栏中,要求“本科”的,应聘人员须以本科学 历(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及以上”的,既可以本科学历(专业) 报考,也可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要求“研究生”的,以此类 推。 (二)【其他条件】一栏中,要求“职称”、“大学英语四(六) 级”、“计算机等级”等,须于报名截止前(2023 年 3 月 3 日)取 得相关证书 。 四、学历问题 按照我省统一规定,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其他国民教育(自学考 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以及国(境)外教育等学 1 历,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均可用于报考。 “2023 年毕业生”,指在 2023 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 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原件)的普通高校 2023 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 可放宽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国(境)外同期(2023 年)毕业人员, 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 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2023 年 1 月 1 日前毕业)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 可报考。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具有 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的考生,其第二学位(须普通高等 学历)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 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境外学历的认证工作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 负责。境内高校往届毕业生因学历证书遗失等原因需进行学历证书认 证的,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 询 。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 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 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 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 (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报考。 六、关于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问题 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 026),招聘对象为: 在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在军队服现役满 5 年(含) 2 以上或 2022 年退出现役的苏州生源或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 集体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其退役时间可以退出现役证等为证明。 苏州生源是指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苏州户籍的考生。户籍以 户口簿为准。 七、专业问题 (一)专业须如实填写,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2023 年毕业生所 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取得毕业证 书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生所填专 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 凡有弄虚作假者, 一经查实,将视作虚假填报,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 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 (二)专业审核以《江苏省 2023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 目录》为准,目录不按照“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 的结构划分;目录中第 2 列为“大类”名称,第 3、4、5 列为各学历 层次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某些 专业同时存在于多个大类中,或者与其他大类中的某专业相近,均可 认定属于这些大类。 (三)专业审核坚持前后宽严一致原则,对每位考生一视同仁, 具体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对于要求专业大类的岗位,审核尺度适当 从宽。对于要求具体专业(非大类)的岗位,如实际审核中有符合岗 位要求的相近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审核通过,并 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公 布,相同专业考生也可报考。要求专业大类或专业不限的岗位不再公 布。 八、2023 年毕业生报名问题 (一)2023 年毕业生,指在 2023 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 3 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原件)的普通高校 2023 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 可放宽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 (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2021 年和 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 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 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 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1 年、2022 年)毕业且报名截 止前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 2023 年毕业生岗位。 (三)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 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 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 2 年内(截止 2023 年 8 月 31 日)的,可应聘面向 2023 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 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 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 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 后 1 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 2023 年毕业生岗位。 九、工作经历问题 工作经历是指截止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 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 证明。 (一)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 务员或参公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 4 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 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工作 经历。 普通高校 2023 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 作经历。 (二)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 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 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 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 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十、身份证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 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信息 要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必须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 (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十一、回避关系问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 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 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 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 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 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 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5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有上述回避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 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必须实行回避。 十二、资格审核其他问题 (一)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 以报考: 1.取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合格证书或 CET4 测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 6 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 80 分(老托福 550 分)及以上; 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 CET6 测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二)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 以报考: 1.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 CET6 测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 6.5 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 90 分(老托福 580 分)及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 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 书或成绩通知单。 6 (三)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为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 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视同 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四)以考代评的职称、专业英语等级等证书,成绩合格日期在 报名截止日之前,且在官网(或官方委托的网址)上可以查询到,或 者有官方的合格成绩单,可以报考有相应要求的岗位。 (五)岗位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 类)证书的,取得证 书可以报考。参加 2022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通过 A 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 通知单,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证书。 友情提示:请各位考生尽早完成网上报名。最后 1 天报名的考生 较多,审核有 24 小时的时限,所以初审结果可能在报名截止后作出, 如审核不通过,将无法改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2 月 23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