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友谊路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docx
2021 年友谊路街道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是“十四五”时期 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人民 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深入推进本街道 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全面依 法治区委员会 2021 年工作要点》和《2021 年宝山区法治政 府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结合本街道实际,提出 2021 年本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为街道中心工作和人民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 冻结、扣押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 益。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落实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 免罚清单。持续落实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严格开展公平竞争 审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 所、司法所、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实施《上海市知识产权保 护条例》。(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市建设管理事 务中心) (二)加强城市治理法治保障。坚持以人为本,以政府 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为牵引,围绕 “高效办成一件事”“高效处置一件事”,充分发挥法治在 1 推动部门职能整合、业务流程重塑、体制机制优化等方面的 保障作用。深入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让群众感受到 法治的威严度和城市的温暖度。(责任单位:城市运行管理 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司法所) (三)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关于宝山区加强 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与任务分工》,以实现乡村法治可 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为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法治保障。(责任单 位:营商环境办、司法所、炮台村)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依法统筹做 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责任单位:党 政办、社区管理办牵头,各居村和相关部门参加) (五)完善“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建设。持续提升政 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化首问负责、一次告 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预约服务等制度,提升政务服务 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责任单位:社 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六)提升和优化监管水平。落实年度事中事后监管重 点任务清单,推动有关部门综合运用各类监管方式,进一步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 网+监管”,实现从职能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综合监管、 “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责任单位: 2 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 相关部门参加)跟踪落实市政府在全市推广“证照分离”改 革试点举措,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 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共四类改革形式,做好对接执行,并抓 好批后监管。主动对接、及时贯彻全市“一业一证”改革部 署,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 更好激发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各 相关部门参加)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七)全面落实本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 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 7 个配套文件,规范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 党政办牵头,各部门参加) (八)加强行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提高法律顾问 队伍建设水平,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 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党政办、司法所牵头,各居村和各 相关部门参加)出台本街道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相关意见,提 高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司法所) (九)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清理。加强对各部门 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审查,控制规范性文件数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 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机制,运用好评估工作成果, 为修订和废止提供客观依据,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实 3 施效果。(责任单位:党政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十)深化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深化落实行政执法综合 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管理制度,推动在执法装备、编制、待遇、职业保障等方面 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区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 工作的指导,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执法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司法所、各相关部门)推进 完善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对行政执法 单位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 人员培训体系。(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各相关 部门参加)加快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处罚 事项下沉工作,充实基层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力量,加强执 法人员业务指导、教育培训、执法监督。(责任单位:综合 行政执法队、司法所、各相关部门) (十一)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 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开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 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司法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运 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严格规范公正 文明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十二)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落实市场轻微违法 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要求。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冻结、扣押 4 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责任 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党政办、应急管理中心、 综合行政执法队、社区管理办、社区平安办、友谊路派出所、 双城派出所)推动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强化互联网平台 企业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 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加大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政府规 章的执行力度,督促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加强对城市房屋安 全的日常巡查、专项排查和安全检查。(责任单位:综合行 政执法队、社区管理办、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三)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应诉覆盖率,提升出庭应诉水平。(责任单位:司法所牵头, 各行政应诉部门参加) (十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建立疫情信息及重大信息 发布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 社区党群办、相关部门)抓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党政办牵头,各部门参加)。加强 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贯彻落实《关于进 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 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集中清理规范工作。(责 任单位:党政办、营商环境办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五)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落实《上海市促进多 5 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健全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促进 争议实际解决。(责任单位:司法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建设, 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及时性、有效性。(责任单 位:司法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十六)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健全依法分类处理群众 诉求机制,积极引入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信访矛盾化解。 (责任单位:信访办、司法所) 七、加强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十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内组织 不少于一次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充分认识习近平法 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增 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将习近 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本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 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强大 动力。(责任单位:法治办牵头,各部门参加) (十八)加强法治培训。街道领导班子每年举办两次以 上法治专题讲座。(责任单位:社区党群办、党政办)组织 开展本街道法治工作培训。(责任单位:司法所牵头,各部 门参加)街道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 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相关重要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各部 门)加强行政复议业务培训,提升本街道行政复议规范化水 平。(责任单位:司法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6 (十九)加强普法宣传。制定本街道“八五”普法规划,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 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单 位:司法所、社区党群办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二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职责。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情况的检查。(责任单位:法治办牵头,各部门参加)将党 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 年终述职。(责任单位:社区党建办) (二十一)加强考核评价。将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纳入绩 效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 作用。(责任单位:社区党建办、法治办)配合做好上级对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查工作。(责任单位:法治办牵头, 各相关部门参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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