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docx
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管理 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以下简称 “专项”)管理,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与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等相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面向支撑和服务决策,开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和科技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研究,坚持突出重点、有限目标、 统筹管理,着力形成适应决策需求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省科技厅是专项组织实施的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专项预 算编制、指南发布、项目立项、资金安排、监督检查、组织验 收等。 第二章研究方向 第三条科技创新形势分析研究。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 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开展科技创新发展态势研判、重大 理论问题和科技创新规划等研究,提供决策参考。 第四条科技创新重点举措和任务研究。重点围绕创新型省 份建设、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全 创改”和推进“三重一创”、创新发展支撑体系、合肥综合性 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开展产业和企业技术创新、 区域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载体、创新人才、科技服 务业、科技金融结合、对外科技合作、社会发展机制、专利发 展以及“双创”等研究,支撑重大决策部署、重点举措凝练和 重要任务落实。 第五条科技体制改革和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围绕深化科技 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研究提出重大改革思路和 措施建议。围绕完善科技法律法规,健全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提出及时适用的建议,强化法律政策储备与参考。 第六条科技创新基础问题研究。围绕强化科技基础性工作, 开展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科技报告、创新调查、创新数 据(统计)、科技监督与评估等制度研究。跟踪创新前沿,及 时预测重大技术方向,支撑科研统筹布局。 第七条科技创新环境及其他决策亟需的相关研究。针对科 技创新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科技创新服务,净化优化科 技创新环境,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省委省政府决策亟需和领导 交办的相关任务,开展重大专题调查研究。 第八条培育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队伍。围绕完善创 新决策咨询机制,统筹科技创新智库发展和研究任务实施,培 育并持续、重点支持若干研究能力强、管理规范、运行高效、 支撑决策效果好的战略研究团队。 第九条其他支撑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研究课题。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专项项目管理职责如下: (一)省科技厅有关处室(含知识产权局,下同)采取“需 求出题、统筹安排”形式,围绕科技改革创新和科学决策需求 凝炼选题,政策法规处负责收集并与其它自选课题一起作为年 度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的依据。 (二)省科技厅有关处室负责专项项目的申报初审推荐、 组织实施推动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均可 按照规定申报专项项目。不受理公民个人申报。 (四)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 体,对项目申请、组织实施、资金使用、项目验收、条件保障 等方面承担法人责任。 (五)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下同)是项目实施和资金 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经费使用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第十一条专项项目合同书是各管理方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的 主要依据。省科技厅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专项项目合同书,明 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合同规定组织实施管理。项目 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不能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不能 执行确需变更或终止合同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 请,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后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参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项目由多家单位合作实施的,项目承担单位要与合作单位 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资金安排、知识产权归属、 法律责任等。 第四章项目立项 第十二条根据研究内容,专项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 目。政策法规处根据需求征集情况,提出专项的年度总体考虑, 征求相关处室和有关单位意见后,报经厅务会审核后,统一发 布年度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限时归口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及窗口受理申报。 第十三条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组织专家对 项目任务进行评议审核,提出拟支持和预算安排建议等,经厅 务会和党组会议审定后,下达年度专项研究计划。 第五章项目执行与验收 第十四条研究项目按年度实施,完成时间原则上在 1 年以 内,最长不超过 2 年,需长期研究的可分年度安排。 第十五条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技 计划项目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要求执行。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支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项目执行期满,按照《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实施细则》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第六章成果管理 第十七条加强研究成果的汇集、梳理和应用。项目执行期 满提交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最终成果。政策法规处根据决策 需求对相关重点项目进行跟踪,会同相关处室和单位,及时凝 炼研究成果并汇编报告。各有关处室按分工推动研究成果在实 际工作中应用。 第十八条专项成果产出的知识产权按国家科研成果知识产 权管理规定管理。研究形成的报告和成果,需注明“安徽省科 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资助”和相应编号。 第十九条专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处室和项目负责人及 有关人员应按国家科技保密有关管理规定,做好科技保密工作; 按国家和省关于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 目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第七章项目监管 第二十条省科技厅会同有关单位根据专项实施进展情况在 一定时期内对项目实施绩效开展评估。绩效评估工作可委托评 估机构或专家评估组开展。评估内容一般包括任务部署、组织 管理、成果产出、人才队伍、目标完成情况、效果与影响等。 第二十一条省科技厅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承担单位履职 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今后项目立项的 重要依据。相关单位和人员应自觉接受监察、巡视、审计、财 政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在项目申请、组织实 施、验收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制度规范建 设,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三条项目研究人员和评审评估专家要强化自律意识, 弘扬科学精神,恪守科研诚信,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项目 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二十四条厅纪检部门和相关职能处室应及时受理、组织 调查相关问题的举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涉嫌违纪违法 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 行。 想来生活,从来就不是阳春白雪的神话。光阴的陌上,总有风自八方来,或许是忧凄,也许是欢喜 ,无论怎样,都是岁月最真的馈赠。 待到老去的那一日,偶尔有回忆念及了过往,依旧还会有初初的心动,流转了眉眼。而那一路迤逦而来的美好,一步一步写就两个梅花小楷——日常。 暖阳小窗,无事此静坐。杯盏光阴,又在指间如风轻过,回首,依稀还是那年秋,低低一低眉,却已是春光葳蕤。 光阴荏苒,而流年从来也不曾缺少错乱和犹疑。是否在这样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里,一切的纷扰是非,终究会给出一个水落石出的答案。 轻倚初春的门楣,且把盏清风,问心明月,让来者可来,去者可去,宿命里的拥有,一一欣喜悦纳。而我也只需以花香绕肩的美,步履从容的,走过生命里的山山水水。 若说,那一程走旧的时光,已然温暖了我的眉眼。那么,在明日那个花满枝桠的清晨,我依旧愿意轻踮了脚尖,重行在与你初见的陌上,只待,与你折柳重逢。 然后,在你温热的耳边,把一些前生来世的故事,反复的吟唱。只盼,你在莞尔低眉时,与我轻轻的相和。 所谓素年锦时,或许就是这样的一程光阴吧。私心里常想,最好的感觉,莫过于煨一味小众烟火,暖一世红尘时日,对坐心爱之人,行做欢喜之事。即使偶尔有湿润盈满了眸底,也请相信,我的 泪里,没有忧伤。 懂我的你,是否也如我一样,遗忘了所有的言语。只是在掌心,一遍遍描摹一个人的名,那是切入骨髓的念,合着心脉的韵律,默默诉说一句话,让我们在这无边的春色里,相爱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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