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数据库的通知.doc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关于建立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数据库的 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科 学知识普及工作(以下简称“社科普及工作”)的大众化、 社会化和经常化,更好地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 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我市广大公民的科学文化 素养,充分彰显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 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充分发挥社会科学在推进 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五个重庆”建设中的重要作 用,根据中共中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 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 号、渝委发【2004】17 号)文件精神和《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相关规定, 经研究,市社科联决定从 2011 年开始建立重庆市社会科学 普及专家数据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我校各单位符合条件的社科理论工作者,都可以申报 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 二、申报条件 申报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数据库的专家,需同时具 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心 社科普及事业; (二)学术水平高,理论功底扎实,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或正处以上职务; (三)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主持过省(部)级社科普 及课题一项及以上的;以第一作者出版过社科普及读物一部 及以上的;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社科普及论文两 篇及以上的;独立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社科普及活动,社 会反映良好;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 60 周岁以下。 三、主要任务 通过遴选进入重庆市社科普及专家数据库的专家,可以 承担以下任务: (一)参与我市社科普及规划项目选题的编写和指南策 划; (二)参与我市社科普及作品的评审、成果鉴定和评奖 工作; (三)参与我市社科普及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 (四)参与我市社科普及事业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遴选程序 遴选我市社科普及专家的程序是:在个人申报和所在单 位审查推荐的基础上,再由市社科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最终 审定。其具体程序为: (一)申报人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库信息采 集表》,并附申报人本人相关成果复印件和有关佐证材料, 报本单位进行全面审查; (二)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申报人所填写的《重庆市社 会科学普及专家库信息采集表》上签注推荐意见,申报人所 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需由所在单位签注“复印属实”等意见 并加盖公章(注:所在单位指学校,各学院不用签署意见和 盖章); (三)市社科联对通过所在单位审查的申报材料组织相 关专家进行终审,根据专家的终审意见最后遴选并确定入库 专家名单; (四)将遴选结果进入重庆市社科普及专家数据库,并 向入库专家颁发《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荣誉证书》。 五、管理制度 (一)重庆市社科普及专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 年调整一次,凡是符合条件的及时增补进专家库;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退出专家库:①年满 60 周岁的专家;②调离本市的专家;③连续三年在社科普及领 域没有作为的专家。 六、工作要求 (一)遴选社科普及专家入库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 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 除撤销其申报资格外,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社科 理论工作者申报我市社科普及专家,做到凡是符合申报条件 的专家都能申请入库; (三)凡符合条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请登陆重庆社会 科学网,下载《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库信息采集表》, 并如实填写个人资料; (四)各有关单位将专家信息采集表汇总后,于 2011 年 4 月 10 日前,分别将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并送交科研 处计划成果科。 联 系 人:刘佳瑜 联系电话:65362357 电子邮箱: kyc7@cqnu.edu.cn 附件: 1、 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采集 表.doc 2、 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汇总 表.doc 科研处 2011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