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机构间合作专项实施细则.doc
中国科学院国际伙伴计划 双边机构间合作专项组织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国际伙伴计划—双边机构间合作专 项(以下简称“项目”)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依据《中 国科学院国际伙伴计划管理办法》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双边合作协议规定的其它项目(如:人员交流、 双边会议、联合实验室等)资助内容不受本细则约束。 第二章 项目设立 第三条 国际合作局相关地区处与境外合作机构进行沟 通协商,形成初步项目设立方案。项目整体经费须经国际合 作局综合处会签。项目设立方案和项目整体经费须经局长办 公会审议批准。 第四条 双边合作机构完成各自项目设立批准程序后,项 目方可开展后续实施工作。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五条 国际合作局根据院级协议内容的约定,与境外合 作机构共同确定征集时间并发布申报指南。 第六条 项目申请人应按申报通知要求在 ARP 系统中填 报,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1 第七条 依托单位须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和遴选后,提 交至国际合作局。涉及生物与资源环境领域的项目,应按照 《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生物与资源环境领域国际合作科技 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发际字〔2020〕30 号)有关 要求执行审批流程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 项目的评审方式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项目的中 方评审专家一般不少于 3 人。根据需要,中方项目初审可采 用函评或现场评估方式。 第九条 预算金额 90 万及以上的项目应纳入当年国际伙 伴计划预算评审。 第四章 立项与执行 第十条 通过双方评审的拟立项项目及资助金额须经国 际合作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批立项。 第十一条 院级协议中对项目的终止与变更有规定时, 按院级协议的有关文本内容执行。 第十二条 院级协议中对项目的终止与变更未有规定时,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在 ARP 中提出重大事项变更申请,并提 交境外机构合作团队的知情同意函。依托单位须对项目重大 事项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并函报国际合作局。 第十三条 国际合作局按流程与境外合作机构协商后提 2 出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涉及预算调整或项目终止 的须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第五章 结题与验收 第十四条 项目的结题与验收由国际合作局商依托单位 后,根据需要采用以下三种形式: (一)当单个项目总经费额度小于 90 万元时,原则上采 用委托验收的形式,即经国际合作局委托,在国际合作局或 指定机构监督下,由依托单位组织项目评审会,并形成项目 验收意见和经费验收意见。依托单位须在收到委托验收通知 90 日之内将验收报告通过 ARP 提交国际合作局; (二)当单个项目总经费额度大于等于 90 万元时,原 则上采用函评验收的形式,即由国际合作局组织专家进行同 行书面评议。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 90 日之内将 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通过 ARP 提交国际合作局; (三)根据需要,采用现场验收的项目,具体验收安排 应于验收开始前 15 日内由国际合作局告知依托单位,所有 参加验收的项目应形成项目验收意见。经费验收应交由经费 评估机构单独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 国际合作局根据项目验收意见和经费验收意 见,出具项目结题通知,并报院领导批准后完成结题验收。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国际合作局有权对未执行的预算经费做 3 出核减或撤回处理,且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国际合作 局的项目。 第六章 知识产权与保密管理 第十六条 依托单位应做好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如项目合作内容及成果涉及知识产权,应事先明确知识产权 分割内容。 第十七条 如项目涉及敏感领域合作,应提交依托单位 出具的保密审查意见。 第七章 工作宣传 第十八条 根据协议双方达成的共识或共同意愿,国际 合作局和依托单位应在项目设立、申报指南发布、项目立项 等重大时间节点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 第十九条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产出的重大成果、亮点成 果、可复制推广的合作成功案例等,经与境外合作机构协商 同意后,依托单位应及时告知国际合作局,必要时呈报有关 院领导。 第二十条 依托单位应注重宣传项目成果,并注意收集 和保存多媒体资料。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国际合作局负责与境外合作机构协商,定 4 期或不定期联合组织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的评估,确定后续 执行方案。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国际合作局负责解释。 5 附件: 中国科学院国际伙伴计划双边机构间 合作项目清单 中国科学院与德国马普学会合作项目协议 中国科学院与法国信息自动化研究院合作备忘录 中国科学院与荷兰科学研究组织科学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国科学院与奥地利科研促进署研究合作协议 中国科学院与土耳其科技研究理事会科技创新合作协议 中国科学院与泰国科技发展署合作研究项目 中国科学院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协议合作研究项目 中国科学院与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公室合作研究项目 中国科学院与韩国国家科技理事会联合资助计划补充协议 中国科学院与美国能源部合作研究项目(我院单方面资助) 中国科学院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合作科学基金协议 中国科学院与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合作研究 项目 中国科学院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国科学院与裘槎基金会联合实验室资助机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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