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绥宁县信访局 2021 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 政发〔2012〕33 号)和《绥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部门绩效 评价工作的通知》绥财绩〔2022〕10 号文件的要求,我局成立了绩 效综合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组 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5 月 20 日对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 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绥宁县信访局机关内设 2 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和业务股,本级 为行政单位,下设非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绥宁县信访接待中心,为事 业单位。 (二)主要职能职责。绥宁县信访局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 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政府关于信访 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 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 - 1 - 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县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 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7.负责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信访事项复查复核职责。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绥宁县信访局及二级机构行政编制 5 个,事业编制 4 个。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 5 个,二级机构事业编制 4 个。县信访局及二级机构实际在职人员数 11 人,其中行政及参公编 制 7 人,事业编制 4 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年度预算情况 根据绥宁县财政局批复,县信访局 2021 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 230.0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30.01 万元(不含非税收入拨 款),上年结余 21.88 万元,2021 年度后续下达的预算追加指标文的 追加预算金额为 182.42 万元,其他收入 15.92 万元,共计 450.23 万 元。 2021 年度批复的部门支出 230.0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2.01 万元,项目支出 128 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情况 2021 年度预算可用指标 450.23 万元,决算收入数 450.23 万元。 - 2 - 单位:万元 预算可用指标 财政拨款收入 差额 450.23 425.09 25.14 3、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差异(负数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为超支) 基本支出 102.01 320.3 -218.29 项目支出 128 104.79 23.21 合计 230.01 425.09 -195.08 预决算差异原因: (1)基本支出预算 102.01 万元,决算数 320.3 万元,超支 218.29 万元。主要原因是信访专项工作等追加财政拨款。 (2)项目支出预算 128 万元,决算数 104.79 万元,结余 23.21 万元,主要原因为: 部分项目资金,因业务特殊,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及时收 集发票报账。 4、财政指标结余情况 预算可用财政拨款指标 230.01 万元前,上年结转指标 21.88 万元, 其他收入 15.92 万元,预算追加 182.42 万元,共 450.23 万元。实际 使用 425.08 万元,结转下年资金为 25.14 万元。 5、“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1)2021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 3 - 2021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0 万元,决算数 1.35 万 元,超预算,较 2020 年招待费支出 7.38 万元节约 6.03 万元。明细列 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 因公出国支出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 0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1.35 1.35 0 1.35 1.35 合计 (2)“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2021 年度县信访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从制度上严抓管理,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了“三公” 经费支出。由于年初算时将业务接待等费用统一列在办公费科目之下, 未单独列示招待费预算,直接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超预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 年财政拨款专项支出预算数 128 万元,决算数 104.79 万元。 目前县信访局对驻外地联络小组正常运行信访专项做了评价,情 况特殊,闭环运送接回上访人员次数多,时间紧,经费开支大。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 4 - 无。 六、年度重点工作 年度重点工作为:①及时处理信访矛盾问题,杜绝发生重大群体 性事件和重大舆情发生。加强对初信初访办理情况的督查核实。①对 重点问题要专题研判解决。①对涉军群体、移民生活生产困难、涉贫 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超前研判可能诱发的矛盾纠纷,及时向相关部门 和分管领导做好专题汇报,制定解决措施和应急方案,将矛盾隐患消 除在萌芽状态。①认真化解存积多年的信访积案。①实施县级统筹、乡 镇(部门)负责、以村为主,大力开展信访三无乡镇、三无村(社区) 建设,为全县经济发展、脱贫攻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并成功 争创全省信访工作“三无”县。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⑴信访接访工作,县域内接待所有上访群众,到省市接访所有上 访群众。 ⑵来信、网信工作:接收处理国家信访局及省信访局转达的所有 信访案件;受理国家信访局及省信访局转达督办的网上投诉案件。 ⑶三级信访件交办工作:把信访案件分为三级,同时实行三级交 办,即Ⅰ级为县委书记交办件、Ⅱ级为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件、Ⅲ 级为县信访局交办件,有效推进了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⑷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复查复核信访申请案件,均应按要求 办结。 ⑸“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分批办理“治重化积”交办件,要求 - 5 - 省信访局审核通过率 50%以上。 ⑹信访宣传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月暨《湖南省 信访条例》修订实施 15 周年宣传活动,挂横幅,粘贴标语,向群众 发放宣传手册不少于 15000 册,宣传单不少于 20000 余份。充分利用 电子显示屏、接访下访、村村响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法治信访知识, 确保依法信访成为社会共识,依法信访深入人心。 ⑺信访执法工作:将蓄意制造事端、煽动、串联、幕后操纵他人 上访的违法犯罪分子,将缠访闹访、带有组织性质的上访人员纳入扫 黑除恶对象,并突出重点,深挖幕后,严厉打击。对恶意非访、闹访、 缠访人员依法刑事拘留,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⑻经济发展: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进一步形成群众依法理性反 映诉求、信访问题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的良性循环,为全县经济 发展、脱贫攻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⑼社会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 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推行“县级统筹、乡镇 (部门)负责、以村为主”信访工作责任机制。 ⑽公共服务工作:①完善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逐步实现信访 工作从主要依靠信访部门向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方向转变;①来信来 访初查率达 100%,初信复信率达 100%,立案到期办结率达 100%, 稳定率达 100%;①撰写专题调研材料,上报信访信息;①越级上访量 同比下降 30%,并杜绝出县越级集体访发生。 ⑾文化建设:完善“四级”群众工作网络,发挥好县、乡镇(部 - 6 - 门)、村(居)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群众工作人员作用,综合运 用大调解、大沟通、大信访等平台,调动各级信访干部工作积极性, 切实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群众工作干部队 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理论学习、经验交流等形式,着力打造一支 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法律法规政策熟悉、群 众工作经验丰富、社会管理能力强的群众工作干部队伍。 ⑿党务建设工作:①做好基层组织和干部管理工作。①做好主题活 动开展工作。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廉洁奉公,公务接待 不突破纪委、财政的指标规定。①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干部的凝 聚力和战斗力。①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及舆情控制工作,每年争取发 表宣传报道 3-5 篇,宣传正能量。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 ⑴党务建设工作:聚焦学习目标,对标上级要求,结合队伍现状, 紧扣工作实际,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坚持每周二、每周 四两晚进行集中学习,把干部自学和集中讨论相结合,党组书记带头 上专题党课。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着力在取得实际工作成效上下功夫。 ⑵ 群众上访接待群众 76 批 91 人次,到市接访群众 32 批 44 人 次,县信访接待中心接待来访群众 398 批 1296 人次。 ⑶来信、网信工作:2021 年共接收来信 287 件,其中国家信访 局转达 204 件,省信访局转达 83 件;受理网上投诉 168 件,其中国 家信访局转达督办 155 件,省信访局转达督办 13 件。 ⑷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我局收到复查复核申请 15 件,其中 - 7 - 受理 4 件,不予受理告知 11 件,15 件均按要求办结。无到市复查复 核申请,复查复核工作得到市里的高度肯定。 ⑸“治重化积”专项工作:我局共收到第一批“治重化积”交办 件 82 件,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省信访局审核通过 82 件,审核 化解率 100%;共收到第二批“治重化积”交办件 32 件,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省信访局审核通过 17 件,审核通过率 53.12%。 县委书记、县长带头包“钉子案、骨头案”,亲自安排部署“治 重化积”专项工作,集中交办“治重化积”重复信访事项。及时制定 专项工作方案,逐案明确县级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实行“日督导、 周小结、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度约谈”挂图督办制度,强化督查督 办,严格考核追责,充分运用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发挥信访救助资金 扶危济困作用,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穷尽一切 有效办法和手段,化解重复信访事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⑹信访宣传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信访法治宣传月暨《湖南 省信访条例》修订实施 15 周年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 155 条,粘贴 标语 850 条,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 15000 册,宣传单 20000 余份。平 时,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接访下访、村村响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法 治信访知识,确保依法信访成为社会共识,依法信访深入人心。 ⑺信访执法工作:我县将蓄意制造事端、煽动、串联、幕后操纵 他人上访的违法犯罪分子,将缠访闹访、带有组织性质的上访人员纳 入扫黑除恶对象,并突出重点,深挖幕后,严厉打击。对恶意非访、 闹访、缠访人员依法刑事拘留 1 人、治安拘留 6 人,震慑效果和社会 反响良好。维护了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 8 - ⑻三级信访件交办工作:我局把信访案件分为三级,同时实行三 级交办,即Ⅰ级为县委书记交办件、Ⅱ级为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 件、Ⅲ级为县信访局交办件,有效推进了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1-12 月份,我县发出Ⅰ级交办件 35 件,Ⅱ级交办件 216 件,Ⅲ级交办件 378 件。 ⑼社会管理工作: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 念,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推行“县级统 筹、乡镇(部门)负责、以村为主”信访工作责任机制。 ⑽公共服务工作:①已完善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逐步实现信 访工作从主要依靠信访部门向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方向转变;①来信 来访初查率已达 100%,初信复信率达 100%,立案到期办结率已达 100%, 稳定率已达 100%;①撰写专题调研材料 5 篇, 上报信访信息 540 条;①越级上访量同比下降 30%,基本杜绝出县越级集体访发生。 ⑾文化建设:完善“四级”群众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县、乡镇 (部门)、村(居)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群众工作人员作用,综 合运用大调解、大沟通、大信访等平台,调动各级信访干部工作积极 性,切实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群众工作干 部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内部业务培训、理论学习、经验交流等形式, 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法律法规政 策熟悉、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社会管理能力强的群众工作干部队伍。 八、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年初预算编制偏紧,年中预算追加项目较多。 - 9 - 2.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比重不明确,整体效益显现不突出。 3.信访总量仍然高位运行。2020 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上访人基本被吸附在当地,外出越级上访苗头被压制。今年全国“两 会”以后,进京赴省访量大幅度上升,到县信访总量仍然较大,信访 形势不容乐观。 4.部分信访群众法制意识不强。部分信访群众依法信访意识淡薄, “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存在有“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 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性格多变,政策期望值过高,签订了息访 承诺或协议书后仍然继续信访。 5.人员调整给工作开展带来较大难度。本次乡镇换届主要领导和 分管领导调整较大,经统计,17 个乡镇信访维稳分管领导调整 16 人, 调整的人员一时对工作业务、本区域的情况不熟悉,给信访维稳工作 开展带来较大难度。 九、改进措施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局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执行预算 编制的相关制度,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 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细化预 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瞩性、 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遵循预算管理办法,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 所需费用和结余资金,严格按照预算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申报及使用, 按照预算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杜绝费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现象的发 生。 - 10 - 3.及时落实项目专项的报批进度和指标文的下达;对财政资金下 达时间滞后的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尽早取得资金的拨 付,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在项目资金 及时到位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推进,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 监督,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4.加大源头控制力度,对上访人员分类处理,继续采取措施,对 新增上访事件,做好调解,化解矛盾,让信访事件不出乡镇。对恶意 非访、闹访、缠访人员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加强震慑效果。 十、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为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项目单位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 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信访局结合评价结果,对评价的 项目的绩效情况、完成程度、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综合分析,建立评价 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中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于优秀绩效突出的项目, 安排下一年度该项目优先保证其所需的财政资金;在安排新增项目资 金时,从紧考虑,并加强项目前期论证与综合分析。 县信访局将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及评价报告(项目绩效情况), 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强化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监控,增强 公共财政支出的公正性与透明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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