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附件1   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线下线上办事指南.docx

simple love[简单爱]3 页 15.221 KB下载文档
附件1   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线下线上办事指南.docx附件1   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线下线上办事指南.docx附件1   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线下线上办事指南.docx
当前文档共3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附件1   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线下线上办事指南.docx

附件 1 “公民身后一件事”线下线上办事指南 1.开具《死亡证明》。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 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进行正 常死亡调查并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医疗 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的(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由 负责医疗救治医疗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系非正常死亡的,由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后,向逝者家属开 具《非正常死亡证明》(涉嫌犯罪的,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另行 处理)。满足数据共享条件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新城区政务 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2.信息推送。满足数据共享条件时,医疗卫生机构、公安 部门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非正常死亡证明》 有关信息推送至全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居民死亡医学 证明(推断)书》、《非正常死亡证明》电子证照,有数据共 享需求的部门可在政务数据共享受理服务系统提出资源申请, 获取电子证照信息。 3.开具《火化证》。直系亲属出示居民身份证,逝者居民 身份证、纸质《死亡证明》或《死亡证明》电子证照,签订同 意火化确认书,火化后殡仪馆现场出具《火化证》,交由直系 亲属领取骨灰。满足数据共享条件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新城 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4.申请条件及申请对象。申请条件:正常死亡人员、非正 常死亡人员。申请对象:逝者直系亲属,无直系亲属的由其他 近亲属申请办理;18周岁以上或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本 人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逝者只 有一位直系亲属或近亲属且身患重疾、长期卧床行动不变的特 殊情形下,申请并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5.必要材料。申请人(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书。 逝者《死亡证明》材料(不包括在国境外死亡提交的死亡医学 证明原件及翻译公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逝者为户主 的,如变更户主需提供户内成员变更户主协商一致声明)、机 动车驾驶证(遗失可不提交)、社保卡,注销登记表(城乡居 民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非因工死亡职工及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表;提取 申请人名下I类银行储蓄卡、与死亡缴存人关系证明材料或 继承关系(受遗赠关系)证明文件。其他资料。 6.服务申请。服务申请人开具《死亡证明》后,可通过 新城区政务服务办事窗口或指定窗口申报身后“一件事一次 办”服务或登录新城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申报。 7.部门联办。按照所属职责,区公安分局、人社、民政、 医疗保障、住建、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等相关 部门凭借纸质《死亡证明》或《死亡证明》电子证照和申请人填 写的《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按照职责办理相关 业务,并将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身后事 “一件事一次办”专区或将信息推送至新城区政务信息资源共 享平台。 8.服务办结。最后办结户口注销手续,由区行政审批和 政务服务局专区或其他工作人员缴销逝者居民身份证;采取线 上办理的由政务服务平台发送短信或系统查询,申请人赴区行 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专区或公安派出所办理逝者身份证缴销。 依据各部门推送至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信息,将服 务办理结果告知服务申请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