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徐州工程学院二级学院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指标 .doc
附件 3: 徐州工程学院二级学院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指标 指标 名称 基本 考 分值 核 内 容 完成情况 (A) 1、科 研 管 制定并按时提交切实可行、目标量化、责任到人、进度明确的年度 理及 科 研 2 工 作 科研工作年度计划(含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科研团队建设、 学术交流工作等方面),实施情况良好,按 2 分制计分(备注 3)。 正式提交的科研管理相关材料如更改或不按时提交,扣 0.1 分/次。 总 体 状况 2、学 科 建 设 管 5 理 制定并按时提交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良好,按2分 计,制定并按时提交切实可行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实施情况良好, 按 1 分计,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合格 1 分,学术梯队结构合理 1 分。 没有校重点建设学科的二级学院,自行制定学科建设计划,科研处 对照上述要求进行考核。 省、市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6 分/个;新增省级工程中心、公共 技术平台等,6 分/个,新增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 平台等,4 分/个;完成省重点建设实验室、社科研究基地建设年度 3、科 研 平 台 建 设 计划目标,4 分/个;完成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年度计划 10 目标,3 分/个。 校级研究机构制定并完成年度工作计划,2 分/个,工作见成效(以 申报市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并获准立项或研究成果通过市级及以 上奖励或横向合作项目经费到帐为考核标准),2 分/项。教育科学学 院(教师教育学院) 、体育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6 个单位 4 分/项。 1 自评 考评 未完成考核目标的原因及 得分 分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校企联盟工作:与企业签定产学研合作协议并且在省科技厅备案, 新增 0.2 分/个。 国家级项目:申报 0.5 分/项,立项 10 分/项,专家评审有肯定意见反 10* 馈的 2 分/项;省、部级项目:申报 0.2 分/项,立项 6 分/项,专家评 审有肯定意见反馈或通过专家初评进入会议评审的 1 分/项。高于目 标分值部分按照原分值的 20%计入总分。 与其它单位联合申报的国家级项目我校做为第一参加单位,立项 6 4、科 分/项;与其它单位联合申报我校做为第一参加单位的省、部级项目 研 项 立项 4 分/项;市、厅级项目:申报 0.1 分/项;理工类专业,立项 2 目 10 分/项,社科类专业,立项 3 分/项,与其它单位联合申报我校做为第 一参加单位,立项 0.5 分/项。校级项目:立项 0.1 分/项。学生科研 项目:立项 0.05 分/项。 加强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按预期计划结项,按 1 分制计分; 无故不按时结项,减 0.5 分/项。 完成目标计划按 30 分制计分,高于目标分值部分每 10 万元加 0.1 分, 各二级学院经费目标见备注(4)。 30* 本项指标要求适用于机电工程学院、食品(生物)工程学院、土木 5、科 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电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管理学 研 经 院、经济学院、数学与物理科学学院等 9 个学院。 费 完成目标计划按 20 分制计分,高于目标分值部分每 2 万元加 0.1 分, 20* 各二级学院经费目标见备注(4)。 本项指标要求适用于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 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6 个单位。 2 6 、科 研 成 果 与 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 7 分/项,省级三等 5 分/项,市、厅级 15* 一等奖 4 分/项,其他等级 2 分/项;出版专著 2 分/部,申请发明专 利 0.5 分/项,获得发明专利 4 分/项,发明专利转化实施 2 分/项,获 成 果 得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0.1 分/项,转化实施 1 分/项。完成目标 转 移 计划按 15 分制计分,高于目标分值部分,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按照 转化 原分值的 20%计入总分,其他按照按照原分值的 10%计入总分。 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目标计划数=学院科研工作岗位目标总分值÷ (2×10) 。 机电工程学院、食品(生物)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5/10 经济学院、数学与物理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电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学院等 9 个学院本项目标分值为 5 分;教育科学学院(教 师教育学院) 、体育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马克 思主义学院等 6 个单位本项目标分值为 10 分。 认真制定、按时提交学术交流计划,实施情况良好,按 1 分制计分。 邀请两院士来校做学术报告,7 分/次;中科院系统著名专家来校做 学术报告,5 分/次;985 高校教授、博导,国外专家来校做学术报告, 3 分/次;211 学校的教授、博导来校做学术报告,1 分/次;其它专家 来校做学术报告,0.5 分/次;组织校内专家专题讲座,0.5 分/次。(以 报送科研处相关工作开展材料为考核计算依据) 积极举办教授论坛、博士沙龙,效果良好,3 分/次。 7 、学 术 交 流 10/15 组织全国性学术会议 6 分/次;组织省级学术会议 4 分/次。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江苏省、徐州市科普宣传活动,成绩突出,获相 关部门表彰或提交相关证明,2 分/个;新增挂靠在我校的市级及以 上学会,4 分/个。 机电工程学院、食品(生物)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数学与物理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电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学院等 9 个学院本项目标分值为 10 分;教育科学学院(教 师教育学院) 、体育学院、艺术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 思主义学院等 6 个单位,本项目标分值为 15 分 3 8 、服 务 地 方 3 与地方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四技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收入总量排名 1-3,计 3 分;总量排名 4-7,计 2 分;总量排名 8-10,计 1 分。 备注: 1、各单项考核目标未完成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高于目标按 20%折算加分(科研经费项按该项考核内容要求计算),经加分减分后,除“*”项不封顶 以外,其余各项指标分值范围为 0-A 120%(A 为各项指标分值),科研经费项以经费到账为依据。 2、为鼓励进步,本次考核增设奖励加分,以本年度较上年度进位名次为加分依据,排名每进一位加 0.3 分。 3、二级学院科研、学术交流等工作计划开学两周内报科研处。 4、二级学院科研经费目标(万元): 单 位 经费总额 (万元) 食品(生物) 机电工 土木工 信电工 环境工 化学化 数学与物理 经济 管理 艺术 人文 外国语 体育 工程学院 程学院 程学院 程学院 程学院 工学院 科学学院 学院 学院 学院 学院 学院 学院 440 500 260 200 200 200 200 130 130 100 35 15 15 合计 2455 (万元) 4 教育科学学 马克思 院(教师教 主义学 育学院) 院 15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