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研究生工作站相关文件.doc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苏政办发[2008]118 号)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下简称“企业研究生工作 站”) 是由企业申请设立、出资建设并引入高校研究生导 师指导下的研究生团队开展技术研发的机构,是规模企业与 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我省高校研究生培养的重 要创新实践基地。为促进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规范有效运行, 特制订本办法。 一、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主要任务 (一)技术研发。企业将技术需求凝炼为相应的研究课题, 通过研究生工作站,委托给相关高校的研究生团队,在导师 指导下进行技术研发;或组织企业自身研发队伍与高校研究 生团队合作研发,帮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提升集成创新、 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开发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推出 新产品,提高产品的性能、质量和效益。研究生团队在完成 企业研发任务的同时,可在工作站开展前沿性、创新性、理 论性相关科研课题研究。 (二)人才培养培训。研究生工作站所在企业积极为研究生 团队提供研究设施和实践指导等条件,营造自由、宽松的学 术环境,促进优秀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高校研究生团队可 根据需要,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开展技术人员 培训等工作。 二、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与审批 (一)申报条件 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主要侧重电子信息、现代制造、 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化工、纺织等高新技术产 业和优势支柱产业领域,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环 保技术等科学持续发展急需的领域。 1.企业作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主体,应具备以 下基本条件: (1)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 和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已承担县级以上科技项目; (2)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具有相关技术 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3)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 (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 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以及保证 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2.进站高校及相关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本校研究生 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合作学科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为省级以上 重点学科,并已形成配套的学科群; (3)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相关的校级以上重点实 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项目, 取得一定的应用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 (4)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能胜任企业研发任务的 研究生团队及指导教师,并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 富经验。 (二)审批程序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企业为主, 会同相关高校联合申报。 企业可根据研发需要选择一校或多校(包括省外高校)合作, 申报前双方要加强对接交流,形成研发方向共识,达成合作 协议,明确技术成果产权归属。申报内容包括:合作双方的 基本情况及合作协议,五年内拟研发的主要课题,进站研究 生团队的人数,进站研究生的工作经费、生活资助、基本研 究工作生活条件和管理制度。申报单位须填写《江苏省企业 研究生工作站审批表》,经县、市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教育 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省教育厅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 负责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评审与遴选工作,遴选结果经公示 无异议后正式批准并授牌。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有效期五年, 期满经考核合格确认后继续生效。 三、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 (一)省教育厅是全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主管部门, 在省政府领导下,会同经贸、科技、财政等部门,负责企业 研究生工作站相关政策、方案的制定,重要事项的协调,企 业研究生工作站的批准与期满考核,组织指导高校与企业对 接、进站等工作。坚持把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作为提高研 究生教育质量、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进产学研合作、促 进高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举措,纳入省研究生培养 创新工程重要内容,积极推进研究生工作站与省产学研联合 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省研究生创新活动与学术交流中心建 设的有机结合。 (二)有关市县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由分管领导和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协调机制,负 责协调落实有关要求,制定配套政策,组织所在地企业与高 校对接,指导设站企业加强对工作站的经费支持与日常管理, 并定期进行考核;优先将研究生工作站研发项目列入市县级 科技计划,根据项目研究进展和阶段目标实现情况给予相应 的经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 励;对设站企业立项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技术中心、工程中心)进行优先布局,对合作研发成效显 著、为企业技术进步作出贡献的研究生团队给予表彰奖励。 (三)设站企业是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 应成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正副主任 由企业负责人和合作高校院(系)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企 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高校研究生导师。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 制订本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企业与高校合作计划及 实施方案,落实课题研究经费,遴选进站研究生团队,保障 进站导师和研究生必需的科研、生活条件,为进站工作的博 士、硕士研究生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 1200 元、600 元的在站 生活补助,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管理委员 会下设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站的日常运行 管理。设站企业要积极创新研究生工作站管理机制,切实提 高建设效益。 (四)有关高校要以合作建设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为契机, 大力推进高校科研与企业实践的结合。积极组织相关学科领 域的研究生团队进站工作,把参与企业技术研发作为提升研 究生科研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选派富有技术研发实践经验 的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研发团队开展技术指导;聘请符合条 件的企业技术人员担任研究生导师,充实导师队伍,优化队 伍结构;将教师进站指导纳入个人工作量核算,把指导研究 生解决企业难题和作出的贡献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将在研究生工作站的科研实践和科研业绩作为研究生科研 考核内容,认定科研工作量和科研成果;积极推进相关管理 工作向研究生工作站延伸,配合设站企业做好本校在站导师 和研究生团队的管理工作。 四、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企业研究 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苏教研〔2013〕2 号 各市科技局(委)、研究生培养单位: 自《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 站管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08〕118 号)(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以来,全省已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以下简称“研究生工作站”)1000 余家,在企业技术研发、 培养和培训高层次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在新形势下 进一步推进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积极、规范、有效发展,现提 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建站工作。研究生工作站是加快区域创新 体系建设、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企业自主 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是承担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动服务地方 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渠道,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提高研 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研究生工作站作为省级“人才工 作站点”类企业研发机构,与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类 企业研发机构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予以同等对待。全省高 校、科研院所、企业、职能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相互合作、 积极支持、强化管理,努力把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好、管理好、 运作好。 二、深入实施“231”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政 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意见》(苏政 办发[2012]58 号)要求,到“十二五”末,力争在大中型企 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新增 1000 家研究生工作站,总量达到 2000 余家,引入 3000 余名研究生导师、10000 余名研究生进入研 究生工作站。 三、有效拓展设站范围。从 2013 年起,研究生工作站 设站范围将拓展到所有需要设立并适合设立研究生工作站 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高校可根据本校学科特点 与有关单位合作建设“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以下简 称“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的 组织申请、评审、设立、资助、管理等工作,参照管理办法 执行。凡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省内科研院所,均可申报企 业研究生工作站和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高校和科研院所 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校(院)级研究生工作站和人文社科研 究生工作站,形成省级校级并存的体系。 四、着力构建协同推进机制。研究生工作站由省教育厅 会同省科技厅做好组织申请、评审、批准、授牌、资助、考 核、表彰等工作。成立“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小组” (以下简称“管理小组”),组长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主 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 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研 究生教育处。 五、开通设站“绿色通道”。管理小组一般每年集中组 织开展一次研究生工作站的评审、认定工作。在坚持管理办 法确定的基本申报条件与审批程序前提下,建立设站“绿色 通道”。高校和科研院所(或相关学科)可根据研究生培养 需要,主动联系对口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后,高校向教育厅 申请受理,省内科研院所、省外高校在苏分支机构向科技厅 申请受理;企业根据自己研发需要,主动联系高校或科研院 所的对口学科,达成合作协议后,通过所在市科技局向省科 技厅申请受理;管理小组对以上申请,集中组织评审和批准。 六、大力提升建设质量。研究生工作站必须按照管理办 法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建设,规范管理,完 善机制,切实办出水平、办出实效、办出特色、办出影响。 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发挥主动性,注重工作创新,深化内涵建 设,不断完善“双导师制”,积极探索建立“导师进企业咨 询和指导研究生制度”。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充分利用进 站团队的科研优势攻克技术难题,优化企业文化,提升企业 的转型升级能力,同时为研究生的培养创造优良条件。省教 育厅鼓励、引导、支持不同学科研究生团队共建、进入同一 个工作站。省科技厅对工作站在资金、项目上给予优先支持。 管理小组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动态管理 力度,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查,奖优汰劣,对满 5 年的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定期审核评估,对不合格者予以撤 牌。 七、逐步实施“以奖代拨”制度。在集中支持建设一批 研究生工作站后,将稳定推进“以奖代拨”制度的实施。管 理小组制订《优秀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评选标准》,设立奖励 专项资金,每年组织评选一批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奖励经费 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共同安排,用于进站师生的科研补贴、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以及工作站的制度与文化建设,不得 用于充抵企业应予支持的费用。 八、不断营造良好环境。高校院所、企业、职能管理部 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尤其要重视安 全制度建设,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进 站研究生和导师的工作、生活、研究和人身安全。各部门、 各研究生工作站要树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鲜明导向,营 造科学运行、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 出典型,密切沟通交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整体效益,实 现政产学研的深度合作。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2013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