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审发【2021】3号关于《五原县润海源实业有限公司年屠宰8000万只肉鸡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五环审发﹝2021﹞3 号 签发人: 李鹏飞 关于《五原县润海源实业有限公司年屠宰 8000 万只肉鸡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五原县润海源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五原县润海源实业有限公司年屠宰 8000 万 只肉鸡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五原县润海源实业有限公司拟新建年屠宰 8000 万只肉 鸡项目,位于五原工业园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肉鸡屠宰加工车 间、待宰棚、餐厅、宿舍楼、制冷机房、速冻库、冷藏库、变配 电室、锅炉房、羽毛粉车间、消防泵房、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其 他相关辅助生产设备设施等,总建筑面积 65000m2。项目总投资 42000 万元,环保投资 1700 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 据《报告书》的结论,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 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 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 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建设和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屠宰废水、锅炉排水、 羽毛粉车间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 3 三级 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 31962-2015)C 级标准,经园区管网排入五原县城镇生活污水处 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羽毛粉车 间废气。屠宰加工过程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中主要物质为氨和 硫化氢,收集后进入除臭装置进行净化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的二级新建标准要求;羽毛粉车间废 气经“焚烧系统焚烧+碱洗涤塔”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 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 - 2 - 限值。 3.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冷冻机、泵和鸡叫声等,应采 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3 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粪便、羽毛、鸡血、污水处理站污 泥、油脂、病死鸡、生活垃圾以及除臭装置的废活性炭。待宰棚 粪便清理后直接装车运输至五原县沃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有机肥厂做生产有机肥的原料;鸡毛加工成羽毛粉外售饲料厂; 无害化车间处理病死鸡和屠宰固废(碎渣、不合格产品等)产生 油脂和骨粉膏,油脂外售润滑油厂作为辅料利用,病死鸡骨粉膏 可作为辅料掺入制作有机肥,屠宰固废产生骨粉膏送养殖场用作 饲料;鸡血收集后直接外售;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活性炭由厂家接收处理(直接更换,不在厂区内储存);污水 处理站污泥经压滤后(含水率<6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入五原县生活垃 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包装废弃物外售废品收购站;废离子交换树 脂由厂家技术人员直接更换运走处理,不在厂区内储存。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 方可正式投入运营,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我局委托 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 3 - (此页无正文)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 2021 年 12 月 6 日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五原县分局 2021 年 12 月 6 日印发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