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docx
附件 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序号 一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元) 水资源费 征收单位 收费对象及范围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 备注 (一) 地表水 1、工业用水 元/m3 0.1 2、生活取水 元/m3 0.1 3、公共供水取水 元/m3 0.08 4、水力发电取水 元/kW·h 0.003 5、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水 元/kW·h 0.003 6、火力发电闭式循环取水 元/m3 0.6 7、特种行业取水 元/m3 0.2 1、公共供水取水 元/m3 0.15 2、用于制作纯净水取水 元/m3 1.00 (二) 地下水 3、其他取水 在开征水资源税前暂按 0.0015 元/kW·h 标准执行 在开征水资源税前暂按 0.3 元/m3 标准执行 序号 二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元) 供水管网覆盖区 元/m3 0.7 供水管网未覆盖区 元/m3 0.2 收费项目 水土保持补偿费 元/m2 1.0 建设期间 元/m2 1.0 开采期间 元/吨 0.7 3、取土、挖砂、采石及烧制砖、 瓦、瓷和石灰 元/m3 1.0 4、排放废弃土、石、渣 元/m3 1.0 1、一般性建设项目 2、开采矿产资源的 征收单位 收费对象及范围 税务部门 在山区、丘陵区、风 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 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 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 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 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 动,损坏水土保持设 施、地貌植被,不能 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 能的单位和个人 备注 注: 1、因采矿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地下水层、发生地下水涌水而疏干排水的,按地下水水源中取水用途为其他取水的城市供水管网未覆盖区征收标准的 20%征收; 2、漂流取用水,按其年营业收入的 1%征收; 3、火力发电闭式循环取水的水资源费由按发电量计征调整为按实际取水量计征,计费单位由“元/kW·h”改为“元/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