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工作的通知》.doc
南组通〔2014〕16 号 关于做好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拟任人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 制,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 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决定 面向南县各乡镇、县直单位在职在岗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工勤编除外)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职数及要求 1、党员副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 4 名,党外副科级领 导干部拟任人选 2 名。均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 40 周 岁及以下(197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出生),具有 4 年以上工 1 作经历,且进入全额事业编制 3 年以上,具备《党政领导干 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近 3 年年度考核为 称职(合格)以上,历史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身体健康。 2、年限要求包含本数,工作年限均计算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推荐报名人数 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应根据比选择优的原则进行 推荐,每个职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少于或等于 3 人的单位, 限推 1 人;多于 3 人少于或等于 5 人的单位,限推 2 人;多 于 5 人的单位,一般推荐不超过 3 人。 三、推荐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 1、发布公告:2014 年 12 月 12 日至 12 月 17 日。 2、报名时间:2014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2 日。 3、报名地点:南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县委组织部 1128 办公室。 4、报名方法:为强化党组织的把关作用,报名采取单 位党组(党委、工委)集体推荐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个人报 名。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 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推荐报名对象须填写《南县竞争性 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报名登记表》 ,单位党组(党委、 工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单位政工人事干部到县委 组织部干部组统一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推荐对象近期同底彩 2 色免冠 1 寸照片 3 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初审合格的对象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 试,准考证由各单位到县委组织部统一领取,领取时间另行 通知。 四、选拔工作程序 根据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竞争性选拔按照组织推 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差额票决、公示、 任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按照报考条件及报名人数 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摸 底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与竞争。 2、坚持比选择优。各单位要按照好干部标准,坚持比 选择优的原则,把群众公认度高、工作业绩好、有发展潜力 的干部推荐出来,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较多时,可采取适 当方式进行竞争推优,确定组织推荐对象。 3、强化组织把关。各单位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充分发挥党 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组织符 合条件人员参与竞争,切实把好报名推荐关、资格审查关。 4、严肃工作纪律。在全县全额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中 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 3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强化责任,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相关资料、信息要进行严格审核,杜 绝弄虚作假,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资料信息审查 不严和弄虚作假的,县委将依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 人员的责任。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组织人事纪律和规 定,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 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附:南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报名登记表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2014 年 12 月 11 日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4 2014 年 12 月 11 日印发 附件 南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报名 登记表 姓 民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族 籍贯 出生地 参加工 作年月 入党 年月 健康状 况 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 话 专业技 术职称 学 历 学 位 (近期 1 寸 彩色免冠照 片) 编制 性质 进编 时间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系 及专业 在职教 育 毕业院校系 及专业 现任职务 是否 在岗 任现职时间 推荐报考岗位 工 作 简 历 5 奖 情 惩 况 称谓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成 员及主 要社会 关系 本 签 人 名 年 经审核, 同志从 年 参加工作,已满 4 年;现任 月 月 日 日起 职务,任现职时间为 年 月;没有涉嫌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情形;近 3 推 意 荐 见 年(2011 年起)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经党组(党委、工委)集体研究, 作期间表现 同志工 (优秀或称职) ,同意推荐参加竞争性选 拔。 党组(党委、工委)盖章 年 6 月 日 资格审 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用 A4 纸双面打印由推荐单位呈报,“推荐意见”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 工委)填写,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填写。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