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计生协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赫山区计生协会 2017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赫山区计生协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赫山区计生协会单位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赫山区计生协会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第一部分 赫山区计生协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数 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稳定低生育水平中起带 头作用。 2、向群众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宣传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技术知 识。 3、协调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向群众提供 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 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4、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开展流动人口均等 化服务。 5、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 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6、参与公共卫生服务,提高计生家庭健康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群众团体 1 个,为全额拨款的事 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在职人员编制数 4 人,全部为公务员 编制。 2 第二部分 赫山区计生协会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2:收入决算表 表 3:支出决算表 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 8 无数据,赫山区计生协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3 第三部分 赫山区计生协会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 明 一、关于赫山区计生协会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 情况说明 赫山区计生协会 2017 年度收入总计 192.9 万元,比上年 同期减少 11.5 万元,下降 5.6%;支出总计 184.8 万元,比 上年同期减少 19.6 万元,下降 9.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 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关于赫山区计生协会 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 192.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3.7 万元,占 95%;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9.2 万元,占 5%。 三、关于赫山区计生协会 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 184.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3.5 万元,占 34%;项目支出 121.3 万元,占 66%;经营支出 0 万 元,占 0%。 四、关于赫山区计生协会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 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83.7 万元,比上年同期 减少 20.7 万元,下降 1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79.4 万元, 比上年同期减少 25 万元,下降 12%。主要原因:项目经费较 4 上年有所减少。 五、关于赫山区计生协会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79.4 万元,比上年同 期减少 25 万元,下降 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压减了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 176.3 万元,占 98.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 0.5 万元,占 0.3%;住房保 障支出(类)支出 2.6 万元,占 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服务(项)财政拨款支出 44.6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 日常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131.7 万元,主 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以及提升计划 生育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均衡发展。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财 政拨款支出 0.5 万元,主要用于响应区委区政府关于扶贫工 作要求,根据扶贫文件精神和扶贫需要,对扶贫对象进行结 5 对帮扶。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财政拨款支出 2.6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 公积金。 六、关于赫山区计生协会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8.1 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42.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支出 26.6 万元、津贴补贴支出 2.5 万元、奖金支出 6.3 万元、其他社 会保障缴费支出 1.8 万元、伙食补助费支出 3.1 万元、住房 公积金支出 2.6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15.2 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支出 2.7 万元、印刷费支出 4.6 万元、电费支出 0.1 万元、租赁费支出 2 万元、会议费支出 0.4 万元、培训费支 出 0.1 万元、公务接待费 4.4 万元、工会经费 1 万元。 七、关于赫山区计生协会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赫山区计生协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 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赫山区计生协会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0 万元, 6 支出决算为 4.4 万元,完成预算的 44%,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为 4.4 万元,完成预算的 44%。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 定,以勤俭、节约、高效为原则,科学合理使用资金,压减 招待费用开支,三公经费支出显著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4.4 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决算为 4.4 万元,占 100%。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 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招待费用开支,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0 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购置数 0 台,保有量 0 台 运行经费支出:0 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 4.4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 45 批次,接待 460 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支出、接待上级 7 部门调研等事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 年本单位预算收入 138 万元, 决算收入 192.9 万元, 增加收入 54.9 万元;2017 年本单位预算支出 138 万元,决 算支出 184.8 万元,增加支出 46.8 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2 万元,较上年 减少 64 万元,下降 81%,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 央八项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本年没有购买专用材 料支出;三是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未列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账面金额为 9.7 万元,因办公地点搬迁,新购置了通用设备 2 万元,含 电脑、空调、冰箱等,新购置办公家具 2.3 万元,含厨具、 会议桌、沙发、书柜等。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2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8 2018 年 9 月 18 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9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 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 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 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 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