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一批削减行政权力事项等事宜的通知.doc
曲政发〔2021〕1 号 曲阜市人民政府 关于 2021 年第一批削减行政权力事项等 事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 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20〕13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 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1〕1 号)、《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 2021 年第一批削减行政权力事项等事宜的通知》(济政发 〔2021〕5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取消 19 项行 — 1 — 政权力,对省、济宁市承接的 7 项行政许可和省、济宁市取消的 11 项行政许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好权责清单等事项的 调整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 对调整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市直各 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省、济宁市有关部门出台的事中事后监管 细则,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制定监管措施,确保管得住、管 得稳。要严格执行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要求,对由市行政审 批服务局承接的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 推送到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及时将监管和 执法信息推送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推送信息要及时接收和落实, 实现审管无缝衔接。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完成权责清单调整工作,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最新权责清单和事 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衔接工作方案和贯 彻落实情况请于 2021 年 3 月 6 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一次办好” 监督指导科。 附件:1. 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9 项) 2. 省、济宁市承接后需曲阜市加强监管的事项(7 项) —2— 3. 省、济宁市取消后需曲阜市配合加强监管的事项(11 项) 曲阜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2 月 2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3 — —4— 附件 1 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9 项) 序 号 1 2 3 原实施 部门 事项名称及 权限 对民族政策和 市 民 族 宗 法律法规执行 教事务局 情况的监督检 查 市公安局 典当业特种行 业许可证核发 伪造、涂改、 转借、转让测 市自然资 绘资质证书、 源和规划 测绘执业资格 局 证书、测绘作 业证件的处罚 事项 类型 取消依据 行政 检查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民族工作条 例》原第六条。 2020 年 6 月 12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次会议修订后的《山东省民族工作 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行政 许可 取消许可后,公安机关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通 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 根据上级公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推送信息,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 及时将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 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 施监管。 〔2020〕13 号)取消该事项。 2.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典 当行的治安管理,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发现违法 犯罪活动依法查处。 行政 处罚 原设定依据为原《山东省测绘管理 条例》。 《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已废止, 2019 年 11 月 29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测绘地理信 息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 注 序 号 原实施 部门 事项名称及 权限 4 承担应当登记 测绘项目的单 市 自 然 资 位实施测绘前 源 和 规 划 未向测绘行政 局 主管部门办理 登记手续的处 罚 — 5— 5 未经批准擅自 市 自 然 资 以测绘为目的 源 和 规 划 进行航空摄影 局 或者遥感的处 罚 6 未经批准擅自 向外国组织和 市自然资 个人及在我国 源和规划 注册的外商投 局 资企业提供测 绘成果的处罚 事项 类型 取消依据 行政 处罚 原设定依据为原《山东省测绘管理 条例》。 《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已废止, 2019 年 11 月 29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测绘地理信 息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行政 处罚 原设定依据为原《山东省测绘管理 条例》。 《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已废止, 2019 年 11 月 29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测绘地理信 息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行政 处罚 原设定依据为原《山东省测绘管理 条例》。 《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已废止, 2019 年 11 月 29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测绘地理信 息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 注 —6— 序 号 原实施 部门 7 基础测绘项目、 省重点工程测 绘项目和使用 财政资金五十 市自然资 万元以上的测 行政 源和规划 绘项目,其测 处罚 局 绘成果未经专 门的测绘产品 质量检验机构 检验的处罚 原设定依据为原《山东省测绘管理 条例》。 《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已废止, 2019 年 11 月 29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测绘地理信 息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8 编制、出版、 展示或者登载 市 自 然 资 未出版的地图, 行政 源 和 规 划 未加印省测绘 处罚 局 行政主管部门 的批准文号的 处罚 原设定依据为原《山东省测绘管理 条例》。 《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已废止, 2019 年 11 月 29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测绘地理信 息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广告版面超过 市 自 然 资 地图图幅百分 源 和 规 划 之二十或者压 局 盖地图内容的 处罚 原设定依据为原《山东省测绘管理 条例》。 《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已废止, 2019 年 11 月 29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测绘地理信 息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9 事项名称及 权限 事项 类型 行政 处罚 取消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 注 序 号 原实施 部门 10 对政府投资的 大中型建设工 程项目初步设 市住房和 计文件未经审 城乡建设 查或者经审查 局 未通过,擅自 交付施工的处 罚 11 对学校、幼儿 园、医院等建 筑工程未经抗 市住房和 震设防专项审 城乡建设 查或者经审查 局 未通过,擅自 交付施工的处 罚 12 事项名称及 权限 — 7— 市 住 房 和 对建设单位参 城 乡 建 设 与搬迁活动的 局 处罚 事项 类型 取消依据 行政 处罚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管理条例》原第五十条。 2020 年 7 月 24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修改后的《山东省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已无相关 规定。 行政 处罚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管理条例》原第五十条。 2020 年 7 月 24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修改后的《山东省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已无相关 规定。 行政 处罚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原四十七条。 2020 年 7 月 24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修改后的《山东省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已无 相关规定。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 注 —8— 序 号 13 原实施 部门 事项名称及 权限 单池容积五百 立方米以上的 农村可再生能 源沼气工程及 市 行 政 审 日供气量五百 批服务局 立方米以上的 农村可再生能 源秸秆气化工 程设计方案核 准 14 市 行 政 审 城市供水经营 批服务局 许可证核发 15 对生猪定点屠 宰厂(场)或 者小型生猪屠 宰场点屠宰技 市农业农 术人员未依法 村局 取得县级以上 医疗机构开具 的健康证明的 处罚 事项 类型 取消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行政 许可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农村可再生 能源条例》原第三十一条。 2020 年 7 月 24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修改后的《山东省农村可 再生能源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取消许可后,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 监管: 加强对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的技术服务和指导, 定期对当地农村沼气工程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情况 进行检查。 行政 许可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城市建设管 理条例》原第二十五条。 2020 年 7 月 24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修改后的《山东省城市建 设管理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取消许可后,供水主管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 监管: 1. 纳入日常行业监管。 2.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 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结果。 3. 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 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行政 处罚 原设定依据为原《山东省生猪屠宰 管理办法》。 2019 年 12 月 16 日省政府第 57 次 常务会议废止了《山东省生猪屠宰 管理办法》,新通过的《山东省畜 禽屠宰管理办法》中已无相关规定。 备 注 序 号 16 17 18 19 原实施 部门 事项名称及 权限 对生猪定点屠 宰厂(场)运 载生猪产品不 市农业农 符合《山东省 村局 生猪屠宰管理 办法》规定的 处罚 对生猪定点屠 宰厂(场)或 者小型生猪屠 市农业农 宰场点拒绝为 村局 生猪饲养户提 供屠宰服务的 处罚 对生猪定点屠 宰厂(场)未 市农业农 按规定建立质 村局 量追溯制度的 处罚 市行政审 乡村兽医登记 批服务局 — 9— 事项 类型 取消依据 行政 处罚 原设定依据为原《山东省生猪屠宰 管理办法》。 2019 年 12 月 16 日省政府第 57 次 常务会议废止了《山东省生猪屠宰 管理办法》,新通过的《山东省畜 禽屠宰管理办法》中已无相关规定。 行政 处罚 原设定依据为原《山东省生猪屠宰 管理办法》。 2019 年 12 月 16 日省政府第 57 次 常务会议废止了《山东省生猪屠宰 管理办法》,新通过的《山东省畜 禽屠宰管理办法》中已无相关规定。 行政 处罚 原设定依据为原《山东省生猪屠宰 管理办法》。 2019 年 12 月 16 日省政府第 57 次 常务会议废止了《山东省生猪屠宰 管理办法》,新通过的《山东省畜 禽屠宰管理办法》中已无相关规定。 行政 许可 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后,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以 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 建立健全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备案制度,对不按 要求备案的要依法设定并追究法律责任。要向社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 会公开备案情况,方便查询、就医,并发挥社会 改为 政 许 可 事 项 的 决 定 》 ( 国 发 监督作用。 〔2020〕13 号)取消该事项。 2.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 备案 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结果。 3. 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 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 注 — 10 — 附件 2 省、济宁市承接后需曲阜市加强监管的事项(7 项) 序 号 1 2 实施 部门 事项名称 及权限 事项 类型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省农 业农 村厅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 的农业野生植物或 进出口中国参加的 国际公约限制进出 口的农业野生植物 审批 行政 许可 调整权限后,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 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 2.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发现违法 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 更台名、台标、节目 设置范围或节目套 数审批和初审——① 县级广播电台、电视 台变更台名、节目设 行政 置范围或节目套数 许可 审批;①县级以上(不 包括县级)广播电台、 电视台变更台名、台 标(省级)、节目设 置范围或节目套数 初审 调整权限后,广电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 完善技术监管措施,对广播电台、电视台节目播出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制定 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发现违 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省广 播电 视局 备注 序 号 3 4 实施 部门 事项名称 及权限 事项 类型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 11 — 省广 播电 视局 设区的市、县级地方 新闻单位的信息网 络传播视听节目许 可证核发和其他机 构的信息网络传播 视听节目许可证初 审——①设区的市、 行政 县级地方新闻单位 许可 的信息网络传播视 听节目许可证核发; ① 本行政区域内其他 机构的信息网络传 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初审 调整权限后,广电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 建立健全审批情况信息共享、节目报备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将市、县级 地方新闻单位播出的网络视听节目纳入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系统。 2. 指导督促新闻单位建立健全总编辑负责、节目播前审查、重要节目播出管理 等制度。将有关节目纳入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监管平台,加强内容监管。 发现违反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济宁 市行 政审 批服 务局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 定 ——林 业 质 检 机构资质认定、林木 种子质量检验机构 资质认定、草种质量 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市场监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等方式,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 社会公开结果,涉及林业质检机构、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和草种质量检验机构 受省市场 的还要及时推送至同级自然资源部门。 监管局委 2. 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委托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对 托实施 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发现 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确定违法事实,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需要撤销检 测机构资质的,要及时通报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处理。 行政 许可 — 12 — 序 号 5 实施 部门 济宁 市行 政审 批服 务局 事项名称 及权限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 格审批 事项 类型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行政 许可 商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商务部门严格落实成品油流通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成品油零售企业建立购销 台账制度,完善油品来源、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档案。商务部门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台账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 为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结合企业诚信经营和风险状况依法实施 差异化监管。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2.各级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商务部门组织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 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的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 行为由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查处。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3.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专项监管职责。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符合 自然资源、规划、建设、质量计量、环保、安全生产、消防、治安反恐、商务、 税务、交通运输、气象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发展改 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 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能源、税务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 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 4.加强成品油零售行业监管信息共享运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 及时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成品油零售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商务部 门要将改革前已取得相应许可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并将 行业监管中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企业信息或者无照经营信息及时推送至有关主 管部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的监管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执法。 备注 序 号 实施 部门 事项名称 及权限 事项 类型 — 13 — 6 济宁 市行 政审 批服 务局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建筑用钢筋、水 泥、广播电视传输设 行政 备、人民币鉴别仪、 许可 预应力混凝土铁路 桥简支梁等 5 类产 品生产许可 7 济宁 市市 场监 管局 其他 行政 权力 对知识产权质押融 资项目的审核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 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能力。对于获证企业,各级市场监管部 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保持获证条件。 对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实际不具备生产条件骗取许可证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处理,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监管总 局将根据各地监管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线索,适时组织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飞行检 查。 2. 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围绕已取消和下放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市 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强化区域监测信息共享,对发 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早研判、及时处置。 受省市场 3. 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依法 监管局委 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查结果,强化后处理,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责令企 托实施 业停止生产、销售并限期整改。对出现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及时约谈地方 政府和企业负责人,督促整改、落实主体责任。 4. 强化高风险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于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较高和发生严重 质量安全事故的产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5. 推进实施智慧监管和分类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 用大数据等技术,精准识别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点、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状 况、区域性和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 施。依托信息化手段,探索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合上级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 市知识产权质押贴息分配方案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 2. 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资金监管,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3. 负责具体实施绩效评价、改进管理工作。 — 14 — 附件 3 省、济宁市取消后需曲阜市配合加强监管的事项(11 项) 序 号 原实施 部门 事项名称及 权限 事项 类型 1 省工业和 铬 化 合 物 生 产 信息化厅 建设项目审批 行政 许可 2 省自然 资源厅 林木种子质量 检验机构资质 考核 行政 许可 省自然 资源厅 与国外签署自 然保护区协议 接待外国人到 自然保护区从 事有关活动的 审批 行政 许可 省自然 资源厅 以测绘为目的 进行民用航空 摄影或者遥感 的审批 行政 许可 3 4 配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取消许可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 严格执行铬化合物生产的产业政策,发现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属于禁止或者限 制类项目的,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置。 2.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2017〕77 号)规定,对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的铬化合物生产企 业严格评估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评估不达标的企业要进行搬迁改造。 3. 支持和鼓励铬渣资源综合利用,制定相关产品标准,推动钢铁企业消纳铬渣。 取消许可后,市场监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 式,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结果,涉及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还要及时推送至同级自然资源部门。 2. 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委托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对检验 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发现违法违规 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确定违法事实,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需要撤销检测机构资质的, 要及时通报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处理。 取消许可后,自然资源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 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监管,指导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进入保护区的外国人 加强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发现涉嫌犯罪活动要及 时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2. 严格实施猎捕野生动物、采伐或采集野生植物、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方面 的许可管理,防止资源流失。 取消许可后,自然资源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加强对测绘资质单位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 果,发现涉嫌犯罪活动要及时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备注 序 号 5 原实施 部门 省农业 农村厅 事项名称及 权限 肥料登记审批 ——复 混 肥 登 记审批 事项 类型 配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行政 许可 取消许可后,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 建立健全部分肥料产品备案制度,建立网上备案平台,对不按要求备案的要依法 设定并追究法律责任。 2.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市场流通的肥料产品开展抽检,发现违法违规行 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 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6 成品油批发、仓 省商务厅 储 经 营 许 可 初 审 行政 许可 7 省商务厅 原油销售、仓储 经营许可初审 行政 许可 — 15 — 取消许可后,商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商务部门严格落实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监管职责。要求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 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完善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 证材料档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台账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结合企业诚信经营和风险状况 依法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2.各级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商务部门组织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按照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建立投 诉举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的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 行为由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查处。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3.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专项监管职责。从事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必 须符合自然资源、规划、建设、质量计量、环保、安全生产、消防、治安反恐、商务、 税务、交通运输、气象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发展改革、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 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能源、税务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 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 4.加强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行业监管信息共享运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和市场监 管部门要及时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主 管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已取得相应许可的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信息以及 行业监管中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企业信息或者无照经营信息,及时推送至有关主管 部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的监管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执法。 备注 — 16 — 序 号 原实施 部门 事项名称及 权限 8 济宁市住 房城乡建 建筑节能认可 设局 9 济宁市行 职 业 卫 生 技 术 政审批服 服 务 机 构 丙 级 务局 资质认可 事项 类型 其他 行政 权力 配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取消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 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统一监管。 2.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 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取消许可后,卫生健康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 适当降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条件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标准。 引导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丙级机构换领新的乙级资质证书,拓宽业务范围和业务地 域范围。 2.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 向社会公开结果。 3.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查。发现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学校、幼儿园、 济宁市行 医院、养老院等 10 政审批服 建筑工程抗震 务局 设防专项审查 取消许可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 纳入施工图审查进行日常行业监管。 2.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 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济宁市行 污水处理企业 11 政审批服 经营许可 务局 取消许可后,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 纳入日常行业监管。 2.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 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备注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2 月 2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