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4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的通知.doc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宁电大发〔2014〕15 号 关于开展 2014 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的通知 全区各教学点,开放教育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 2014 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 彰活动的通知》(国开学〔2014〕9 号)精神,为进一步激励广大 学生勤奋学习,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学以致用,加强具有开放 教育特色的学生工作,国家开放大学决定 2014 年继续开展优秀 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我区 2014 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 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程序 见《宁夏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 件一),其中,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良(含) 以上或不低于 75 分。 二、参评对象 2014 年 1 月和 7 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 点)及专科毕业生。 三、时间安排 1.11 月 24 日—12 月 9 日,各参评单位宣传、自评、公示阶 段; 2.12 月 10 日—12 月 12 日,各单位向自治区电大上报评选 材料; 3.12 月 15 日—12 月 25 日,自治区电大审核、公示、审批 阶段; 4.12 月 26 日—12 月 28 日,自治区电大向国家开放大学上 报评选材料。 四、评选要求 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加强领导,切 实将职责落实到相应部门和人员,广泛动员,精心布置,认真组 织,严格把关。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鼓励所属毕业生积极参与, 认真开展推荐工作,加强评选工作规范管理,确保各环节工作落 实到位。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宁夏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实施细则》中的评选条件上报推荐优秀毕业生。 对于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对学习成绩的要 求亦可适当放宽: (1)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省部级或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 2 号者,各项平均成绩要求可降低 5 分(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 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 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 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 (2)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又参加电大学习,并且在读期 间表现突出。 五、报送材料 1.2014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 二); 2.2014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 迹摘要(撰写要求见附件三); 3.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 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 4.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一张 5 寸学习或工作照 片、两张 1 寸彩色证件照片(其中一张要贴在推荐表格上),照 片背面注明宁夏电大及教学点名称和候选人姓名; 5.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 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6.各单位 2014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总结; 其中,“2014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 及事迹摘要”和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5 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寸彩 色证件照片,在寄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交电子文件。 3 六、表彰奖励 经教学点推荐、自治区电大复审上报、国家开放大学最终评 审批准的优秀毕业生,由国家开放大学印发表彰决定,向优秀毕 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七、注意事项 各单位在组织优秀毕业生评选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2014 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中“个人基本情况” 及“进电大学习以来获得的各种奖励”部分必须由学员本人据实 认真填写; 2.各单位要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由单位负责人 签名并加盖公章; 3.工作人员整理候选人推荐表时要认真细致,确保候选人信 息准确无误; 4.各单位应避免出现候选人过分集中的情况,如候选人来自 同一专业或同一班级; 5.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由候选人所在教学点据实撰 写;自治区电大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 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6.成绩单通过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由自治区电大教 务处学籍管理科统一打印; 7.报送材料应按时、规范、齐全,过时视为弃权。 八、自治区电大联系方式: 4 联系部门: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联 系 人:姜 华 联系电话:0951—5065338 电子邮箱:jianghu@nxtvu.edu.cn 附件: 1.宁夏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2014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3.2014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 迹摘要撰写要求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2014 年 11 月 20 日 主题词:开放教育 优秀毕业生 评选 通知 抄报:全区各教学点,开放教育学院。 抄送:校领导。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2014 年11 月20 日印发 共印 25 份 5 附件 1: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提升素质, 增强能力,学以致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 具有开放教育特色的学生工作,更好地为各类社会成员终身学习提供优质 教育服务,根据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安排,每年开展一次 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修订本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是着眼 于在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中发挥电大应有的作用,是推进电 大内涵建设和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是构建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机制的 重要内容。 自 2002 年度开始,我校参与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已连 续开展 12 届,40 多名毕业生被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称 号。评选活动对于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提升素 质、增强能力、学以致用起到了推动作用,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开放教育学生工作,更好地为各类社会成员终身 学习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组织机构 为有组织地开展和实施“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宁夏 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宁夏电大”)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 组长:王冀川(副校长) 成员:徐滨(监察室主任) 6 任全录(教务处处长) 沈 虎(教务处副处长) 姜 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科长) 评审小组下设评审办公室,主任由沈虎担任,副主任由姜华担任。 评审小组的职责是根据《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制定我 区的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部署和检查优秀毕业生工作开展情况,审定参评 学员资格。 评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和下发相关文件,以及优秀毕业生 评选的宣传报道工作,收集和整理基层教学点上报的材料,会同纪检监察 部门负责参评学员的公示及相关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国家 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评委会审批。 各基层教学点要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 校领导担任,组成人员由各教学点自行决定。职责是根据宁夏电大优秀毕 业生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和实施教学点的初评工作,负责向宁夏 电大评审办公室报送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 三、评选范围 当年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毕业生。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行为端正。 4.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5. 学习认真刻苦,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和协 作学习的能力。 7 6.学习成绩优良,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其他课程平 均成绩不低于 70 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良以上(含) 或不低于 75 分。 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1)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省部级或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各 项平均成绩要求可降低 5 分(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 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 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 视为省级奖励)。 (2)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又参加电大学习者,并且在读期间表现 突出。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宁夏电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印发的开展本 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通知精神,安排部署本年度我区优秀毕业生 评选活动,并按照实施细则,组织全区各教学点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2.各教学点应按照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及宁夏电大 要求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3.宁夏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对教学点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进行审核,确定向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上报的优秀毕业生 候选人,并进行公示,报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推荐表、事迹介绍、个人照片、成绩单原件和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提交宁夏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总结。 4.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召开 优秀毕业生评审会,对宁夏电大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公示。 8 如有异议,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提请宁夏电大评选小组复 议。 5.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评选委员会将优秀毕业生名 单提交校长办公会,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确定年度“优秀毕业生”。 五、宣传表彰 1.宁夏电大及各教学点根据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印 发的表彰决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表彰活动。 2.宁夏电大及各教学点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对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六、其他 1.全区各级电大应对此项活动给予充分的重视,各相关学生工作部 门应将评选活动作为重要工作,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工作。 2.推荐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应适当兼顾民族、地区、性 别等因素,候选人要有一定的覆盖面和代表性。 3.宁夏电大每年向全区电大通报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情况。 4.对弄虚作假获得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宁夏电大 将配合国家开放大学进行调查,由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撤 销其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推荐单位的责任。 七、附则 1.全区各教学点可参照本实施细则,结合当地办学实际情况制定相 应的管理办法和奖励措施,报宁夏电大教务处备案。 2.本细则由宁夏电大教务处负责解释。 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9 附件 2: 2014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教 学 点 本/专科 专 此处贴 1 寸彩色 业 免冠照片 学 号 入学时间 毕业证电 子注册号 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子子注册 联系电话 号 进电大学习以来,何时何地获得何种奖励 邮 箱: 教学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教学点(公章) 月 日 年 月 日 各分部、相关学院审核意见(包括公示情况): 各分部、相关学院主管校长签名: 年 月 国开分部、相关学院(公章) 日 年 月 日 国家开放大学评委会审核意见: 国家开放大学(公章) 年 月 日 注:1.表中所有信息都必填,不能为空,如没有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这两项内容填“无”。 2.奖励栏内要按时间顺序填写进电大学习以来所获奖励和荣誉,要与获奖证书复印件对应。 10 附件 3: 2014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撰写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由所在教学点据实撰写, 省级电大审核。 二、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要求采用小四号宋体字,用 A4 纸打印,并 加盖教学点和省级电大公章. 三、事迹介绍要求应实事求是,杜绝套话、空话。篇幅在 1500-2000 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何年何月毕业于 原学校及原所学专业, 何时进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何专业学习等。 2.突出表现: 概括描述电大在读期间或毕业后学习与工作的突出表现,以及所获奖 励情况,字数不少于 200 字。 3.详细事迹: 详细介绍电大在读期间或毕业后的学校情况,电大学习对职业发展的 影响和工作中的主要业绩,以及参加学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要求以具体 事例说明。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