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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学年奖学金综合考评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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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学生综合考评条例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培养和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 劳全面发展,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 律的“四有人才”,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信息学院学生综合考评条例》是根据《西安财经学院学生综合 考评条例》以及我院实际情况以评分办法对每个学生的表现进行定性、 定量考核。测评成绩是学生在全学年各方面的综合反映,是评定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团员、评选优秀毕业生等工作的 基本依据。每年的测评成绩和本班排名,将如实地反映在《毕业生推 荐表》和《毕业生登记表》中,装入本人档案。 二、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 综合考评成绩由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宿舍卫生成绩和德育及 其他竞赛成绩四部分组成,满分为 100 分。计分标准为: 综合考评成绩=文化课成绩(65%)+体育成绩(10%)+宿舍卫生 (10%)+德育及其他竞赛成绩(15%) (一)文化课成绩(满分为 65 分) 文化课成绩由课程学习综合成绩组成(课程包括德育课和必修 课,不包括选修课(全班分散上的选修课)和体育成绩)。 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综合成绩*65% 综合成绩=(∑K1M1*3+∑K2M2*2)/(∑M1*3+∑M2*2) 其中:K1,M1 分别代表某门考试课的成绩和课时 K2,M2 分别代表某门考查课的成绩和课时 (二)体育成绩(满分为 10 分) -1- 1、一年级和二年级根据体育课成绩和早操打卡次数得分,其中 体育课成绩满分为 5 分,早操卡满分为 5 分。 体育成绩=两学期体育课成绩的平均分*5%+早操卡成绩 3、三年级根据早操打卡次数得分,满分为 10 分。 体育成绩=早操卡成绩*2 4、早操卡评分标准: 每周出勤三次为合格,五次为满勤。由于早操打卡受天气影响较 大,具体出勤总次数待期末打卡结束后,按实际次数进行计算,本学 年具体细则如下: 平均次数>=60 5分 平均次数>=54 AND 平均次数<=59 4分 平均次数>=48AND 平均次数<58 3分 平均次数>=42AND 平均次数<47 2分 平均次数>=36AND 平均次数<41 1分 平均次数<36 0分 (三)宿舍卫生(满分为 10 分) 1. 在“温馨之家”“样板间”评比中获奖的宿舍均获得 10 分。 2.未获奖的宿舍以例行检查计算(总分按“四舍五入”取整即 宿舍卫生成绩) 。 (1)宿舍平时成绩满分为 50 分,计算方法为: 宿舍平时成绩 = 上下学期平时成绩的平均分 * 0.2, 转换成 10 分制。 (2)得一次文明宿舍加 0.5 分。加到 9 分为止。 (3)检查宿舍一次无人扣除 0.5 分,最多扣除 3 分。 -2- (4)在检查宿舍中不合格的宿舍,每通报一次扣除 1 分。 (5)拒检一次,宿舍成绩记为 0 分。 (四)德育及其他竞赛成绩(满分 15 分) 1、基础分(5 分) 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政治 理论学习,关心国家大事,遵守校规校纪,不逃课,不缺勤。在思想 品德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及军事训练中表现良好者即可取得基 础分。 2、奖励加分(10 分 累加 10 分以上者按 10 分计算,获奖者均 须提供证明材料) (1)任职加分(4 分) 主动承担班级及学院事务,在班级和学院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认真负责。校、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二级学院团工委副书 记得 2.5 分;其他校团委、二级学院团工委干部(部长、副部长、团 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大 艺团团长、副团长、广播站站长得 2 分;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 党支部委员得 1.5 分;大艺团下属礼仪队负责人、学生会干事、团工 委干事、各班委得 1 分;院报负责人、院报记者、广播员得 1 分;社 团成员、党小组组长、宿舍舍长得 0.5 分。大艺团下属礼仪队、篮球 宝贝各成员、护旗队队员参加一次二级学院活动加 0.1 分,参加一次 大院活动加 0.2 分(以上任职和活动须提供证明材料,可重复计算, 累计不超过 4 分)。 (2)集体观念 ①集体荣誉。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 集体活动,出勤率较高,热心为同学服务,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在学 -3- 校组织的各项评比中,被评为 2008-2009 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得 1 分; 2007—2008 学年校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 特色团支部)计 0.8 分,院级优秀团支部每位成员计 0.5 分。校级先 进个人(五四优秀团干部、五四模范团员、军训先进个人、校园文化 活动积极分子、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计 2 分;院级优秀团干计 1.5 分。凡参加团日活动、党小组活动、党支部活动等各项集体活动的学 生每人每次计 0.1 分,累计不得超过 0.8 分。 ②运动会。运动会取得一到六名依次计 4 分,3 分,2.5 分,2 分,1.5 分,1 分,参与者(参与运动会比赛但未获奖者以及参与旗手、 护旗、方阵、旗林等) 计 0.5 分,志愿者每人计 0.2 分。参加运动会 趣味比赛(包括替补队员) 获一等奖每人计 2 分,二等奖每人计 1.5 分,三等奖每人计 1 分。 ③辩论赛。院级辩论赛一等奖每位成员计 2 分,二等奖每位成员 1.5 分计,三等奖每位成员 1 分计,获最佳辩手奖计 1 分;未获奖的 班级每位成员每场比赛计 0.2 分;在校级大学生辩论赛中获得冠军每 位的队员计 3 分。此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 5 分。 ④校园文化活动。在二级学院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如:篮球赛 联赛、绑腿跑趣味比赛、辩论赛、彩妆大赛、配音大赛、T 恤作画、 、 模拟招聘等活动中获一等奖每人计 2 分,二等奖每人计 1.5 分,三等 奖每人计 1 分,优胜奖(最佳组织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人气奖等) 每人计 0.5 分,(宿舍“温馨之家”不参与加分)。暑期社会实践优秀 个人得 1 分。校级活动(不包括学术竞赛)在二级学院活动评分基础 上相应加 0.5 分。 凡参与二级学院活动计 0.2 分,校级活动计 0.5 分(获奖与参与 -4- 不累加)。参加“校园之星”晚会的表演人员每人计 0.5 分(按当时 请假名单),荣获校园之星荣誉称号者每人计 2.5 分。 ⑤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如:2008-2009 学年无偿捐献造血干 细胞者得 1 分,无偿献血者得 0.5 分(以次数计算,累计不得超过 2 分),科技下社区志愿者(学生干部包括科技部干事不得加分)每次计 0.3 分,在学校组织的“三下乡”活动中每人得 0.5 分(不得累计)。 注:以上须持证明材料 (3)学术类竞赛成绩(加分累计超过 5 分者以 5 分计算) ①国家等级考试。英语通过六级考试者得 3 分,通过四级考试者 得 2 分(均以当年国家线为准)。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三级者得 1.5 分,二级者得 1 分。除计算机等级外,通过国家承认的资格认证者每 项得 0.5 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 1 分。以上加分均以在 2008-2009 学 年通过为准(须持证明材料)。 ②诚信考场。参加诚信考场者每人 0.2 分(以该学年评定为准) 。 ③辅修。参加辅修专业,当学年所选科目每通过一科得 0.2 分 (须持证明材料)。 ④发表文章及投稿。在院报上发表文章者每篇得 0.5 分(累计不 得超过 1 分,须持证明材料) ,向广播室投稿被采用者每篇 0.2 分(累 计不得超过 1 分,须持证明材料) 。 ⑤学术活动。在各类学术竞赛中如数学建模、大学生创业大赛 (ERP)、电子电路等大赛中,获奖励的个人,一等奖得 2.5 分,二等 奖得 2 分,三等奖得 1.5 分,优秀奖得 1 分,凡参与但未获奖得 0.5 分。货省级以上奖励的个人在校级活动评分基础上再加 2.5 分(获奖 与参与不累加,须持证明材料)。 -5- ⑥科研成果。在科学研究、发明、程序设计等方面取得成果,获 个人奖得 1.5 分,获集体奖的每人得 1 分(须持证明材料)。 3、扣分指标: (1)缺勤:考察学生上课及参加院系组织各项活动的出勤情况。 迟到一次扣 0.5 分,旷课一次扣 1 分,院、二级学院组织活动缺勤者 扣 2 分。 (2)惩处:考察学生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情况。凡受校、二级学 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0.5-1 分,累计扣分,凡受院级警告以上处分的 个人扣 5-10 分。 注:累计超过满分者以满分计算。 三、测评的组织实施 1、测评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在二级学院党总支领导下进行。 学院测评小组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副书记、学工办主任、 辅导员、二级学院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组成,领导全院 学生测评工作,具体测评工作实施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 2、班测评小组由班、团干部、学生代表(每宿舍一名代表)组 成,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负责领导全部测评工作。各项活动的 加分要有正当的依据,任何人不得随意加减。 3、班测评领导小组按照测评规定,记录每个同学的测评情况, 测评结果由测评小组汇总后,向全班宣读说明,并听取同学们的意见, 然后上报学院测评领导小组。 4、实行综合测评后,根据测评结果确定三好学生、奖学金、优 秀学生干部等评优结果。 5、学生在学院外承担任何工作,参加任何活动需先征得学院有 关领导同意方可比照上述有关规定记分,否则不予加分。 -6- 6、本考评条例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测评 领导小组议定,其最终解释权归信息学院测评小组。 评定范围:信息学院全体学生 注:1、先进班集体、单项奖学金评比条件按《西安财经学院先进班 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执行。 2、受纪律处分者、考试违纪作弊者、本学年文化课有不及格者 均无资格参评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但进行个人 综合测评。 附: 先进班集体评比条件(摘录) (1)全班同学团结向上,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 织的集体活动,班级同学所在宿舍卫生全部 达标;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本学年无违法和严重违纪现象,没有任 何同学受到党、团组织和行政处分; (3)班级学习风气好,学习成绩优良或学习上有较大进步; (4)积极开展达标活动,90%同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班、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健全,有学年、学期班、团工作计 划,能协助学校、二级学院和辅导员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6)全班英语四级考试及格率高于全院平均水平。 单项奖学金评比条件(摘录) (1)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 (2)在体育比赛中,获得省级以上比赛的个人、集体前六名者; (3)在省级以上举办的文艺比赛(含演讲、书法和智力竞赛等)中 -7- 获前六名者; (4)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写出较高水平的文章,在省部 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 (5)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 (6)其他应予以表彰或奖励者。 备注: 所有活动获奖名单、宿舍成绩、早操成绩收假后在信息学院公示 栏张贴,请同学们自行查看。对奖学金评定条例如有异议收假后以班 为单位反馈至辅导员处。 信息学院 2009 年 9 月 3 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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