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docx
附件 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 版) 一、种子、食用菌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 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 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较轻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 五千元以下 十一条“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 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 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品种测试、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 责令改正,有违法 试验和种 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 所得的,并处没收 对单位处六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 子质量检 再次违法或者违法所 违法所得;给种子 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验机构伪 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一般 得五千元以上二万元 使用者和其他种子 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 1 造测试、 以下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 生产经营者造成损 以下罚款 试验、检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失的,与种子生产 验数据或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种子使用 经营者承担连带责 者出具虚 者和其他种子生产经营者造成损 任 假证明的 失的,与种子生产经营者承担连 对单位处八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带责任;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 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三次以上违法或者违 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取消种 严重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 法所得二万元以上 子质量检验资格。” 以下罚款;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 关主管部门取消种子质量检验资格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十二条第六款“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 处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时, 侵犯植物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责令侵 2 新品种权 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 的 得和种子;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 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 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 以下罚款。” 一般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二万元以下 裁量标准 并处一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 并处七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责令侵权人停止侵 并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 不足五万元 权行为,没收违法 罚款 所得和种子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八倍以下罚 严重 八万元以下 款 较重 特别 货值金额八万元以上 严重 并处货值金额八倍以上十倍以下罚 款 较轻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 并处一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十二条第七款“假冒授权品种的, 一般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 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假冒 假冒授权 3 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货 较重 品种的 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一万 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 严重 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 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特别 严重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二万元以下 并处七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假冒行为, 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 并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 不足五万元 罚款 子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八倍以下罚 八万元以下 款 货值金额八万元以上 并处货值金额八倍以上十倍以下罚 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较轻 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四十 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 一般 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 较重 生产经营 4 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 假种子的 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二万元的, 严重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款;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并 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 特别 罚款。” 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较轻 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四十 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劣种子的, 一般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 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较重 生产经营 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 5 劣种子的 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二万 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严重 下罚款;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 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种子生 特别 产经营许可证。” 严重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货值金额六千元以下 并处二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六千元以上 一万二千元以下 并处六万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二千元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并处十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 款 以上,不足二万元 子,吊销种子生产 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 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罚 经营许可证 五万元以下 款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 罚款 货值金额六千元以下 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六千元以上 一万二千元以下 并处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二千元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并处六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不足二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 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八倍以下罚 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 子 款,抄告发证机关吊销种子生产经 五万元以下 营许可证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并处货值金额八倍以上十倍以下罚 款,抄告发证机关吊销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下 裁量标准 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上 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 一般 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六千元以下 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未取得种 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 子生产经 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 货值金额六千元以上,责令改正,没收违 较重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6 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不足一万元 法所得和种子 生产经营 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种子的 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 可证: 严重 五万元以下 款 (一)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证生产经营种子的;” 特别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严重 并处货值金额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 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一般 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 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 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以欺骗、 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贿赂等不 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正当手段 7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较重 取得种子 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 生产经营 可证: 许可证的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 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第二款:“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 严重 许可证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 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 员。” 特别 严重 裁量标准 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上 责令改正,没收违 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六千元以下 法所得和种子,可 以吊销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被吊销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货值金额六千元以上,证的单位,其法定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不足一万元 代表人、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自处罚 决定作出之日起五 年内不得担任种子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 高级管理人员 五万元以下 款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并处货值金额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 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 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 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未按照种 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子生产经 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营许可证 8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的规定生 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 产经营种 可证: 子的 (三)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 第二款:“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 许可证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 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 员。” 裁量标准 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上 责令改正,没收违 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六千元以下 法所得和种子,可 以吊销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被吊销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货值金额六千元以上,证的单位,其法定 较重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代表人、直接负责 不足一万元 的主管人员自处罚 决定作出之日起五 年内不得担任种子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 严重 高级管理人员 五万元以下 款 一般 特别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严重 并处货值金额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 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 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 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伪造、变 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造、买卖、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9 租借种子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生产经营 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 许可证的 可证: (四)伪造、变造、买卖、租借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第二款:“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 许可证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 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 员。” 裁量标准 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上 责令改正,没收违 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六千元以下 法所得和种子,可 以吊销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被吊销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货值金额六千元以上,证的单位,其法定 较重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代表人、直接负责 不足一万元 的主管人员自处罚 决定作出之日起五 年内不得担任种子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 严重 高级管理人员 五万元以下 款 一般 特别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严重 并处货值金额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 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 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 不再具有 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繁殖种子 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的隔离和 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培育条件,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或者不再 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 具有无检 10 可证: 疫性有害 (五)不再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 生物的种 和培育条件,或者不再具有无检 子生产地 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或 点,继续 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 从事种子 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继续从事 生产的 种 子 生 产 的 ; ” 第二款:“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 许可证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 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 员。”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下 裁量标准 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上 责令改正,没收违 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六千元以下 法所得和种子,可 以吊销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被吊销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货值金额六千元以上,证的单位,其法定 较重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代表人、直接负责 不足一万元 的主管人员自处罚 决定作出之日起五 年内不得担任种子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 严重 高级管理人员 五万元以下 款 一般 特别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严重 并处货值金额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 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 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 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未执行种 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子检验、 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11 检疫规程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生产种子 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 的 可证: (六)未执行种子检验、检疫规 程 生 产 种 子 的 。 ” 第二款:“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 许可证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 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 员。” 裁量标准 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上 责令改正,没收违 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六千元以下 法所得和种子,可 以吊销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被吊销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货值金额六千元以上,证的单位,其法定 较重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代表人、直接负责 不足一万元 的主管人员自处罚 决定作出之日起五 年内不得担任种子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 严重 高级管理人员 五万元以下 款 一般 特别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严重 并处货值金额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 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对应当审 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定未经审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定的农作 12 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 物品种进 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 行推广、 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销售的 下罚款: (一)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 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较轻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二万元以下 并处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 并处六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三万元以下 子 货值金额三万元以上 四万元以下 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 货值金额四万元以上 严重 并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款 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较轻 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 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推广、销 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般 售应当停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止推广、 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 较重 13 销售的农 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 作物品种 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的 下罚款: 严重 (三)推广、销售应当停止推广、 销售的农作物品种或者林木良种 特别 的;” 严重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二万元以下 并处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 并处六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万元以下 子 货值金额三万元以上 四万元以下 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四万元以上 并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 对应当登 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记未经登 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记的农作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物品种进 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 14 行推广, 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 或者以登 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记品种的 下罚款: 名义进行 (四)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 销售的 作物品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 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 较轻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二万元以下 并处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 对已撤销 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登记的农 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作物品种 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进行推广,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 15 或者以登 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 记品种的 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名义进行 下罚款: 销售的 (五)对已撤销登记的农作物品 种进行推广,或者以登记品种的 名义进行销售的。” 一般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 并处六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三万元以下 子 货值金额三万元以上 四万元以下 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 货值金额四万元以上 严重 并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款 较轻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二万元以下 并处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一般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 较重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 并处六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万元以下 子 货值金额三万元以上 四万元以下 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 货值金额四万元以上 严重 并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款 严重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较轻 十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第 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 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一般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 未经许可 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 较重 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 16 进出口种 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 子的 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 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 严重 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 节严重的,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 特别 可证: (一)未经许可进出口种子的;” 严重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下 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上 六千元以下 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并处货值金额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款,抄告发证机关吊销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 较轻 八条第(二)项“违反本法第五十 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 一般 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 为境外制 门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较重 种的种子 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 17 在境内销 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 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售的 严重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种子生产 经营许可证: (二)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境内 特别 严重 销售的;”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下 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上 六千元以下 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六千元以上, 责令改正,没收违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不足一万元 法所得和种子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款,抄告发证机关吊销种子生产经 五万元以下 营许可证 货值金额六千元以上,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 不足一万元 法所得和种子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款,抄告发证机关吊销种子生产经 五万元以下 营许可证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并处货值金额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款,抄告发证机关吊销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下 裁量标准 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十八条第(三)项“违反本法第五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上 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一般 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六千元以下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从境外引 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 进农作物 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 种子进行 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 引种试验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三 货值金额六千元以上,责令改正,没收违 18 较重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的收获物 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法所得和种子 不足一万元 作为种子 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 在境内销 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 售的 严重的,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 证: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款,抄告发证机关吊销种子生产经 (三)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或者林 严重 五万元以下 营许可证 木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作 为种子在境内销售的;” 特别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严重 并处货值金额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款,抄告发证机关吊销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 较轻 八条第(四)项“违反本法第五十 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 一般 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 进出口假、 门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较重 劣种子或 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 者属于国 19 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 家规定不 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严重 得进出口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的种子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种子生产 经营许可证: (四)进出口假、劣种子或者属 特别 于 国 家 规 定 不 得 进 出 口 的 种 子 严重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十九条第(一)项“违反本法第 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 销售的种 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 子应当包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0 装而没有 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 包装的 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 下 罚 款 : (一)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 有包装的;”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下 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上 六千元以下 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六千元以上,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不足一万元 责令改正,没收违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法所得和种子 款,抄告发证机关吊销种子生产经 五万元以下 营许可证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并处货值金额四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款,抄告发证机关吊销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 较轻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下 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般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 一万元以下 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较重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责令改正 二万元以下 处五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 三万元以下 处八千元以上一万二千元以下罚款 特别 货值金额三万元以上 严重 处一万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第 销售的种 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 子没有使 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 用说明或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1 者标签内 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 容不符合 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 规定的 下 罚 款 : (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 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较轻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下 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般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 一万元以下 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较重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责令改正 二万元以下 处五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 三万元以下 处八千元以上一万二千元以下罚款 特别 货值金额三万元以上 严重 处一万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较轻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下 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法第 一般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 一万元以下 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 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涂改标签 22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较重 二万元以下 责令改正 的 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 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 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 严重 下 罚 款 : 三万元以下 (三)涂改标签的;” 特别 货值金额三万元以上 严重 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处五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 处八千元以上一万二千元以下罚款 处一万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十九条第(四)项“违反本法第 较轻 档案记录不全 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 未按规定 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 建立、保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3 存种子生 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 产经营档 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 案的 下 罚 款 : (四)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 较重 未建立、保存档案 生产经营档案的;” 种子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 经营者在 十九条第(五)项“违反本法第 较轻 备案信息不全 异地设立 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 分支机构、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 专门经营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不再分装 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 24 的包装种 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 子或者受 下 罚 款 : 委托生产、(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 代销种子,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 较重 未备案 未按规定 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 备案的 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 裁量标准 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侵占、破坏种质资源, 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 较轻 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 质资源,可以恢复 侵占、破 十条“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侵 坏种质资 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侵占、破坏种质资源, 源,私自 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 没收种质资源和违 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 采集或者 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 一般 25 法所得,造成损失 并处二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 采伐国家 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 的,依法承担赔偿 质资源,较难恢复 重点保护 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种质资源和 责任 的天然种 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 侵占、破坏种质资源, 质资源的 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 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 承担赔偿责任。” 严重 并处四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 质资源,无法恢复 向境外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 供或者从 十一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十一 较轻 境外引进 条规定,向境外提供或者从境外 种质资源,引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 或者与境 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 26 外机构、 的,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 一般 个人开展 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农村、林 合作研究 业草原主管部门没收种质资源和 利用种质 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严重 资源的 万元以下罚款。” 初次违法,只涉及 1 种种子 并处二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 再次违法或涉及的种 没收种质资源和违 子在 2 种以上到 5 种 法所得 并处六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 三次以上违法或涉及 种子 5 种以上 并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 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 较轻 种子企业有造假行为的,由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 种子企业 原主管部门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 一般 27 有造假行 万元以下罚款;不得再依照本法 为的 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品种审定; 给种子使用者和其他种子生产经 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较重 责任。” 较轻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一个生育周期的试验 不得再依照《中华 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数据造假 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十七条的规定申 二个生育周期的试验 请品种审定,给种 处二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款 数据造假 子使用者和其他种 子生产经营者造成 损失的,依法承担 三个以上生育周期的 赔偿责任 处三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 试验数据造假 接种面积在 0.1 亩以 下,且未造成后果 接种面积在 0.1 亩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 一般 上 0.5 亩以下,且未 在种子生 造成后果 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 产基地进 定,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 接种面积在 0.1 亩以 行检疫性 28 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由县级以 较重 责令停止试验 下,已造成后果 有害生物 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 接种试验 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验,处五千 接种面积在 0.1 亩以 的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上 0.5 亩以下,已造 成后果 特别 接种面积在 0.5 亩以 严重 上 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处三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处四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生产经营者不按照农 业执法人员依法要求 较轻 提供相关手续、不配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合监督检查、取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 取证等工作的 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规 定,拒绝、阻挠农业农村、林业 生产经营者以关闭生 拒绝、阻 草原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产经营场所、经营门 可 以 责 令 停 产 停 29 挠监督检 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 一般 店等方式,拒绝、阻 业整顿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查的 款,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 挠农业执法人员依法 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 实施监督检查的 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生产经营者以围堵、 干涉等方式,拒绝、 严重 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阻挠农业执法人员依 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山东省种子条例》第五十七条 较轻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超过质 量保证期的农作物种子的,由县 销售超过 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 质量保证 30 门责令停止销售,处违法销售产 一般 期的农作 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罚款;有违 物种子的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生 产经营劣质种子行为的,依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严重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下 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销售,有 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上 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一点五倍以下 违法所得的,没收 一万以下 罚款 违法所得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处货值金额一点五倍以上二倍以下 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较轻 初次违法 《山东省种子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种子未 销售种子 按照规定开具销售凭证的,由县 未按照规 31 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 一般 再次违法 定开具销 主管部门或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 售凭证的 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 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三次以上违法行为 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 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种子科研基地和 较轻 生产基地损失一万元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山东省种子条例》第五十九条 以下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种子科 研和生产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 责令限期改正,有 造成种子科研基地和 违法所得的,没收 侵占种子 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 32 科研和生 或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 一般 生产基地损失一万元 违法所得,造成损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十万元以下 产基地的 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失的,依法承担赔 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偿责任 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造成种子科研基地和 担赔偿责任。” 严重 生产基地损失十万元 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 二、农药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登记试验单位开展了 相关试验,篡改数据 较轻 等出具一个虚假登记 试验报告;或者违法 所得不足五千元的 裁量标准 并处五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登记试验单位出具虚假登记试验 报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登记试验单位开展了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 报 登记试验 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 相关试验,篡改数据 请国务院农业主管 单位出具 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 等出具多个虚假登记 部门从登记试验单 1 虚假登记 一般 并处六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 下罚款;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 试验报告;或者违法 位中除名,5 年内不 试验报告 从登记试验单位中除名,5 年内 所得五千元以上二万 再受理其登记试验 的 不再受理其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申 单位认定申请 元以下的 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登记试验单位未开展 相关试验,编造数据 严重 等出具虚假试验报告; 或者违法所得二万元 以上 并处八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农药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 者生产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较轻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 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 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 1 万 未取得农 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药生产许 罚款,货值金额 1 万元以上的,并处 货值金额 10 倍以上 20 倍以下罚款, 可证生产 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 一般 农药或者 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 生产假农 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 的 , 委 第四款: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 托未取得 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 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对 2 农药生产 委托人和受托人均依照本条第一款、 许可证的 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较重 受托人加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 工、分装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农 农药的或 药生产许可证处理: (一)超过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继 者委托加 续生产农药的; 工、分装 (二)超过农药生产许可范围生产农 假农药的 药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生产地址生 产农药的; 严重 (四)委托已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 企业超过农药生产许可范围加工或 者分装农药的; (五)应当按照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 证处理的其他情形。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下 的 并处五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 一万元以下的 并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的 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二十倍以 下罚款,抄告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 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责令停止生产,没 收违法所得、违法 生产的产品和用于 违法生产的工具、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设备、原材料等,抄 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 告发证机关吊销农 罚款 五万元以下的 药生产许可证和相 应的农药登记证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取得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 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 二款,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 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再 一般 责令限期整改 证的农药 药生产企业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 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生 生产企业 续生产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 产农药查证属实的 3 不再符合 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 规定条件 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 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 严重 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继续生产 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 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农药 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 款,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劣质农药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 较轻 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 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 农药生产 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并 企业生产 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货 一般 劣质农药 值金额 1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 4 或委托加 额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 工、分装 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 劣质农药 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 较重 的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款, 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 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 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对委托 人和受托人均依照本条第一款、第 严重 三款的规定处罚。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下 的 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 责令停止生产,没 收违法所得、没收 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万元以下的 违法生产的产品和 用于违法生产的工 具、设备、原材料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等 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七倍以下罚 五万元以下的 款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的 并处货值金额七倍以上十倍以下罚 款,抄告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 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的 裁量标准 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 一项,农药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农药生产 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 企业采购、 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 使用未依 于违法生产的原材料等,违法生 法附具产 责令改正,没收违 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品质量检 法所得、没收违法 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 并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五万元以下的 5 验合格证、 生产的产品和用于 款 货值金额 1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 未依法取 违法生产的原材料 值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 得有关许 等 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 可证明文 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 件的原材 应的农药登记证: 料的 (一)采购、使用未依法附具产 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依法取得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抄 严重 或者拒不改正的 告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 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 的 裁量标准 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 二项,农药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 农药生产 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 企业出厂 于违法生产的原材料等,违法生 销售未经 责令改正,没收违 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 质量检验 法所得、没收违法 并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 6 合格并附 生产的产品和用于 一般 货值金额 1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 五万元以下的 款 具产品质 违法生产的原材料 值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 量检验合 等 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 格证的农 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 药的 应的农药登记证: (二)出厂销售未经质量检验合 格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农药。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抄 严重 或者拒不改正的 告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 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 项,农药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 较轻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 农药生产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 企业生产 的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 的农药包 一般 金额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1 万元以 7 装、标签、 上 2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1 万 说明书不 元以上的, 并处货值金额 2 倍以上 5 符合规定 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 的 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 严重 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三)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 明书不符合规定。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四 项,农药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 较轻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农药生产 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 企业不召 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 并处 1 万元以上 2 一般 8 回依法应 额不足 1 万元的, 当召回的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1 万元以 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2 倍以上 5 倍 农药的 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 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 严重 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四)不召回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违法情节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 的 裁量标准 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 法所得、没收违法 五万元以下的 款 生产的产品和用于 违法生产的原材料 等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抄 或者拒不改正的 告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 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的 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没收违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法所得、没收违法 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 生产的产品和用于 款 五万元以下的 违法生产的原材料 等 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抄 或者拒不改正的 告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 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农药生产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较轻 企业不执 农药生产企业不执行原材料进货、 行原材料 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不 一般 进货、农药 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由 出厂销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 9 记录制度, 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或者不履 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 严重 行农药废 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 弃物回收 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义务的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 较轻 款第一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 一般 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 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 较重 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 农药经营 并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者未取得 货值金额 1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 10 农药经营 金额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罚款;构 许可证经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营农药的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 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严重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 一条第二款 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 制使用农药,或者利用互联网经营 限制使用农药 的,按照未取得农 药经营许可证处理。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初次违法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再次违法 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 三次以上违法或者拒 不改正的 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抄 告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 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货值金额不足五千元 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 一万元以下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的 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七倍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经营,没 收违法经营的农药 和用于违法经营的 工具、设备等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的 处货值金额七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货值金额不足五千元 裁量标准 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 一款第二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 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 一般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 一万元以下 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 责令停止经营,没 农药经营 不足 1 万元的, 并处 5000 元以上 5 收违法所得、没收 11 者经营假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1 万元 违法经营的农药和 农药的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5 倍以上 用于违法经营的工 10 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具、设备等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法追究刑事责任: 较重 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七倍以下罚款 五万元以下的 (二)经营假农药。 第二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 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应 当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 证。 严重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的 处货值金额七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抄告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 一款第三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 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 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 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 农药经营 不足 1 万元的, 并处 5000 元以上 5 者在农药 12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1 万元 中添加物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5 倍以上 质的 10 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农药中添加物质。 第二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 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应 当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 证。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货值金额不足五千元 裁量标准 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万元以下 责令停止经营,没 收违法所得、没收 违法经营的农药和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用于违法经营的工 较重 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七倍以下罚款 五万元以下的 具、设备等 一般 严重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的 处货值金额七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抄告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取得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 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 经营许可 三款,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 一般 责令限期整改 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 证的农药 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 农药查证属实 经营者不 经营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13 再符合规 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 逾期拒不整改的或者 定条件继 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 续经营农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 较重 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 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条件的 药的 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较轻 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 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 一般 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 农药经营 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 较重 14 者经营劣 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 质农药的 并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 1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 值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 严重 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药经营 者设立分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 支机构未 一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 依法变更 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农药经营 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 许可证, 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 或者未向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拒 15 分支机构 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 所在地县 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级以上地 (一)设立分支机构未依法变更 方人民政 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向分支 府农业主 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管部门备 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案的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货值金额不足五千元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 一万元以下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经营,没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收违法经营的农药 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五万元以下 和用于违法经营的 工具、设备等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抄告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较轻 货值金额不足五千元 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 一万元以下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较重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责令改正,没收违 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万元以下 法所得和经营的农 药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严重 或者拒不改正的 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抄 告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 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序 违法行为 号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农药经营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 者向未取 二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 得农药生 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产许可证 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 的农药生 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 产企业或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拒 16 者未取得 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 农药经营 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的 (二)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 其他农药 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 经营者采 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 购农药的 者采购农药。 较轻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下 的 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 一万元以下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严重 或者拒不改正的 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抄 告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 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 农药经营 三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 者采购、 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销售未附 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 具产品质 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 量检验合 17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拒 格证或者 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 包装、标 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签不符合 (三)采购、销售未附具产 规定的农 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 药的 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较轻 货值金额不足五千元 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依据 裁量标准 责令改正,没收违 法所得和经营的农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药 较重 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万元以下 一般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万元以下 责令改正,没收违 法所得和经营的农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药 较重 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万元以下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严重 或者拒不改正的 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抄 告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 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较轻 货值金额不足五千元 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 四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 农药经营 一般 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 一万元以下 者不停止 责令改正,没收违 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农药,并处 18 销售依法 法所得和经营的农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拒 应当召回 药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 较重 的农药的 五万元以下 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四)不停止销售依法应当 召回的农药。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严重 或者拒不改正的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 较轻 初次违法 一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 农药经营 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者不执行 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 农药采购 19 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 一般 再次违法 台账、销 上 2 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 售台账制 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度的 (一)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 严重 三次以上违法 销售台账制度。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抄 告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 相应的农药登记证 处二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抄 告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处六千元以上一万两千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拒不改 抄告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 正的 证 处一万两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抄告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 证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 较轻 初次违法 农药经营 二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 者在卫生 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用农药以 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 外的农药 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 20 经营场所 一般 再次违法 上 2 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 内经营食 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品、食用 (二)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 农产品、 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 饲料等的 严重 三次以上违法 农产品、饲料等。 较轻 初次违法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 三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 农药经营 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者未将卫 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 生用农药 21 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 一般 再次违法 与其他商 上 2 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 品分柜销 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售的 (三)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 他商品分柜销售。 严重 三次以上违法 裁量标准 处二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抄 告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处六千元以上一万两千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拒不改 抄告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 正的 证 处一万两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抄告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 证 处二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抄 告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处六千元以上一万两千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拒不改 抄告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 正的 证 处一万两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抄告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 证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初次违法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 四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不履行农 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 药废弃物 22 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 一般 再次违法 回收义务 上 2 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 的 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四)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 收义务。 严重 三次以上违法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 一款,境外企业直接在中国销售 较轻 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境外企业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 直接在中 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 23 一般 国销售农 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 5 药的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 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5 万元以上 的,并处货值金额 10 倍以上 20 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 严重 药登记证。 货值金额不足二万元 裁量标准 处二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抄 告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处六千元以上一万两千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拒不改 抄告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 正的 证 处一万两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抄告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 证 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销售,没 收违法所得、没收 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 违法经营的农药和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万元以下万元 用于违法经营的工 具、设备等 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 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 款,抄告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登记证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初次违法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 款第一项,农药使用者有下列行 农药使用 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 者不按照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 农药的标 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 签标注的 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 使用范围、 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 使用方法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 24 和剂量、 一般 再次违法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农 使用技术 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 1 万元以 要求和注 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意事项、 刑事责任: 安全间隔 (一)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 期使用农 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 药的 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 间隔期使用农药。 严重 三次以上违法 裁量标准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 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五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 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 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六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 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 款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 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 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较轻 初次违法 没收禁用农药;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 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 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五万元以 上六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二千元以 下罚款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 款第二项,农药使用者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 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 农药使用 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 者使用禁 25 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 一般 再次违法 用的农药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 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农 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 1 万元以 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二)使用禁用的农药。 没收禁用农药;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 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 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六万元以 上七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二千元以 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三次以上违法 没收禁用农药;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 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 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七万元以 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五千元以 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初次违法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 农药使用 款第三项,农药使用者有下列行 者将剧毒、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 高毒农药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 用于防治 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 卫生害虫,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 用于蔬菜、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 瓜果、茶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 26 一般 再次违法 叶、菌类、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农 中草药材 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 1 万元以 生产或者 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用于水生 刑事责任: 植物的病 (三)将剧毒、高毒农药用 虫害防治 于防治卫生害虫,用于蔬菜、瓜 的 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生产 或者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严重 三次以上违法 裁量标准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 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五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 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 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六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 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 款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 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 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较轻 初次违法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 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五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 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 款第四项,农药使用者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 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 在饮用水 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 水源保护 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 27 一般 再次违法 区内使用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 农药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农 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 1 万元以 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四)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内使用农药。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 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六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 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 款 严重 三次以上违法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 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 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较轻 初次违法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 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五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 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 款第五项,农药使用者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 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 使用农药 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 毒鱼、虾、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 28 一般 再次违法 鸟、兽等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 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农 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 1 万元以 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五)使用农药毒鱼、虾、 鸟、兽等。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 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六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 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 款 严重 三次以上违法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 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 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 款第六项,农药使用者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 较轻 初次违法 在饮用水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 水源保护 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 区、河道 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 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 内丢弃农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 一般 再次违法 29 药、农药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农 包装物或 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 1 万元以 者清洗施 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药器械的 刑事责任: (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严重 三次以上违法 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 者清洗施药器械。 农产品生 产企业、食 较轻 初次违法 品 和 食 用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农产品仓 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 储企业、专 业 化 病 虫 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 害 防 治 服 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 一般 再次违法 30 务 组 织 和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执行农药使 从 事 农 产 用记录制度的,由县级人民政府 品生产的 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 农民专业 合 作 社 等 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 严重 三次以上违法 不 执 行 农 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药使用记 录制度的 裁量标准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 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五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 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 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 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六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农 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 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 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农 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处二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拒不改 处六千元以上一万两千元以下罚款 正的 处一万两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伪造、变造、转让、出 伪造、变 租、出借一个许可文件, 造、转让、 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较轻 或 者 违 法 所 得 金 额 五 出租、出 千元以下 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 借农药登 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 伪造、变造、转让、出 记证、农 由发证机关收缴或 租、出借二个许可文件, 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 一般 或 者 违 法 所 得 金 额 五 者予以吊销,没收 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31 药生产许 的,由发证机关收缴或者予以吊 可证、农 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违法所得 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 万元 药经营许 伪造、变造、转让、出 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 可证等许 租、出借三个以上许可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 文 件 或 者 违 法 所 得 金 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可证明文 额二万以上 件的 未取得农 药生产许 可证生产 农药,未取 得 农 药 经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 营 许 可 证 一款: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 经营农药, 产农药,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或者被吊 32 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登记 一般 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10 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销农药登 记证、农药 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 生 产 许 可 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证、农药经 员 10 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 营 许 可 证 营活动。 的直接负 责的主管 人员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农药生产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 企业、农 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未取得农药 药经营者 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 招用前款 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 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10 年 33 规定的人 一般 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 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员从事农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招用前款 药生产、 规定的人员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经营活动 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 农药经营许可证。 的 农业投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品生产者、 销售者、使 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农业投 较轻 初次违法 用 者 未 按 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 照 规 定 及 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 时 回 收 肥 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 料 等 农 业 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 投 入 品 的 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包 装 废 弃 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 物 或 者 农 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一般 再次违法 34 用薄膜,或 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 者 未 按 照 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规 定 及 时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回 收 农 药 第十九条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 包 装 废 弃 者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物 交 由 专 处理义务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 门 的 机 构 村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较重 三次以上违法 或 者 组 织 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予以 进 行 无 害 处罚。 化处理的 对机构或组织,处一万元以上三万 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 罚款 责令改正 对机构或组织,处三万元以上六万 元以下的罚款; 对个人,处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的罚款 对机构或组织,处六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元 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较轻 初次违法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 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农药经营 未按规定 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 建立农药 未按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 35 包装废弃 一般 再次违法 收台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 物回收台 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 账的 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千元 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处二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拒不改 处六千元以上一万两千元以下罚款 正的 严重 三次以上违法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 农药经营 理规定》 者未按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农药、 轻微 初次违法 定要求购 兽药经营者未按规定执行经营告 买者退回 知制度,或者未按规定要求购买 36 和回收剧 者退回和回收剧毒、高毒农药的 毒、高毒 容器、包装物的,由县级以上人 农药的容 民政府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一般 逾期不改正 器、包装 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 物的 期不改正的,处两千元以上五千 元以下罚款。 处一万两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 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肥料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生产、销售肥料五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下(含五吨)的, 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 较轻 或货值金额一万元以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四千元以下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 下的 款 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 3 倍 以下罚款, 但最高不得超过 30000 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0000 生产、销售肥料五吨 生产、销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元以下罚款: 以上十吨(含十吨) 售未取得 (一)生产、销售未取得登 一般 以下的,或货值金额 警告;没收违法所 以上二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 1 登记证的 过二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四 记证的肥料产品。 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 得 肥料产品 千元以上七千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 下的 的 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 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 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 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 生产、销售肥料十吨 的,从其规定。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 严重 以上,或货值金额三 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万元以上的 七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生产、销售肥料五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下(含五吨)的, 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 较轻 或货值金额一万元以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四千元以下罚 下的 款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 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 3 倍 以下罚款, 但最高不得超过 30000 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0000 生产、销售肥料五吨 假冒、伪 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上十吨(含十吨) 造肥料登 (二)假冒、伪造肥料登记 警告;没收违法所 以上二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 2 一般 以下的,或货值金额 记证、登 证、登记证号的。 得 过二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四 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 记证号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 千元以上七千元以下罚款 下的 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 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 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 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 生产、销售肥料十吨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 严重 以上,或货值金额三 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万元以上的 七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生产、销售肥料五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下(含五吨)的, 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 较轻 或货值金额一万元以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四千元以下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 下的 款 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 3 倍 以下罚款, 但最高不得超过 30000 生产、销 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0000 售的肥料 元以下罚款: 生产、销售肥料五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产品有效 (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 以上十吨(含十吨) 警告;没收违法所 以上二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 3 成分或含 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 一般 以下的,或货值金额 得 过二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四 量与登记 内容不符的。 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 千元以上七千元以下罚款 批准的内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下的 容不符的 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 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 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 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 定的,从其规定。 生产、销售肥料十吨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 严重 以上,或货值金额三 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万元以上的 七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生产、销售肥料五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下(含五吨)的, 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 较轻 或货值金额一万元以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千元以下罚 下的 款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 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 3 倍 以下罚款, 但最高不得超过 20000 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0000 生产、销售肥料五吨 转让肥料 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上十吨(含十吨) 登记证或 (一)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 警告;没收违法所 以上二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 4 一般 以下的,或货值金额 登记证号 记证号的。 得 过一万五千元;没有违法所得的, 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 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 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下的 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 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 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 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 生产、销售肥料十吨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 严重 以上,或货值金额三 超过二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万元以上的 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生产、销售肥料五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下(含五吨)的, 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 较轻 或货值金额一万元以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千元以下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 下的 款 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 3 倍 以下罚款, 但最高不得超过 20000 登记证有 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0000 效期满未 元以下罚款: 生产、销售肥料五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经批准续 (二)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 以上十吨(含十吨) 警告;没收违法所 以上二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 5 展登记而 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 一般 以下的,或货值金额 得 过一万五千元;没有违法所得的, 继续生产 产品的。 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 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该肥料产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 下的 品的 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 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 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 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 的,从其规定。 生产、销售肥料十吨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 严重 以上,或货值金额三 超过二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万元以上的 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生产、销售肥料五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下(含五吨)的, 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 较轻 或货值金额一万元以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千元以下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 下的 款 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 3 倍 以下罚款, 但最高不得超过 20000 生产、销 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0000 售包装上 元以下罚款: 生产、销售肥料五吨 未附标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 以上十吨(含十吨) 警告;没收违法所 标签残缺 以上二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 6 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 一般 以下的,或货值金额 不清或者 得 过一万五千元;没有违法所得的, 改标签内容的。 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 擅自修改 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 下的 标签内容 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 的 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 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 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 的,从其规定。 生产、销售肥料十吨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 严重 以上,或货值金额三 超过二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万元以上的 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植物检疫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程度 《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第 较轻 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二款,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 行为之一,尚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由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责令限期改 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 未按规定 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办理农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 1 植物检疫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 手续的 农业植物检疫手续的。 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 处 1000 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活 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 处以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罚款,但 最高不得超过 3 万元;没有违法 较重 所得的,处以 1 万以下罚款。 违法情节 违法情节一般或属初 次查获的 裁量标准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三百 元以下罚款;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无违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下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 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 过一万元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三百 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活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违法情节较重或属查 责令限期改正,警 以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有 告,没收违法所得 获两次的 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 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 二万元 违法情节严重或属查 获两次以上的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六百 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活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以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二倍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 过三万元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谎报受检物品种类、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三百 品种或者隐瞒受检物 元以下罚款;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 品重量一千千克以内、 为,无违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下 《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第 较轻 受检作物面积五十亩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 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 以内,提供虚假证明 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 二款,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 材料的 过一万元 行为之一,尚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由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责令限期改 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谎报受检 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 物品种类、 谎报受检物品种类、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三百 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品种或者 品种或者隐瞒受检物 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瞒受检 品重量一千千克以上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二)谎报受检物品种类、 责令限期改正,警 2 物品数量、 一般 五千千克以下、受检 以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有 品种或者隐瞒受检物品数量、受 告,没收违法所得 受检作物 作物面积五十亩以上 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 检作物面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面积,提 一百亩以下,提供虚 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 的。 假证明材料的 二万元 供虚假证 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 明材料的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 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 谎报受检物品种类、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六百 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 品种或者隐瞒受检物 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活 的,处以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罚款, 品重量五千千克以上、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但最高不得超过 3 万元;没有违 较重 受检作物面积一百亩 以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所得的,处以 1 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提供虚假证明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二倍 材料,并造成严重后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 果的 过三万元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三百 擅自启封换货、改变 元以下罚款;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 数量或者将非种用植 为,无违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下 《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第 较轻 物和植物产品作种用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 的,货值在一万元以 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 内 二款,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 过一万元 行为之一,尚未引起疫情扩散的, 由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责令限期改 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擅自启封 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三百 换货、改 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擅自启封换货、改变 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活 变数量或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数量或者将非种用植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责令限期改正,警 3 者将非种 (三)擅自启封换货、改变 一般 物和植物产品作种用 以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有 告,没收违法所得 用植物和 数量或者将非种用植物和植物产 的,货值一万元以上 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 植物产品 品作种用的。 三万元以下 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 二万元 作种用的 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 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 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六百 的,处以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罚款, 擅自启封换货、改变 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活 但最高不得超过 3 万元;没有违 数量或者将非种用植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法所得的,处以 1 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物和植物产品作种用 以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货值在三万元以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二倍 上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 过三万元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程度 《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第 较轻 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 二款,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下 列行为之一,尚未引起疫情扩散 的,由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责令限 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 伪造、涂 得,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 改、买卖、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转让植物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疫单证、 4 (四)伪造、涂改、买卖、 一般 印章、标 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 志或者故 或者故意毁坏封识的。 意毁坏封 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 识的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 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 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 的,处以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罚款, 但最高不得超过 3 万元;没有违 法所得的,处以 1 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违法情节 转让植物检疫单证、 印章、标志、封识的 裁量标准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三百 元以下罚款;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无违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下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 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 过一万元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三百 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活 涂改、买卖植物检疫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单证、印章、标志、 责令限期改正,警 以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有 封识,造成较大影响 告,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 的 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 二万元 伪造植物检疫单证、 印章、标志、封识, 造成恶劣影响的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六百 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活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以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二倍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 过三万元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试验、生产、推广带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三百 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 元以下罚款;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 子、苗木及其他繁殖 为,无违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下 《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第 较轻 材料或者未经批准在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 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 非疫区进行植物检疫 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 二款,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下 对象试验研究的,货 过一万元 列行为之一,尚未引起疫情扩散 值在三千元以内 试验、生 的,由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责令限 产、推广 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 带有植物 得,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 试验、生产、推广带 检疫对象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三百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 的种子、 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子、苗木及其他繁殖 苗木及其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五)试验、生产、推广带有 材料或者未经批准在 责令限期改正,警 5 他繁殖材 一般 以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有 植物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及其 非疫区进行植物检疫 告,没收违法所得 料或者未 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 他繁殖材料或者未经批准在非疫 对象试验研究的,货 经批准在 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 区进行植物检疫对象试验研究的。 值三千元以上一万元 二万元 非疫区进 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 以下 行植物检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 疫对象试 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 验研究的 试验、生产、推广带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六百 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 有植物检疫对象的种 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活 的,处以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罚款, 子、苗木及其他繁殖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但最高不得超过 3 万元;没有违 较重 材料或者未经批准在 以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所得的,处以 1 万元以下罚款。 非疫区进行植物检疫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二倍 对象试验研究的,货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 值在一万元以上 过三万元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三百 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 元以下罚款;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 分散种子一亩以下或 为,无违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下 《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第 较轻 不按要求隔离试种苗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 三十六条地一款第(六)项、第 木及其他繁殖材料二 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 二款,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下 十株以下的 过一万元 列行为之一,尚未引起疫情扩散 的,由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责令限 不在指定 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 地点种植 得,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 或者不按 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三百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要求隔离 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 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试种,或 分散种子一亩以上二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六)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 责令限期改正,警 6 者隔离试 一般 亩以下或不按要求隔 以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有 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 告,没收违法所得 种期间擅 离试种苗木及其他繁 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 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及其 自分散种 殖材料二十株以上五 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 他繁殖材料的。 十株以下的 二万元 子、苗木 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 及其他繁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 殖材料的 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六百 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 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 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活 的,处以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罚款, 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但最高不得超过 3 万元;没有违 分散种子二亩以上或 较重 以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所得的,处以 1 万元以下罚款。 不按要求隔离试种苗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二倍 木及其他繁殖材料五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 十株以上的 过三万元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在调运进境带有疫情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三百 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过 元以下罚款;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 程中,造成撒漏、扩 为,无违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下 《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第 较轻 散或者下脚料除害处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 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第 理不彻底,货值在二 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 二款,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下 万元以下的 过一万元 列行为之一,尚未引起疫情扩散 的,由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责令限 在调运进 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 境带有疫 得,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 在调运进境带有疫情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三百 情的植物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过 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活 和植物产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程中,造成撒漏、扩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品过程中, (七)在调运进境带有疫情 责令限期改正,警 7 一般 散或者下脚料除害处 以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有 造成撒漏、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过程中,造成 告,没收违法所得 理不彻底,货值在二 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 扩散或者 撒漏、扩散或者下脚料除害处理 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 下脚料除 不彻底的。 的 二万元 害处理不 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 彻底的 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 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六百 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 在调运进境带有疫情 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活 的,处以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罚款, 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过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但最高不得超过 3 万元;没有违 程中,造成撒漏、扩 较重 以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所得的,处以 1 万元以下罚款。 散或者下脚料除害处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二倍 理不彻底,货值在五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 万元以上的 过三万元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违反本条例规定,引 较轻 起疫情扩散的,一亩 以内 裁量标准 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第 一款第(五)项,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责令纠 正,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 应当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由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引 违反本条例规定,引 责令销毁或者进行 8 引起疫情 起疫情扩散的。 一般 起疫情扩散的,一亩 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害处理 扩散的 2.《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 以上十亩以内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 引起疫情扩散的,由农业植物检 疫机构责令销毁或者进行除害处 理,并可处以 3000 元以上 3 万元 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引 较重 起疫情扩散的,十亩 处以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程度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 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 项、第二款,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 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植物检疫机构 较轻 处以罚款: (四)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第 七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规定 之一,擅自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 罚款按以下标准执行: 对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对于 未依照规 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 定,擅自 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罚款, 9 调运植物、 一般 但最高不得超过 3 万元;没有违法 植物产品 所得的,处以 1 万元以下罚款。 的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 (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引起疫 情扩散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除 害处理。 有本条第一款违法行为之一, 造成损失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责 令其赔偿损失。 较重 有本条第一款(二)(三)(四) (五)(六)项违法行为之一,以赢利 为目的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 当事人的非法所得。 违法情节 未依照规定擅自调运、 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 施检疫的植物、植物 产品的,货值在二万 元以内 裁量标准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可处以三 百元以下罚款;经营活动中的违法 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三千元 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 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 超过一万元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三 未依照规定擅自调运、 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款;经营活 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 以赢利为目的的,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施检疫的植物、植物 可以没收当事人的 以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有 产品的,货值二万元 非法所得 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 以上五万元以下 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 二万元 未依照规定擅自调运、 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 施检疫的植物、植物 产品的,货值在五万 元以上 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六百 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经营活 动中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 以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二倍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 过三万元 五、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序 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违法情节一般或初次违法, 未影响农作物病虫害测报 的 侵占、损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条 拆 除 、 擅 自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损毁、拆除、 移 动 农 作 物 擅自移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施设备 病 虫 害 监 测 或者以其他方式妨害农作物病虫害监 一般 设 施 设 备 或 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 1 者 以 其 他 方 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 式 妨 害 农 作 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 物 病 虫 害 监 救措施,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 测 设 施 设 备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 严重 正常运行的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较轻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擅 自 向 社 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 发 布 农 作 物 门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情 一般 2 病 虫 害 预 报 节严重的,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或 者 灾 情 信 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较重 息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向社会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预 严重 报或者灾情信息; 裁量标准 可以处 2 万元以下罚 款 违法情节较重,再次违法, 未在限期恢复原状或未采 可以处 2 万元以上 4 取补救措施,影响农作物病 责令停止违法行 万元以下罚款 虫害测报;或给农业生产造 为,限期恢复原 状或者采取其他 成损失的 补救措施 违法情节严重,三次以上违 法,未在限期恢复原状或采 可以处 4 万元以上 5 取其他补救措施,影响农作 万元以下罚款 物病虫害测报;或者给农业 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初次违法,未造成经济损失 处以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或损失较小的 再次违法,或造成一定经济 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损失的 多次违法,或造成较大经济 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罚款 损失的 多次违法,或造成严重经济 处以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损失的 序 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较轻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从事农作物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病虫害研究、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 一般 饲养、繁殖、 门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情 运输、展览 节严重的,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3 等活动未采 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取有效措施, 较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农作物 (二)从事农作物病虫害研究、饲养、繁 病虫害逃逸、 殖、运输、展览等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 扩散的 造成农作物病虫害逃逸、扩散; 严重 较轻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开展农作物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 一般 病虫害预防 门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情 控制航空作 4 节严重的,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业未按照国 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家有关规定 较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行公告的 (三)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预防控制航空 作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严重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经济 处以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损失或损失较小的 造成逃逸、扩散的病虫害有 一定危险性但不高,扩散能 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力不强,或造成一定经济损 失的 造成逃逸、扩散的病虫害危 险性较高,扩散能力较强, 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罚款 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造成逃逸、扩散的病虫害危 险性高,扩散能力强,或造 处以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经济 处以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损失或损失较小的 再次违法,或造成一定经济 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损失的 多次违法,或造成较大经济 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罚款 损失的 多次违法,或造成严重经济 处以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损失的 序 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专业化病虫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 较轻 害防治服务 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有下列行 组织不具备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 一般 相应的设施 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 5 设备、技术 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 人员、田间 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作业人员以 (一)不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技术人员、 严重 及规范的管 田间作业人员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 理制度的 专业化病虫害 防治服务组织 其田间作业人 较轻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第四十二条 员不能正确识 别服务区域的 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有下列行 农作物病虫害,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 或者不能正确 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 掌握农药适用 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 范围、施用方 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 6 法、安全间隔 (二)其田间作业人员不能正确识别服 期等专业知识 务区域的农作物病虫害,或者不能正确 以及田间作业 掌握农药适用范围、施用方法、安全间 安全防护知识,隔期等专业知识以及田间作业安全防 或者不能正确 护知识,或者不能正确使用施药机械以 使用施药机械 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相关用品; 严重 以及农作物病 虫害防治相关 用品的 违法情节 初次违法, 未造成经济损 失或损失较小的 裁量标准 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再次违法,或造成一定经济 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 损失的 责令改正;拒不 以下罚款 改正 多次违法,或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的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 以下罚款 初次违法, 未造成经济损 失或损失较小的 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再次违法,或造成一定经济 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 责令改正;拒不 损失的 以下罚款 改正 多次违法,或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的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 以下罚款 序 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初次违法,保存服务档案资 料不全的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 专业化病虫 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有下列行 害防治服务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 组织未按规 一般 7 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 定建立或者 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 保存服务档 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案的 (三)未按规定建立或者保存服务档案; 严重 裁量标准 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再次违法,未建立服务档案 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 或建立服务档案资料存在 责令改正;拒不 以下罚款 改正 缺失的 多次违法,未建立服务档案 或保存服务档案存在严重 缺失的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 以下罚款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 专 业 化 病 虫 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有下列行 较轻 害 防 治 服 务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 组 织 未 为 田 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 8 间 作 业 人 员 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 一般 配 备 必 要 的 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防护用品的 (四)未为田间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 严重 护用品。 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 未形成对作业人员的伤害 的 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多次违法,拒不改正,造成 作业人员受到严重伤害的 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 以下罚款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 较轻 境 外 组 织 和 境外组织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我 个 人 违 反 本 国境内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活动的, 条 例 规 定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 一般 9 在 我 国 境 内 门责令其停止监测活动,没收监测数据 开 展 农 作 物 和工具,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 较重 病 虫 害 监 测 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 50 万元以上 100 活动的 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严重 刑事责任。 在个别点或乡域范围内开 展监测活动的 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拒不 再次违法,作业人员受到伤 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 改正的 害但伤害较轻的 以下罚款 在多点或县域范围内开展 并处 30 万元以上 50 责令其停止监测 监测活动的 万元以下罚款 活动,没收监测 监测多种病虫害或在设区 数据和工具 并处 50 万元以上 75 的市域内开展监测活动的 万元以下罚款 监测多种病虫害或在省域 内开展监测活动的 并处 75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款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全法》第六十五条 农产品质量 较轻 安全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出具虚 农产品质 假检测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量安全检 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收所收 测机构、 取的检测费用,检测费用不足一 一般 1 检测人员 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 出具虚假 以下罚款,检测费用一万元以上 检测报告 的,并处检测费用五倍以上十倍 的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 较重 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在特定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较轻 产品禁止 全法》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 生产区域 规定,在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 种植、养 域种植、养殖、捕捞、采集特定 殖、捕捞、 农产品或者建立特定农产品生产 2 采集特定 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农产品或 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 较重 者建立特 法行为,没收农产品和违法所得, 定农产品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生产基地 罚款。 的 检测费用不足五千元 的 裁量标准 并处五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罚款 并处八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检测费用五千元以上 没收所收取的检测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不足一万元的 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 费用 罚款 检测费用一万元以上 的 并处检测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 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四万元以上五万元 以下罚款 首次违法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 款 多次违法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农产品和违法 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 所得 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全法》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 较轻 农产品生 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 产企业未 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建立农产 3 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 一般 品质量安 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 全管理制 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度的 (一)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 较重 理制度; 农产品生 较轻 产企业未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配备相应 全法》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 的农产品 定,农产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 质量安全 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管理技术 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人员,且 一般 4 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 未委托具 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有专业技 (二)未配备相应的农产品质量 术知识的 安全管理技术人员,且未委托具 人员进行 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进行农产 农产品质 品质量安全指导。 量安全指 较重 导的 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 管理制度,逾期改正不 到位的 裁量标准 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 管理制度,在责令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期不改正的, 期限内未改正的 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 管理制度,在责令改正 期满 30 日后仍不改正的 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未配备相应的农产品质 量安全管理技术人员, 或者未委托具有专业技 术知识的人员进行农产 品质量安全指导,在责 令改正期限内未改正的 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未配备相应的农产品质 量安全管理技术人员, 或者未委托具有专业技 责令限期改正,逾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术知识的人员进行农产 品质量安全指导,逾期 期不改正的, 改正不到位的 未配备相应的农产品质 量安全管理技术人员, 或者未委托具有专业技 术知识的人员进行农产 品质量安全指导,在责 令改正期满 30 日后仍不 改正的 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较轻 农产品生 产企业、 农民专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合作社、 全法》第六十九条 农产品生 农业社会 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 化服务组 社会化服务组织未依照本法规定 织未依照 建立、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 5 本法规定 一般 者伪造、变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 建立、保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 存农产品 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生产记录, 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 或者伪造、 以下罚款。 变造农产 品生产记 录的 较重 未依照本法规定保存 农产品生产记录的 裁量标准 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未依照本法规定建立 责令限期改正,逾 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农产品生产记录的, 期不改正的 伪造、变造农产品生 产记录的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全法》第七十条 第一款 违 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 较轻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 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 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 农产品生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 产经营者 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 在农产品 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 生产经营 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 过程中使 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 6 用国家禁 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 一般 止使用的 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农业投入 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 品或者其 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他有毒有 对农户,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 害物质的 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有许可 证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 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 五日以下拘留: 较重 (一)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 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 动终止违法行为,且 涉案产品未销售的 裁量标准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 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 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十五倍以上 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一 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罚款 尚不构成犯罪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追回已经销售的农 产品,对违法生产 不具有不予处罚、减 经营的农产品进行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二 轻、从轻、从重等情 无害化处理或者予 万元以上十四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节的,或者具有多个 以监督销毁,没收 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二十倍以 裁量因素时结合案情 违法所得,并可以 上二十五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 综合裁量,可以适用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 处四千元以上七千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形的 经营的工具、设备、 原料等物品。情节 严重的,有许可证 的吊销许可证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四 具有从重情节的,或 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 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二十五倍 的 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 处七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全法》第七十条 第一款 违反 本法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 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较轻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 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 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 农产品生 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 产经营者 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 销售含有 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国家禁止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 7 使用的农 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 一般 药、兽药 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 或者其他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 化合物的 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 农产品的 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有许可证的吊销许 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 留: 较重 (二)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 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合物的农 产品;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 动终止违法行为,且 涉案产品未销售的 裁量标准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 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 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十五倍以上 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一 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罚款 尚不构成犯罪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追回已经销售的农 产品,对违法生产 不具有不予处罚、减 经营的农产品进行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二 轻、从轻、从重等情 无害化处理或者予 万元以上十四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节的,或者具有多个 以监督销毁,没收 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二十倍以 裁量因素时结合案情 违法所得,并可以 上二十五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 综合裁量,可以适用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 处四千元以上七千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形的 经营的工具、设备、 原料等物品。情节 严重的,有许可证 的吊销许可证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四 具有从重情节的,或 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 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二十五倍 的 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 处七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全法》第七十条 第一款 违反 本法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 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较轻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 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 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 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 农产品生 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 产经营者 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销售病死、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 8 毒死或者 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 一般 死因不明 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 的动物及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 其产品的 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 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有许可证的吊销许 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 留: 较重 (三)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 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 动终止违法行为,且 涉案产品未销售的 裁量标准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 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 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十五倍以上 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一 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罚款 尚不构成犯罪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追回已经销售的农 产品,对违法生产 不具有不予处罚、减 经营的农产品进行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二 轻、从轻、从重等情 无害化处理或者予 万元以上十四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节的,或者具有多个 以监督销毁,没收 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二十倍以 裁量因素时结合案情 违法所得,并可以 上二十五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 综合裁量,可以适用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 处四千元以上七千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形的 经营的工具、设备、 原料等物品。情节 严重的,有许可证 的吊销许可证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四 具有从重情节的,或 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 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 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二十五倍 的 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 处七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较轻 明知农 产品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经营者从 全法》第七十条 第二款 明知 事《农产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前款规定 品质量安 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 全法》第 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 七十条第 9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 一般 一款规定 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 的违法行 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 为,仍为 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 其提供生 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农产品生 产经营场 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所或者其 他条件的 较重 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 得五千元以下的 裁量标准 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十三万元以上十七万元以下罚 一万元以下的 款 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 的 并处十七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全法》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 较轻 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 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 农产品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 产经营者 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 销售农药、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 兽药等化 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学物质残 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 留或者含 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 10 有的重金 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一般 属等有毒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 有害物质 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 不符合农 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 产品质量 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 安全标准 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 的农产品 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 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 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 较重 标准的农产品;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 动终止违法行为,且 涉案产品未销售的 裁量标准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六万 五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十 三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五百 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 尚不构成犯罪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不具有不予处罚、减 追回已经销售的农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轻、从轻、从重等情 产品,对违法生产 足一万元的,并处六万五千元以上 节的,或者具有多个 经营的农产品进行 八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 裁量因素时结合案情 无害化处理或者予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三倍 综合裁量,可以适用 以监督销毁,没收 以上十七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 违法所得,并可以 处二千元以上三千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形的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 经营的工具、设备、 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八万五千元以上 具有从重情节的,或 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 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七倍以上 的 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三 千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较轻 全法》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 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 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 农产品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 产经营者 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 销售含有 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 的致病性 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寄生虫、 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 微生物或 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 11 一般 者生物毒 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素不符合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 农产品质 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 量安全标 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 准的农产 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 品 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 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销售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 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 较重 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 动终止违法行为,且 涉案产品未销售的 裁量标准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六万 五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十 三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五百 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 尚不构成犯罪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不具有不予处罚、减 追回已经销售的农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轻、从轻、从重等情 产品,对违法生产 足一万元的,并处六万五千元以上 节的,或者具有多个 经营的农产品进行 八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 裁量因素时结合案情 无害化处理或者予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三倍 综合裁量,可以适用 以监督销毁,没收 以上十七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 违法所得,并可以 处二千元以上三千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形的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 经营的工具、设备、 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八万五千元以上 具有从重情节的,或 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 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七倍以上 的 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三 千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较轻 全法》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 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 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 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 农产品生 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 产经营者 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销售其他 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 12 不符合农 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 一般 产品质量 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安全标准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 的农产品 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 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 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 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销售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 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较重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 动终止违法行为,且 涉案产品未销售的 裁量标准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六万 五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十 三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五百 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 尚不构成犯罪的,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不具有不予处罚、减 追回已经销售的农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轻、从轻、从重等情 产品,对违法生产 足一万元的,并处六万五千元以上 节的,或者具有多个 经营的农产品进行 八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 裁量因素时结合案情 无害化处理或者予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三倍 综合裁量,可以适用 以监督销毁,没收 以上十七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 违法所得,并可以 处二千元以上三千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形的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 经营的工具、设备、 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八万五千元以上 具有从重情节的,或 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 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七倍以上 的 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三 千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全法》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 较轻 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农产品生 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 产经营者 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 在农产品 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 生产场所 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 以及生产 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 活动中使 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用的设施、 13 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 一般 设备、消 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 毒剂、洗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涤剂等不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 符合国家 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有关质量 对农户,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 安全规定 以下罚款: 的 (一)在农产品生产场所以及生 产活动中使用的设施、设备、消 毒剂、洗涤剂等不符合国家有关 较重 质量安全规定; 应当或可以依法从轻 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 裁量标准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 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的,并处货值金额 5 倍以上 6.5 倍 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三百元以 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追回已经销售的农 不具有不予处罚、减 产品,对违法生产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轻、从轻、从重等情 经营的农产品进行 足一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 节的,或者具有多个 无害化处理或者予 五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 裁量因素时结合案情 以监督销毁,没收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6.5 倍以上 综合裁量,可以适用 违法所得,并可以 8.5 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一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 千二百元以上二千一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形的 经营的工具、设备、 原料等物品 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的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三万五千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8.5 倍以上 10 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二千 一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农产品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产经营者 全法》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 未按照国 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 较轻 家有关强 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制性标准 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 或者其他 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 农产品质 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 量安全规 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 定使用保 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 鲜剂、防 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腐剂、添 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 加剂、包 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 14 一般 装材料等,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或者使用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 的保鲜剂、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防腐剂、 对农户,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 添加剂、 以下罚款: 包装材料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标 等不符合 准或者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国家有关 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 强制性标 包装材料等,或者使用的保鲜剂、 较重 准或者其 防腐剂、添加剂、包装材料等不 他质量安 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或者其 全规定的 他质量安全规定; 应当或可以依法从轻 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 裁量标准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 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的,并处货值金额 5 倍以上 6.5 倍 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三百元以 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追回已经销售的农 不具有不予处罚、减 产品,对违法生产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轻、从轻、从重等情 经营的农产品进行 足一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 节的,或者具有多个 无害化处理或者予 五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 裁量因素时结合案情 以监督销毁,没收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6.5 倍以上 综合裁量,可以适用 违法所得,并可以 8.5 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一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 千二百元以上二千一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形的 经营的工具、设备、 原料等物品 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的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三万五千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8.5 倍以上 10 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二千 一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较轻 全法》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 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 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 农产品生 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 产经营者 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 将农产品 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 15 与有毒有 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一般 害物质一 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 同储存、 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 运输的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 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对农户,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 以下罚款: (三)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质 一同储存、运输。 较重 应当或可以依法从轻 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 裁量标准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 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的,并处货值金额 5 倍以上 6.5 倍 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三百元以 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追回已经销售的农 不具有不予处罚、减 产品,对违法生产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轻、从轻、从重等情 经营的农产品进行 足一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 节的,或者具有多个 无害化处理或者予 五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 裁量因素时结合案情 以监督销毁,没收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6.5 倍以上 综合裁量,可以适用 违法所得,并可以 8.5 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一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 千二百元以上二千一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形的 经营的工具、设备、 原料等物品 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的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足一万元的,并处三万五千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8.5 倍以上 10 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二千 一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农产品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较轻 产企业、 全法》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 农民专业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合作社、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 从事农产 管部门按照职责给予批评教育, 16 品收购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一般 单位或者 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个人未按 (一)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 照规定开 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 具承诺达 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 标合格证 达标合格证; 较重 较轻 从事农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品收购的 全法》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 单位或者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 个人未按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 照规定收 管部门按照职责给予批评教育, 17 一般 取、保存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承诺达标 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合格证或 (二)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 者其他合 者个人未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 格证明 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较重 应当或可以依法从轻 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 裁量标准 处一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 不具有不予处罚、减 轻、从轻、从重等情 给予批评教育,责 节的,或者具有多个 令限期改正,逾期 处四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因素时结合案情 不改正的 综合裁量,可以适用 一般情形的 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的 处七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应当或可以依法从轻 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 处一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 不具有不予处罚、减 轻、从轻、从重等情 给予批评教育,责 节的,或者具有多个 令限期改正,逾期 处四百元以上七百元以下罚款 裁量因素时结合案情 不改正的 综合裁量,可以适用 一般情形的 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的 处七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较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农产品 全法》第七十四条 农产品生 生产经营 产经营者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 者冒用农 或者销售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 产品质量 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标志,或 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 18 者销售冒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 一般 用农产品 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足 质量标志 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 的农产品 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千元以 的 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 十倍以下罚款。 较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 较轻 违反本法 全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 关于农产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规定的, 19 品质量安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 一般 全追溯规 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 定的 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 较重 元以下罚款。 裁量标准 应当或可以依法从轻 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 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 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十三倍 以下罚款 不具有不予处罚、减 轻、从轻、从重等情 节的,或者具有多个 责令改正,没收违 裁量因素时结合案情 法所得 综合裁量,可以适用 一般情形的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足五千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 五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千元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三倍以上 十七倍以下罚款 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的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 足五千元的,并处三万五千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千元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七倍以上 二十倍以下罚款 逾期改正不到位的 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未 责令限期改正,逾 可处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 期不改正的 改正的 在责令改正期满 30 日 后仍不改正的 可处六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违反《中华人民共 较轻 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本办 法规定的划定标准和程序划定的 擅自移动、禁止生产区无效。 损毁禁止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移动、损 20 一般 生产区标 毁禁止生产区标牌的,由县级以 牌行为的 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一千元 以下罚款。 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有 严重 关法律法规处罚。 农业投入 较轻 品经营者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未建立或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者未按照 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未建立或者未 规定保存 按照规定保存农业投入品经营档 21 农业投入 案,或者伪造农业投入品经营档 一般 品经营档 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 案,或者 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 伪造农业 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 投入品经 千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营档案的 裁量标准 擅自移动禁止生产区 标牌的 可处三百元以下罚款 擅自损毁禁止生产区 责令限期改正 标牌的 可处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款 擅自移动或损毁禁止 生产区标牌两次以上 的 可处六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业 投入品经营档案,逾 期不改正的 可以处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款 未建立农业投入品经 营档案,逾期不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的 可以处六百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 罚款 伪造农业投入品经营 档案,逾期不改正的 可以处一千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裁量标准 较轻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引 导农产品生产者改变 新技术、新产品用途,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 造成危害农产品质量 元以上八百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的,造成损失价 值在一万元以下的 有关单位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或者个人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引导农产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引导农产品生 品生产者 产者改变新技术、新产品用途, 改变新技 造成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由 22 一般 术、新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 品用途, 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 造成危害 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农产品质 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 量安全的 以下的罚款。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引 导农产品生产者改变 新技术、新产品用途, 对单位处八千元以上一万四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 造成危害农产品质量 八百元以上一千四百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的,造成损失价 值在一万元以上三万 元以下的 严重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引 导农产品生产者改变 新技术、新产品用途,对单位处一万四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 造成危害农产品质量 一千四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的,造成损失价 值在三万元以上的 序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号 违法 违法情节 程度 较轻 农产品生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 产企业、 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 农民专业 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 合作经济 合作经济组织未按规定建立和实 组织未按 23 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的, 规定建立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 和实施农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产品质量 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 安全检测 千元以下罚款。 制度的 较重 裁量标准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 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虽按规定已建立农产 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 未正常实施农产品质 量安全检测的 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 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未按规定建立农产品 质量安全检测制度, 也未正常实施农产品 质量安全检测的 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七、蚕种 序 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未经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农业(蚕 《蚕种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 较轻 业)行政主管部 办法第八条规定,擅自处理受保护的蚕 1 门批准,擅自处 遗传资源,造成蚕遗传资源损失的,由 理受保护的蚕遗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蚕业)主 传资源,造成蚕 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遗传资源损失的 《蚕种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未 经审批开展对外合作研究利用蚕遗传资 较轻 未经审批开展对 源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蚕业) 2 外合作研究利用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 蚕遗传资源的 蚕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 严重 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蚕种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较轻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销 售、推广未经审定蚕种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农业(蚕业)行政主管部门责 销售、推广未经 3 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蚕种和违法所得; 一般 审定蚕种的 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 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 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 严重 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损失的蚕遗传资源 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可重新获得的 损失的蚕遗传资源 处二十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不可重新获得的 没有违法所得,影 响较轻的 没收蚕遗传资源和违 没有违法所得但影 法所得 响较重,或有违法 所得的 并处一万元以上三 万元以下罚款 并处三万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 并处五千元以上一 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不足五万 没收蚕种和违法所得 元的 并处一万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在五万元 以上的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序 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蚕种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违反本 办法有关规定,无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证或者违反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 无蚕种生产、经 定生产经营蚕种,或者转让、租借蚕种 营许可证或者违 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反蚕种生产、经 政府农业(蚕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 营许可证的规定 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4 生产经营蚕种, 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 或者转让、租借 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 蚕种生产、经营 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 许可证的 三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蚕种生产、经营 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蚕种或者转让、 租借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 的,并处吊销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没有违法所得 并处三千元以上一 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违法所得不足三万 元的 并处一万元以上三 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违法所得在三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 以上的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严重 违反蚕种生产、经 营许可证的规定生 产经营蚕种,或转 让、租借蚕种生产、 经营许可证,情节 严重的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吊销蚕种生产、经 营许可证 没有违法所得 并处五千元以上一 万元以下罚款 《蚕种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违反本 较轻 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二项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蚕业) 以不合格蚕种冒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 一般 充合格的蚕种, 销售的蚕种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 5 或冒充其他企业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 (种场)名称或 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 者品种的蚕种 得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 严重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蚕 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裁量标准 违法所得不足五万 并处一万元以上五 没收违法销售的蚕种 元的 万元以下罚款 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的, 并处吊销蚕种生产、 经营许可证 违法所得在五万元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上的 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八、农业转基因 序 号 1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已获批准但超过批 准范围和期限进行 试验的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 元以下罚款 已获批准但未按照 规定采取安全管理、 责令停止试验 防范措施的 处二万元以上四万 元以下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 环境释放、生产性试 验的 处四万元以上五万 元以下罚款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 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 擅自从事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已 获批准但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管理、防 未经批准擅自从 范措施的,或者超过批准范围进行试验 事环境释放、生 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 产性试验的;已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 获批准但未按照 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试验,并处 1 一般 规定采取安全管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理、防范措施的,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或者超过批准范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 围和期限进行试 擅自从事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或 验的 已获批准但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管理防 范措施的,或者超过批准范围和期限进 行试验的,按照《条例》第四十四条的 规定处罚。 严重 裁量标准 序 号 2 3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 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生 产、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或者未按照批 未经批准生产、 准的品种、范围、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 加工农业转基因 标准生产、加工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 生物或者未按照 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批准的品种、范 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 围、安全管理要 停止生产或者加工,没收违法生产或者 求和技术标准生 加工的产品及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0 万 产、加工的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 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 不足 10 万元的,并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 元以下的罚款。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 十条,违反本条例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 违反农业转基因 标识管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生物标识管理规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 定的 改正,可以没收非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 所得,并处以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 罚款。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较轻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 法所得不足十万元 的 一般 责令停止生产或者加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违法所得在十万元 工,没收违法生产或者 以上三倍以下的罚 加工的产品及违法所 至五十万元的 款 得 较重 违法所得在五十万 元以上的 较轻 较重 裁量标准 并处十万元以上二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处三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款 转基因生物标识标 注不醒目, 难以辨认, 并处以一万元以上 或附加标识不牢固、 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持久的 可以没收非法销售的 产品和违法所得 不标注转基因生物 标识的 并处以二万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序 号 4 5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 较轻 十一条,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农 假冒、伪造、转 业转基因生物有关证明文书的,由县级 让或者买卖农业 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 转基因生物有关 权,收缴相应的证明文书,并处 2 万元 证明文书的 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较重 转基因植物种子、《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 种畜禽、水产苗 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基因植物 种的生产、经营 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生产、经营 单位和个人,未 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生 按照规定制作、 产经营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 保存转基因种子 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 生产经营档案的 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转让或者买卖农业 转基因生物有关证 明文书的 并处二万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的罚款 收缴相应证明文书 假冒、伪造农业转基 因生物有关证明文 书的 并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轻 档案记录不全 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未按规定建立、保存 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档案 九、野生植物保护 序 违法行为 号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 较轻 采集国家重点保护二 级野生植物的 裁量标准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 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 未取得采 未取得采集证采集国 条例》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六倍以 集证或者 规定,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 一般 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 未按照采 没收所采集的野生 下的罚款 植物的 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 集证的规 植物和违法所得; 1 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 定采集国 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 有采集证的,并可 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六倍以上八倍以 家重点保 以吊销采集证 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10 较重 采集国家重点保护一 下罚款 护野生植 级野生植物的 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 物的 可以吊销采集证。 未取得采集证采集国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八倍以上十倍以 严重 家重点保护一级野生 下罚款 植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 违法出售、收购国家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或收购植物货值 违反本条 条例》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 较轻 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 金额五倍以下罚款 例规定, 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 物的 按职责分工没收所 出售、收 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2 采集的野生植物和 购国家重 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 违法出售、收购国家 违法所得 点保护野 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或收购植物货值 较重 重点保护一级野生植 生植物的 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10 倍以 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物的 下的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转让国家二级重点保 护野生植物采集证、 较轻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 者有关批准文件、标 签的 裁量标准 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转让国家一级重点保 护野生植物采集证、 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 一般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 罚款 者有关批准文件、标 伪造、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 签的 卖、转让 条例》第二十六条,伪造、倒卖、 倒卖国家二级重点保 采集证、 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收缴采集证、允许 护野生植物采集证、 允许进出 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由 进出口证明书或者 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 3 较重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 口证明书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 有关批准文件、标 罚款 者有关批准文件、标 或者有关 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 签,没收违法所得 签的 批准文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5 万元 倒卖国家一级重点保 标签的 以下的罚款。 护野生植物采集证、 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的 严重 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 罚款 者有关批准文件、标 签的 伪造国家重点保护野 特别 生植物采集证、允许 严重 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 关批准文件、标签的 可以并处四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序 违法行为 号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外国人未经批准对国 较轻 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没收考察资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进行野外考察的 外国人在 中国境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 采集、收 条例》第二十七条,外国人在中 购国家重 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 点保护野 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 生植物, 可以并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的罚款 4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 一般 集、收购国家重点二 或者未经 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 级保护野生植物的 批准对国 收所采集、收购的野生植物和考 家重点保 没收所收购的野生 察资料,可以并处 5 万元以下的 护野生植 植物 罚款。 物进行野 外考察的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 较重 集、收购国家重点保 可以并处三万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 护一级野生植物的 十、农业机械 序 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初次违法,设备、设施、人员、质量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 轻微 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技术条 警告,限期整改 十八条,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不符合本 件不符合要求的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 不改正的,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 款。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 八条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 再次违法,设备、设施、人员、质量 经营不能保持设备、 要的维修场地,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 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技术条 设施、人员、质量 处五千元以上七千五 1 和检测仪器,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有 一般 件有一到三项不符要求且由农业机 管理、安全生产和 百元以下以下罚款 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 械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后 环境保护等技术条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拒不改正的 件符合要求的 违反本规定,不能保持设备、设施、人员、 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技术条 件符合要求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给 予警告,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依照 多次违法,或者再次违法设备、设施、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 处七千五百元以上一 予以处罚。 严重 护等技术条件有四项以上不符要求, 万元以下罚款 经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 限期整改后拒不改正的 序 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初次违法,违法经营额不足一千元以 农业机械维修经营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 较轻 得,并处违法经营额一 下的 者使用不符合农业 条,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 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机械安全技术标准 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 的配件维修农业机 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 再次违法,违法经营额一千元以上不 2 械,或者拼装、改 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由 一般 法经营额二倍以上四 满五千元的 装农业机械整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 倍以下罚款 或者承揽维修已经 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 达到报废条件的农 经营额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 多次违法或者再次违法经营额五千 法经营额四倍以上五 业机械的 的, 处违法经营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 严重 元以上的 倍以下罚款 轻微 初次违法,在限期内及时补办相关手 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 续 续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未按照规定办理登 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 初次违法,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记手续并取得相应 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较轻 责令停止使用 逾期不补办的 的证书和牌照,擅 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3 自将拖拉机、联合 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 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 收割机投入使用, 械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 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逾期不补办、 机,并处二百元以上一 或者未按照规定办 期不补办的,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 一般 拒不停止使用的 千元以下罚款 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用的,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并处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多次违法,拒不停止使用;妨碍、阻 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 严重 挠或者抗拒执法或者造成事故,机主 机,并处一千元以上二 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 千元以下罚款 序 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收缴使用的其他拖拉 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 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 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 较轻 和牌照的 予以批评教育,并处二 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 伪造、变造或者使 罚款 一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 用伪造、变造的拖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 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 拉机、联合收割机 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 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 4 证书和牌照,或者 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 一般 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 使用其他拖拉机、 的证书和牌照的 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用的证 育,并处一千元以上一 联合收割机的证书 书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 千五百元以下罚款 和牌照的 并处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 妨碍、阻挠或者抗拒执法,或者伪造、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 严重 变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 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 牌照的 育,并处一千五百元以 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操作证件(驾驶证)而操作 轻微 (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作业, 责令改正,不予处罚 初次违法、及时改正的 未取得拖拉机、联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 合收割机操作证件 条,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 未取得操作证件(驾驶证)而操作 5 (驾驶证)而操作 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 一般 (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作业, 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 上四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拖拉机、 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 拒不改正的 联合收割机的 令改正,处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造成事故,致人员伤亡的或 责令改正,处四百元以 严重 者妨碍、阻挠或者抗拒执法的 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序 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拖拉机、联合收割 机操作人员操作与 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责令改正,不予行政处 本人操作证件规定 轻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 的 罚 不相符的拖拉机、 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 联合收割机,或者 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 操作未按照规定登 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 记、检验或者检验 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 不合格、安全设施 处一百元以上四百元 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 一般 拒不改正,再次违法操作的 不全、机件失效的 以下罚款 6 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 拖拉机、联合收割 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 机,或者使用国家 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 管制的精神药品、 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 麻醉品后操作拖拉 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 机、联合收割机, 多次违法操作或者违法操作拖拉机 处四百元以上五百元 不改正的,处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或者患有妨碍安全 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 严重 和联合收割机造成事故,或者妨碍、 以下罚款,吊销有关人 操作的疾病操作拖 阻挠或者抗拒执法的 员的操作证件 拉机、联合收割机 的 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 轻微 人,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 对违法行为人批评教 育,责令改正 条,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 改正的 使用拖拉机、联合 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 7 收割机违反规定载 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 一般 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 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 人,拒不改正的 机的证书、牌照 人的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扣押拖拉机、联 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情节严重的,吊 违法行为给他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 严重 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 造成危害的 证件 序 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轻微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对违法行为人批评教 的 育,责令改正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检验、检查发现农 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经农业机械化主管 农业机械存在事故 部门告知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由县级 一般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8 隐患拒不排除并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续使用的 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 用的,扣押存在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 严重 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 责令停止使用 扣押存在事故隐患的 农业机械 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不配备相应 的服务设施和技术人员,没有兑现服 轻微 警告,责令退还服务费 务承诺,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二十 服务,首次发现,未造成严重影响的 跨区作业中介服务 八条, 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不配备相 组织不配备相应的 应的服务设施和技术人员,没有兑现服务 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不配备相应 警告,责令退还服务费, 服务设施和技术人 承诺,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的, 的服务设施和技术人员,没有兑现服 9 员,没有兑现服务 由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 一般 可并处 500 元以上 700 务承诺,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 元以下罚款 承诺,只收费不服 退还服务费,可并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 服务,拒不改正的 务或者多收费少服 以下的罚款;违反有关收费标准的,由县 务的 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配合价格主管部门 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不配备相应 警告,责令退还服务费, 依法查处。 的服务设施和技术人员,没有兑现服 严重 可 并 处 700 元 以 上 务承诺,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 1000 元以下罚款 服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序 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令停止违法行为,纳入 当地农机管理部门统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三十 一般 持假冒《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秩 一管理,可并处 50 元 序,首次发现,未造成影响的 条,持假冒《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秩 以上 100 元以下的罚 持假冒《联合收割 序的,由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责令停止 款 机跨区收获作业证》 10 违法行为,纳入当地农机管理部门统一管 或扰乱跨区作业秩 令停止违法行为,纳入 理,可并处 50 元以上 100 元以下的罚款; 序的 当地农机管理部门统 情节严重的,可并处 100 元以上 200 元以 持假冒《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秩 严重 一管理,可并处 100 元 下的罚款。 序,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影响的 以上 200 元以下的罚 款 轻微 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 处二百元以上三百元 修项目,与范围接近的 以下罚款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超越范围承揽无技 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 处三百元以上四百元 违反本规定,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 一般 11 术能力保障的维修 修项目,与范围相关的 以下罚款 障的维修项目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项目的 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 处四百元以上五百元 严重 修项目,完全背离项目的 以下罚款 轻微 农业机械维修者未按规定填写维修 给予警告,限期改正 记录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农业机械维修者未 有维修记录和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 农业机械维修者未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 按规定填写维修记 一般 但内容不完整,经警告限期改正后拒 处六十元以下罚款 12 和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的,由农业机 录和报送年度维修 不改正的 械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 情况统计表的 维修记录和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存 拒不改正的,处 100 元以下罚款。 处六十元以上一百元 严重 在严重缺项,经警告限期改正后拒不 以下罚款 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