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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锦绣城住宅小区项目二期测绘服务单位选聘 (项目编号:ZJXYZB-2021-004)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安徽徽商农家福有限公司叶集徽商锦绣城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1 年 9 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8 第四章 招标需求 ..............................................................................................................................................20 第五章 评审办法 ..............................................................................................................................................21 第六章 合同......................................................................................................................................................2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7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徽商·锦绣城住宅小区项目二期测绘服务单位选聘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徽商·锦绣城住宅小区项目二期测绘服务单位选聘 1.2 招标人:安徽徽商农家福有限公司叶集徽商锦绣城项目部 1.3 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叶集徽商锦绣城地位于叶集区东部新城,站前路与大别山路交叉 口,紧临叶集火车站,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7628.7平方米,总建设规模为135507平方 米。按照规划(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的规划为准)要求,项目二期占地面积为 37989.75平方米,约57亩,总建筑面积85529平方米,其中二期计容面积为9栋住宅面 积为69172平方米,2栋集中商业面积为5697平方米,二期不计容面积为2#地下车库建 筑面积约7660平方米(含人防)及一栋3000平方米幼儿园。本次项目招标测绘服务单位, 本项目范围为叶集项目二期范围内放线、定桩、房产实(预)测,项目整体用地红线 定点及规划面积核实等。 2.2 项目概算: 20万元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地点 :六安市叶集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下午17:30。 5.2 获取地址:附件中回执确认函按规定时间发送回执后,按照回执函上的邮箱 发送招标文件,开标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每套400元。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0月9日9时30分 5.4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合肥市站前路浙江商贸城C座27楼2707室。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9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电子邮件 (盖单位章确认函扫描件)方式予以确认,明确是否参与。 邮箱:810093849@qq.com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徽商农家福有限公司叶集徽商锦绣城项目部 地 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安徽徽商集团5号楼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胡经理 话:0551-62861387 0551-62886570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站前路浙江商贸城C座27楼 联 系 人:花工15805691970 电 话:0551-64260908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回执确认函 致:安徽徽商农家福有限公司叶集徽商锦绣城项目部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感谢贵公司向我单位发出《徽商·锦绣城住宅小区项目二期测绘服务单位选 聘》。经研究,我方郑重声明如下: 1.我单位已全面获悉并认真研读了《徽商·锦绣城住宅小区项目二期测绘服务单 位选聘》; 2.(参与者)我单位将全面响应投标邀请书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投标邀请书规 定,认真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积极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同时配合委托人做好其他相关 工作。 2.(不参与者)我单位主动放弃本次投标邀请,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单位名称: (公章)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日期: 年 月 日 注:受邀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请在第2项勾选并盖单位公章,将扫描件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810093849@qq.com),明确是否参与。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的,视同主动放弃。确认函原件开标现场递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 要求 1.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2.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3. 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4.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5. 出资比例 100%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8. 最高限价 20万元 9. 标段划分 10. 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1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12. 服务地点 六安市叶集区 13. 服务期限 14. 投标保证金 15. 答疑 不分标段 ☑分为1个标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服务期满后,如有项目未完成 的,直至项目完成为止。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会通过邮件的方式,请各投标 人注意查看,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自行勘察 16. □招标人统一组织 勘察现场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招标人统一组织的勘察,视同放弃勘 察, 由其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正本1份,副本4份; 17.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正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副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 内。 6 密封袋上应写明: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8.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19. 评审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 20. 招标代理服务费 21. 履约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28条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不要求 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招标。 2.有关定义 2.1 监督部门:农家福有限公司审计督导部 2.2 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业主方。 2.3 委托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委托方。 2.4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 投标人:系指按规定获取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 2.6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招标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 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7 业绩: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 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 投标费用 3.1 无论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1.1 除非招标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荣誉等不得互用。 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 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自行对供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 需的资料。踏勘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 8 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 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 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 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知识产权 6.1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 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 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 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 任。 7. 纪律与保密 7.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 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 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 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 释,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 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招标结 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 联合体投标 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以上法人(招标文件如有约定, 从其约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9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 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 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 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 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5 除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的,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获取招标文 件。 9. 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9.1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或 原件的扫描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 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0. 合同标的转让 10.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 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2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 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 包,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 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0.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2.1.1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12.1.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3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0 12.1.4 第四章:招标需求; 12.1.5 第五章:评审办法; 12.1.6 第六章:合同; 12.1.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2.1.8 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2.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2.3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2.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13. 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及相关附件等招标文件的其他 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通过邮箱向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WORD文档等)。 13.2 如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时,优先顺序如下:(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招标需求;(4)评审办法;(5)其他。 13.3 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通过邮箱及时发布,该 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 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公告)为准。投 标人应查询邮箱。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3.4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及时通知发布变更(延期)公告。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构成与要求 14.1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4.2 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4.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事项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11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 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5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 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投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公司 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 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人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4.6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认证证书等)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 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 予认可。 14.7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4.8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9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15. 报价 15.1 投标人应以“标段”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标段,则投标人可选择 其中的部分或所有标段报价。标段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 无效。 15.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服务等工 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5.3 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均 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项目概算。 15.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 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5.5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6.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6.1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货物、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 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 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 12 分。 16.3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 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 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 17.2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 如果按本章18.4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7.3 投标人不按本章17.1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7.4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 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至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 1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5.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17.5.2 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资格的;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 合同的;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中标人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注:如投标保证金采用第二类、第三类形式,出现以上情形的,由受益人向开立人申请索 赔。 17.6 由于投标人行为导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损失的,相应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从投 标保证金中扣除。投标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8. 投标有效期 18.1 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 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3 18.3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算。 18.4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9.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19.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将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0.2 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 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 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 22.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22.1 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 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22.2 开标前,由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对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按投标签到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当众唱标。 22.3 唱标结束后,所有投标文件均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2.4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5 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 22.6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7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独立进行评审。 22.8 评审过程中,如有询标,评标委员会主要通过现场询标[如现场询标,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询标并签字]。因投标人联系不 上、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有关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22.9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 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 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 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2.9.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2.9.2 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协议(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采用); 22.9.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2.9.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2.9.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项 目概算; 22.9.6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2.9.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2.9.8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 22.9.9 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无效。 22.9.10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 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3.流标处理 23.1 在招标中,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 量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招标项目作流标处理。流标后,流标原因将在网上公示。 24.重新招标 24.1 项目流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可能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进行重新招标。 24.2 重新招标公告发布后,前次招标文件获取成功的投标人,依照以下方式获取新的 招标文件: 15 24.2.1 重新招标采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可在现场免费获取新的招标文件; 24.2.2 重新招标采用企业库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可网上免费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24.2.3 重新招标采用非企业库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可网上免费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24.2.4 重新招标可能调整前次招标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招标方式、项目预算、投 标人资格、付款方式、需求、评审办法等。投标人参与重新投标,应及时获取新的招标文 件,以新的招标文件为依据,编制投标文件。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5.定标 2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 25.2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将首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 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 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 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 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5.3 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条 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 25.4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5.5 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5.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5.5.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5.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25.5.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25.5.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25.5.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5.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5.5.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5.5.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6 25.5.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5.5.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25.5.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5.5.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26.1 招标人在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6.2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26.3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26.4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26.5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26.5.1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6.5.2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26.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行为: 26.6.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6.6.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6.6.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6.6.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6.6.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6.6 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6.6.7 定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同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约谈包括诚信承 诺、履约承诺以及原件核查等内容。 26.6.8 中标候选人信息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期满无异议则发布中标结 果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27.1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 27.2 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7.3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28.招标代理服务费 17 28.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 费,可以转账形式交纳。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 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0.9%。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和合价 中,不单独列项。 2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29.1 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9.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履约保证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29.3 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 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招 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 订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出示招标代理服务费 30.2 招标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 致,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 更合同引起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0.3 招标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服务的方式、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 适当调整的权利。 30.4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 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 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 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招标,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自行 承担。 31.异议 31.1 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 31.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8 31.2.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1.2.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1.2.3 被异议人名称; 31.2.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1.2.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1.2.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投诉受理 32.1投诉受理见中标候选人公示。 33.未尽事宜 33.1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4.解释权 34.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9 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叶集徽商锦绣城地位于叶集区东部新城,站前路与大别山路交叉口,紧临叶集火车站,项目 总占地面积为67628.7平方米,总建设规模为135507平方米。按照规划(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的规划 为准)要求,项目二期占地面积为37989.75平方米,约57亩,总建筑面积85529平方米,其中二期计 容面积为9栋住宅面积为69172平方米,2栋集中商业面积为5697平方米,二期不计容面积为2#地下车 库建筑面积约7660平方米(含人防)及一栋3000平方米幼儿园。本次项目招标测绘服务单位,本项目 范围为叶集项目二期范围内放线、定桩、房产实(预)测,项目整体用地红线定点及规划面积核实 等。 二、服务要求及质量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 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中标人受招标人委托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须满足国家、省、 市现行有关文 件对文本编制深度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并满足规划设计等要求,测绘成果需得到主管 验收部门认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结算服务费。 2、测绘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测绘成果的完整、准确,不得违规测绘、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中标单位需要派专人配合采购人完成测绘报告,并负责解决一切涉及的测绘问题,所产 生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4、最终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扫描。 5、岗位须设置专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组成员(质量员、资料员、保密 员、和造价员)(人员不可兼任)。 6、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技术水平,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 部门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 7、测绘技术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放线、定桩、用地红线、房产实(预)测面积及规划核实等 相关测绘服务并出具报告等服务。 8、按国家相关测绘规范、规定、当地建设、规划等部门要求及招标方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供 测绘服务,出具合格的报告或图纸。 20 第五章 评审办法 1. 为了做好徽商·锦绣城住宅小区项目二期测绘服务单位选聘(项目编号:ZJXYZB-2021- 004 )的评审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审办法。 2. 本次项目评审采用有效最低价法作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比较方法。 3.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4. 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 或服务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5. 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1) 招标的目标; (2) 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3)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4)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在评审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6.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1)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 无重大偏离、保留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3) 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4)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7.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 8.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 告知并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对于询标后判定的结论(如通过或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应提出充足的理由,根据招标文 件给定的评审指标进行判定,并予以书面记录。 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后,对投标人某项评审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确定该项评审指标的最终结论。 21 9. 评审程序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有效最低价法,即指投标人的投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 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中标的方法。 评标委员会首先进行资格后审和投标文件初审,招标人将只对通过资格后审和符合性审查的 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1、资格后审: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作 为评标依据,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下审查内容中任何一条不合格,均不予通过资格后 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审查内容 1 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报名。 3 审查情况 备 注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以“信用中 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投标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按 签字盖章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基本格式填写和编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性 评审标准 制,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以及有实质性内 容修改而未加盖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备注:以上要求未全部满足的,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3、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20万元,投标报价在控制价范围内的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审。 按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最低价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 推。若报价相同,则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优先排序。 22 第六章 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徽商·锦绣城住宅小区项目二期测绘服务单位选聘”公开邀请招标活动的结果, 确定乙方为本项目定点服务单位,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 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并共同恪守: 一、组成协议书的文件 1、本框架协议 2、具体项目补充合同 3、招标文件及答疑 4、投标文件 5、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 上述文件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上述文件出现意思含糊或矛盾之处,则顺序在 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二、协议期限、业务范围 本协议书约定中标单位服务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期满后甲方可 根据中标单位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协议书或另行组织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服务范围: 三、 费用 1、服务费计价标准为:测绘部分按《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服务收 费基准价格为基准,服务费为 (大写 : )。 2、前款所述的中标价不再根据工作量的增减而变动。 3、与服务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均包含在服务收费中,不再单独计算。 四、支付方式 按甲方委托项目签订单项合同,约定相关项目的费用(一次性包死,不进行调整)。付款方 式:签订项目合同后,乙方完成所需测绘内容,并移交测绘成果后,甲方按季度结算完成测绘费 用的80%,项目完成后,测绘内容经甲方认可合格的,付清剩余20%的款项。乙方必须对提供的测 23 绘成果负责,若因测绘的不准确性、错误、遗漏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 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费等。 五、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按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 性及时性负责。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 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 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 的条件。 4、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六、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 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1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允许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七、 甲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 付相应服务费用。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工期相应顺延,停窝 工费乙方自行考虑,甲方不予承担。 八、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 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合同价款的20%,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合同款项。 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服务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 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 3、负责对基础资料进行审查。 4、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 质量要求。测绘成果每错漏一处按合同约定的合同总费用的20%收取违约金。因测绘成果质量不 24 符合合同要求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返工周期以甲方要求为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5、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 失费按合同约定的合同总费用的20%计算。因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造成的工程拖 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 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费用的20%赔偿损失。 7、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费用的30%的 违约金。 8、乙方保障在1小时内随时快速按甲方要求进行电话、邮件、远程协助、现场到达等各种技 术服务措施,及时有效的为甲方提供高效快捷的测绘服务,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供服务的, 每次收取违约金3000元,累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乙方中标履约期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人员,如确需变更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换 入人员不得低于原先人员的资历条件,主要人员更换须向甲方支付1万元/人的违约金。否则甲方 可拒签下一服务期合同。 10、严格执行甲方的具体安排,按照甲方指定的范围进行生产作业,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计 划、生产进度,按时向甲方提供各阶段成果及最终合格成果。严格保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 有效运行,全面加强并落实作业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三级质量检查制度,争创本工程质量为 “优质工程”,确保贵方满意度100%。 11、保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严格遵守测量成果的保密规定,按甲方要求程序传递各种资 料,保证项目中使用的测绘数据、地形图及本工程的成果资料不扩散、不遗失、不外传,确保测 绘成果的安全。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相应损失。 13、乙方交付成果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在不超出原定 范围的内容的情况下做必要调整补充。 14、 因乙方测绘不准确造成重复测绘,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费等。 15、测绘工作中需与规划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接、协调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 种方式 25 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合肥市 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3、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2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徽商·锦绣城住宅小区项目二期测绘服务单位选聘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27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主要人员汇总表 (一)主要人员简历表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五、服务方案 六、其他资料 28 一、投标函 致:安徽徽商农家福有限公司叶集徽商锦绣城项目部 我方已仔细研究徽商·锦绣城住宅小区项目二期测绘服务单位选聘招标文件的 全部内容,愿以 元的投标总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 承担上述项目的全部内容。 1.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2.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符合资格 审查条件,我方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5.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 29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 成 立 时 间 :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需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 标 人 : ( 盖 单 位 章 ) 年 30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电话)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 正、递交、撤回、修改徽商·锦绣城住宅小区项目二期测绘服务单位选聘投标文件、签 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 : (盖单位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 供授权委托书。 31 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称 证书名称 32 级别 备注 (一)主要人员简历表 执业或职业 姓 名 年龄 资格证书名称 职 称 学历 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拟在本项目任职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注: 1. 本表应填写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相关情况。 33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高级职称人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本 初级职称人员 其中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各类注册人员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其他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 企业情况 备注 注:本表后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材料。 34 (二)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业绩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资格审查用业绩□详细评审业绩 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5 五、服务方案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方案 2、工作机制、进度保障、档案管理措施 3、增值服务方案 4、质量管控措施 36 六、其他资料 (投标人对照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条件,自行提供认为对其投标有 利的其它书面证明材料或评标有可能涉及到其它资料,格式自拟。)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