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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报考条件及有关事项 2017 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各专业的专业考试指定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设 计)手册目录请考生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考试动态栏目查询, 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系统(edu.mohurd.gov.cn)查询。其他考试报考 条件及有关事项如下: 考试 所学专业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类别 中专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7 年 大专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5 年 本科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3 年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1 年 博士学位 不限 药学、中药学 或相关专业 执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 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 业 药 师 能》2 个科目的考试: 1.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0 年。 2.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15 年。 二、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 4 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 过应试科目;参加 2 个科目(级别为免 2 科)考试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药学、中药学专业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 号)中所设置的有关 学科门类专业。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 8。 四、执业药师报考级别为免试二科的预合格考生实行考后现场资格审核,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预合格考生实行考后网上 资格审核。 本科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4 年 大专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 年 本科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 年 大专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6 年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3 年 博士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 工程造价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 上述专业 造 价 一、1996 年 8 月 26 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工 程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1.1970 年(含 1970 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 15 年。 师 2.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 20 年。 3.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 25 年。 二、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 4 个科目考试的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 2 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工程造价、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 号)中 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不限 大专 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5 年 本科 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4 年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2 年 硕士学位 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1 年 博士学位 不限 中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也可报考: 1、2001 年 8 月 7 日前,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 4 年可报考。 出 2、2001 年 8 月 7 日前,已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技术岗位工作满 1 年可报考。 版 不限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也可报考: 1、2001 年 8 月 7 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的。 2、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 初级 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 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限 2017 届应届毕业生)。 一、2001 年 8 月 7 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免试相应级别《出版专业 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 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中专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 7 年 大学专科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 5 年 大学本科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 3 年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 2 年 硕士学位 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 1 年 博士学位 不限 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 一、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 9)、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见附件 10)执行。 注 二、取得其他专业学历,本科以下学历其相对应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延长 2 年,第二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其相 册 对应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延长 1 年。 安 三、凡符合报考条件,2002 年 9 月 3 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 10 年的专业人员, 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 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全 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工 四、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 4 个科目考试的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 2 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程 五、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指劳动安全工程、劳动卫生工程、特种设备安全工程、安全检测检验技术、安全系统工程 5 师 类工程技术工作。 六、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 号)中所设 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中专 从事经济工作满 10 年 大学专科 从事经济工作满 6 年 大学本科 从事经济工作满 4 年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从事经济工作满 2 年 硕士学位 从事经济工作满 1 年 博士学位 不限 高中以上 从事专业工作满 1 年 中级 不限 经 济 初级 不限 一、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 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限 2017 届应届毕业 生)。 附件 2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备注 财政 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 一级注册 基础每人每科 99 元 结构工程师 专业每人每科 107 元 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 知》(发改价格〔2015〕1217 承担考试报名任务的市 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 州留用考务费 4 元/科。 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 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收函字 〔2016〕248 号 二级注册 专业每人每科 110 元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结构工程师 基础每人每科 99 元 土木工程师 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 79 元 (岩土) 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 90 元 各类别基础每人每科 99 元 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 80 元 给水排水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 84 元 同上 同上 暖通空调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 83 元 暖通空调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 87 元 动力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 85 元 动力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 90 元 各类别基础每人每科 99 元 电气工程师 各类别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 83 元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各类别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 87 元 基础每人每科 105 元 化工工程师 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 95 元 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 95 元 基础每人每科 105 元 环保工程师 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 85 元 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 90 元 基础每人每科 118 元 土木工程师 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 95 元 (港口与航道工程) 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 95 元 各类别基础每人每科 108 元 土木工程师 各类别专业客观题每人每科 90 元 (水利水电工程) 各类别专业主观题每人每科 95 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 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 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 执业药师 每人每科 65 元 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 同上 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16〕 248 号 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 74 元 造价工程师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 104 元 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 74 元 注册安全工程师 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 78 元 出版 每人每科 83 元 承担考试报名任务的市 州留用考务费 4 元/科, 经济 每人每科 71 元 同上 承担考试组织实施任务 的市州留用考试组织费 30 元/科。 附件 3 2017 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联系方式 一、《全国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17 年版)、《出版专业基础》(中级,2015 年版)、《出版 专业实务》(中级,2015 年版),商务印书馆出版。 联系地址:北京市灯市口大街 100 号华腾灯市口商务楼 邮 编:100006 联 系 人:孙惠 电 话:010-85175977 二、《出版专业基础》(初级,2015 年版)、《出版专业实务》(初级,2015 年版),崇文书局出版。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 268 号湖北出版文化城 C 座 11 楼 联 系 人:张衍亮 电 话:027-87679710/ 87679711 /87679712(传真) 18507129696 三、《数字出版基础》(初级、中级,2015 年版),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 288 号华信大厦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宋紫鹤 杜长安 联系电话:010-88254042/88254888 四、《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2016 年版),大象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 16 号 邮 编:450044 联 系 人:张士彬 电 话:0371-63863513、63863551 五、《著作权案例评析》(2009 年增订版,作为学习用书),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上海陕西北路 457 号 邮 编:200040 联 系 人:陈怀远 联系电话:021-62472088-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