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doc
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2-1) 姓 名 身份证明 证 性别 身份证 □ 电子 邮箱 联系电话 军官证 □ 编号: 警官证 □ 护照 □ 近期一寸 号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性质 联系人 注册编号 原 注 册 证 书 情 况 免冠彩照 工商注册地 联系电话 注册有效期 注册专业 届满 日 期 项目名称 注 册 有 效 期 内 主 要 业 绩 规模 申请延续 注册专业 手机号码 继续教育情况 必修课(学时) 选修课(学时) 工作内容 担任职务 备 注 起止时间 注册证书名称 其它注册情况 证 书 编 号 有《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一)、(二)、(三)、(四)、(五)、 不予注册情形 (六)、(七)、(八)、(九)、(十)、(十一)规定不予注册情形之一。 本人对内容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字): 聘 用 企 业 意 见 我单位聘用的 至 年 年 同志, 聘用合同期自 月 负责人(签名): 月 年 日 月 日 日,其申报材料真实,同意该同志申报延续注册。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2-1) 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三、封面中“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是指建造师注册聘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建设主管部门。 四、“身份证明”应优先使用个人身份证。按国家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人员才可以考虑使用军官证、 警官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使用护照。 五、“原注册证书情况”栏中“注册专业”是指原批准的在注册有效期期限内,且未失效的注册专 业;“注册有效届满日期”指注册证书有效期截止年、月、日;“申请延续注册专业”一一应对延续注册 专业填写。 六、“继续教育情况”,是指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参加规定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情况,必修课和 选修课完成学时按规定记录、认可的学习内容所对应学时合计值填写,并附相应的复印件。 九、“注册有效期内主要工作业绩”栏中,应按年份顺序分别填写。其中:“规模”可按批准的建 设文件明确的工程投资、面积和长度数量指标、专业工程等级或申请人工作涉及的工程范围工程造价等内 容填写;“工作内容”应填写申请人所承担的业务工作性质、以建造师名义所从事的专业工程或工程管理 工作等;“担任职务”是指申请人在该项目中的工作岗位。本栏填写要求突出要点、言简意赅,如填写不 下,可另加附页,但本栏内容不作为延续注册审批的必要条件。 十、“不予注册情形”指《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所列的情形之一,如有可在相应的 数字上打上“”。 十一、“其它注册情况”中“注册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是指取得国家规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 规划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注册证书名称和证书编号。 十二、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十三、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 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汇总表(2-2)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延续专业情况 序 号 姓 名 延续专业名称 有效期截止日期 申请人数总计: 制表人(签字): 人 企业负责人(签字): 注册编号 申请专业总计: 企业核查意见 人次 (企业公章) 备 注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初审意见表(2-3) 编号: 聘用企 业名称 姓名 初 审 情 况 序 号 (一) 注册编号 审查内容 申 请 表 审查 结果 审 查 依 据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 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 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5 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 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3 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 3 年内担任项目经 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 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 求的; (十)年龄超过 65 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 形。 注册省份是 否符合要求 是否有不予 注册情形 (二) 原注册证书 (三) 聘用劳动合同复印 件或其它证明材料 (四) 二、《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八条规 定需申报材料附件。 (十二)原注册证书; (十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 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 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十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 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复印件 (一)同意延续下列注册专业: 1、 专业;2、 专业;3、 专业;4、 专业。 (二)不同意延续下列注册专业: (五) 初 审 结 论 1、 专业,原因 ; 2、 专业,原因 ; 3、 专业,原因 ; 4、 专业,原因 。 审查人(签名):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全称 (加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年 (六) 备 注 月 日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初审汇总表(企业申请人)(2-4)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序 号 申报时间: 申请延续专业情况 姓 名 企业名称 延续专业 合计 有效期届满 日 期 注 编 年 册 号 工程专业申报总人数: 人; 同意延续: 人;不同意延续: 人; 工程专业申报总人数: 人; 同意延续: 人;不同意延续: 人。 初审 意见 … 制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月 日 不同意延续 理由 备 注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初审汇总表(专业)(2-5)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序 号 专业: 申请延续专业情况 姓 名 企业名称 延续专业 有效期届满 日 期 注 编 册 号 初审 意见 合计 工程专业申报总人数: 制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人; 同意延续: 人;不同意延续: 负责人(签字): 人。 年 月 日 不同意延续 理由 备 注 国务院有关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审核意见表( 2 - 6 ) 编号: 姓名 省份 聘用企业名称 注册证书专业类别 注册编号 审 查 依 据 审 核 情 况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 结果 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注册省份是 (一) 申 请 表 否符合要求 是否有不予 注册情形 (二) 原注册证书 (三) 聘用劳动合同复 印件或其它有效 证明材料 (四) 继续教育证书 材料复印件 □ 同意延续 专业注册。 □ 不同意延续 专业注册, 理由 (五) 审 核 结 论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 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 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 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 满 5 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 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 不满 3 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 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 3 年内担任项目 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 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 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 65 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 情形。 二、《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八条 规定需申报材料附件。 (十二)原注册证书; (十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 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 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十四) 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 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 审查人(签名): 部门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六) 备 注 月 日 国务院有关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审核汇总表(2-7) 移送单位: 序 号 合计 申报时间: 申请延续专业情况 省、区、市 企业名称 姓 名 延续专业 工程专业申报总人数: 人; 同意延续: 制表人(签字): 有效期届满 日 期 人;不同意延续: 负责人(签字): 年 注 编 册 号 月 审核 意见 人。 (单位公章) 日 不同意延续 理由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