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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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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昭阳区民政局文件 昭区民字〔2022〕80 号 签发人:赵 鑫 昭阳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 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靖安安置区党工委: 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和工作要 求,充分发挥好民政部门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受 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根据《昭通市民政局关 于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 结合昭阳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受疫情影响 1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兜 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强化主动排查、强化主动救助、狠抓工 作落实,确保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切 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人群,强化主动排查。各乡(镇) 、街道要 迅速行动,加强工作力量调配,发挥网格机制作用,指导督促 村(社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通过上门、电话、 微信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掌握辖区内因感染隔离、疫情防控 务工不着、过冬保暖支出增加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 群众,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重点排查以下五类对象: 一是感染者、医学隔离观察检测的人群及其家庭;二是以务工 为主要生活来源受疫情影响无法务工人群及家庭;三是城乡低 收入人口,包括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人口、孤儿及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以及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四 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易迁群众;五是防控期滞留的流动人 口。 (二)简化办理流程,强化救助及时。各乡(镇) 、街道要 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作用,特别是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 对排查后存在困难的个人和家庭优先给予临时救助缓解当前困 难,对救助后依然困难的按程序对应纳入低保、特困等其他救 助保障范围。要严格执行《昭通市民政局 昭通市财政局关于 2 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昭民发 〔2022〕81 号)相关规定,坚持主动排查、依个人申请开展救 助,并根据群众实际困难,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 施,尽可能的简化办理流程、优化证明材料,提高救助的时效 性。对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的,可釆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 度。 一是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主要采取发放一 次性临时生活救助金的方式进行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按照不 高于 3 个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发放救助金。对因感染治疗、医 学隔离观察检测导致生活困难的人群及其家庭,凭村(社区) 或疫情防控机构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结合实际支出困 难可直接实施救助;对未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但因受疫情影 响无法返岗复工,预判可能连续 3 个月无收入来源且支出不减 或增加将出现临时生活困难的人群及其家庭,由乡镇(街道) 对其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等情形进行核实,并通过人社部门 对其是否参加失业保险予以核对,经核对确未参加失业保险的, 依申请和相关程序进行救助。对收入来源及务工情况等核实有 困难的,可采取申请人个人承诺方式予以认定;对因探亲、旅 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因疫情防控导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 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按照“急难型临时救助” 程序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二是对过冬存在困难的群众,要结合受严冬天气影响的时 3 段以及过冬物资现行物价、冬季居民户均用煤用电用气等支出 情况,提前预判群众面临的困难程度及持续时间,特别是对在 保的民政保障对象不能简单以已纳入救助保障而不考虑新增支 出困难。对存在过冬困难的群众,要尽可能实施“先行救助”,及 时提供支持帮助。过冬困难群众一般以户为单位进行救助,救 助标准可根据该户因过冬保暖每月新增支出的 3-5 倍实施救助。 (三)关注特殊群体,强化走访探视。各乡(镇) 、街道要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乡镇社工站、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切实 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 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走访探视,进一步加 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履行委托 照料服务协议,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要严格落实留守老 人、留守儿童的定期探访制度,加大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 困难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和安全保护力度。 要切实消除特殊群体住房、用电、用火、用气等存在的安全隐 患,确保其基本生活与过冬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站位, 充分认识到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对保 障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准确领会开 展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理念、工作要点、 工作要求,以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 4 推动的务实作风,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工作 落实,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二)强化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要严明政治纪律、 工作纪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大力推行一 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等工作方法,在排查中切 实为群众解决问题。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及时回应 社会关切和公众需求,严防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群众心理底线 的极端事件发生。着力提升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能力,密切 关注与民政职责相关、涉及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工作的预警 性、苗头性信息和重要舆情,积极妥善做好处置和应对工作。 同时,要严格执行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严禁慢作为、乱作为、 不作为,严禁违反政策扩大救助范围或搞平均分配;严禁以走 访慰问的方式使用救助金。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问责和处理。涉及违纪违法的,严肃追 究法纪责任。 (三)及时上报情况。各乡(镇)、街道务必于 12 月 15 日 前统筹推动本次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取得积极成 效,并于 12 月 25 日上报救助情况报告和《受疫情影响困难群 众 基 本 生 活 救 助 情 况 统 计 表 》( 联 系 人 及 电 话 : 王 治 明 , 0870—2158359) 。 附件: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情况统计表 5 2022 年 12 月 1 日 2022 年 12 月 1 日 昭通市昭阳区民政局办公室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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