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龙南市司法局 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 市政府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 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龙南市人民政府 网站(政府网站年度报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 南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广场东路 1 号,电话:0797-3512215,邮编:341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 1217 条,切 实推进本年度信息公开。强化部门动态信息,发布政务动态 1133 条,及时公开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总结,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 信息和相关解读信息 4 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1 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 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工作小组,统一负责司法 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直接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 员进行培训,确保每个办公室都有一名同志能够熟练掌握信息 - 1 - 公开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月进行任 务完成情况通报,列入各司法所、股室(处、中心)考核标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不断拓宽公开 渠道,本年度通过“龙南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政务 信息 99 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执行先审核后发布的 规定针对错敏字问题,安排专人进行整改,确保第一时间整改 到位。截至目前,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有关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行政许可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然 人 商业 科研 企业 机构 社会 法律 公益 服务 组织 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三)不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予公开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三、本 (四)无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年度办 法提供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理结果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五)不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予处理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获取信息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六)其 请 他处理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 3 -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总计 0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复议后起诉 总计 0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性文件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二是部分信息未按照 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公开,缺乏时效性;三是局机关各股室之 间配合不够,衔接不够紧密,主动性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加派人手,进一步丰富人员力量,提高工 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一是针对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安排制定者 进行解读,采取音频、图片、召开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明确时间节点,将 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日常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外理费管 理办法〉的通知》(国办乐(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 - 4 - 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龙南市司法局 2022 年 1 月 19 日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