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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申请学位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备案及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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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 2023 年夏季申请学位研究生涉密及延迟公开 学位论文备案及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固定会议制的要求,中 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各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3 年夏季会议将于 2023 年 6 月中下旬举行,为保证学位审核 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及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备案 制度,2023 年夏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需 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相关备案工作。如需备案,请将培养 单位保密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保密委员会公章的《中国科学 院大学涉密研究生名单》 (附件 1)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涉 密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 2,须填写详细申请理由),或者《中 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附件 3)及《中国 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附件 4,须填写详 细申请理由)纸质版,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报中国科学院大学 培养与学位部王翠翠处备案,请同时发送备案名单的电子版 1 (Word 格式,文件名以培养单位代码开头),并在学位信息报送 前通过“培养管理”系统的“论文答辩/答辩资格审核”界面设 定论文保密等级,填写相关信息,同步到“学位管理”系统中。 1.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在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大学 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科学院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对备案研究生的 学位申请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其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博士、硕 士学位水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2.学位论文涉密及延迟公开的研究生申请学位须避免泄露 保密内容。在网上填报学位审核相关信息时,若涉及保密信息, 须在不能公开的有关部分用“保密论文”或“延迟公开论文”等 字样替代。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得通过网络传递。 3.为保证研究生培养环节和学位审核工作的正常实施,原则 上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题目、关键词和摘要内容不得涉密。 4.对于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需提交学位论文印刷本进行审 核;涉密学位论文暂不需提交,待解密后将进行重点审核。以上 两类论文封面上须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标注。 5.已做涉密或延迟公开备案的学位论文若发生备案事项变 更,应及时报送变更备案信息。 6.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涉密或延迟公开论文备案工作的,将 不再受理其涉密或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申请,2023 年夏季学位会将 2 不按照涉密或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受理。 二、学位信息报送 “学位管理”系统为生成系统,其中,学生学籍注册信息、 导师信息、课程学习信息及培养环节信息,分别由“学籍管理” 、 “教师管理”、“教务管理”和“培养管理”系统引入。如相关信 息有误,需在对应引入系统进行更正。 现按学生及培养单位教育管理干部角色,将学位信息报送工 作流程说明如下: 1.学生角色 学生在“学位管理”系统需填报的信息如下: (1)学籍注册信息外的个人基本信息; (2)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学位管理”系统自动从 “培养管理”系统引入学生在论文初审前上传的最后版本,如学 生在学位初审后对论文进行了修改,需在“学位管理”系统重新 上传; (3)学位论文在评阅、答辩及初审后若做了修改,应将逐 条对应专家质疑的详细的修改情况填报到系统中。“培养管理” 系统中评阅后修改情况的填写应在论文评阅完成后,学生先选择 是否有修改。如有修改,学生点击“是”,填写修改情况并上传 导师签字(或附导师证明邮件等)的修改情况文件;如没有修改, 学生点击“否”即可。若学生未选择“是”或“否”, 在“学位 3 管理”系统同步数据时会提醒学生进入“培养管理”系统填写相 关信息。 (4)在信息确认前,应确保所有从其他系统引入的数据均 已同步进入“学位管理”系统;同步数据之后,若在其他系统做 了相关修改,须再次同步到“学位管理”系统中。 学生须对本人的各项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 “信息确认”按钮,提交至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部门。 2.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部门角色 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部门需对本单位学生提交的全部信息进 行审核。如信息有误,需在相关系统进行更正,并同步到“学位 管理”系统中。 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部门在“学位管理”系统需填报的信息如 下: (1)学位初审信息,包括学位初审结果、学位审核情况及 评委信息等。学位初审结果包括通过、未通过及缓议,对缓议人 员,须在系统内填写缓议决议。 (2)各培养单位若重新修订了“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实施办 法”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科研成果要求”(须符合相关 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标准),电子版需报培养与学位部韩乃立处,经 相关学科群分会审议通过后,发送纸质版文件备案,电子版需于 适用该文件或要求的批次在“学位管理”系统内“科研成果要求” 4 栏目上传。 (3)各培养单位若有所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变更,需提 交纸质版文件报培养与学位部韩乃立处备案,并在“学位管理” 系统“学位初审/评委用户管理”中维护所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委 员信息。 (4)请各培养单位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将经所在学科群 分会审议通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培养管理”系统内 “培养方案”栏目上传并提交培养与学位部袁莉萍处备案。若有 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变更,请填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学 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变更人选申请表》(附件 5) ,将 Word 格式电子 版、签字盖章纸质版及扫描版在 2023 年 5 月 30 日前报培养与学 位部袁莉萍处备案。 (5)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学生全部信息审核无 误后,需在“学位管理”系统点击“数据上报”按钮,上报数据 包括学位初审通过、未通过及缓议人员。数据上报成功后,系统 右上角将显示“数据已上报”字样。 (6)各培养单位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学 位审核情况报告书》 (附件 6)一份,其中申请学位总人数应包括 初审通过、初审未通过及缓议学位人员。报告书所有页面均需填 写并签字。如学位初审结果没有非全票人员及缓议人员,《学位 审核情况报告书》的“非全票人员汇总表”及“缓议人员汇总表” 5 的人数合计处均需填写“0”,“非全票人员汇总表”需由主席、 计票人及监票人签字,“缓议人员汇总表”需由主席签字。其中 的附件《XXX 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包括通过、 未通过人员名单,不包括缓议学位人员。名单需在“学位管理/ 学位初审维护/学位初审情况或表决授予学位名单”里下载,以 保证名单顺序与系统一致。审核无误后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 主席签字,加盖学位评定委员会章;名单如有多页,骑缝处需加 盖公章。 三、学位申报工作注意事项 1.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部门需按照已在培养与学位部备案的 学位论文涉密或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名单,在“培养管理”系统的 “论文答辩/答辩资格审核”页面的“设置保密等级”进行维护, 并填写详细理由及期限等字段,同步到“学位管理”系统中。如 有变动,请及时联系培养与学位部。 2.在“学位管理”系统中,“是否通过盲审不要求科研成果 的方式申请学位”字段,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标注。 3.各培养单位需对本单位提交的学位信息及学位论文电子 版、纸质材料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学位申请人符合有效学习年 限及有效申请学位时间;其申报的学科专业与本人所学的学科专 业一致,与本单位现有的学科专业培养点一致;确保系统中录入 的学位论文题目与学位论文最终版题目一致;保证上报内容的真 6 实、准确、完整、规范。 4.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的学生,其申请学位的有效科 研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署名标注顺序由其导师决定。专利、奖项及 2017 年 2 月 23 日之 前已获得的科研成果在学生申请学位时由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 委员会进行认定。请各初审单位严格审核。 5.系统中上传的文章接收函,须由导师签字确认,以免出现 误判或伪造等情况。 6.各培养单位在数据上报后,请务必登录“学位管理”系统 内的“终审审核”界面,对本单位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及学位信息 进行复核。缓议以及非全票人员可以从“终审审核”页面“按初 审结果查询”搜索核对,切勿出现遗漏情况。 7.为便于学位申报材料的查阅及保存,“学位管理”系统 “上传报告书及说明”专栏可以上传初审报送材料,如学位审核 情况报告书及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必传)、曾缓议再次申请 学位人员情况说明(如有)、延迟公开人员名单(如有)、通过盲 审不要求科研成果的方式申请学位人员情况说明(如有)、学位 证书设置调整备案说明(如有)或其他说明材料(如有)。所有 材料均需加盖相应公章。上传方式说明请见附件 7,请各培养单 位在系统申报权限关闭前及时上传。 7 8.根据三届七次校学位会的决议,原则上论文答辩与申请学 位要同步,答辩后应及时申请学位。 9.学位信息报送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1 日,“学位管 理”系统申报权限将同时关闭。请务必于 6 月 11 日前将相应书 面材料扫描后上传至“学位管理”系统相应界面,纸质材料请按 期寄至培养与学位部王翠翠处。逾期将不能参与本次学位授予审 核,请各培养单位按此进度做好相应安排。 10.目前,学位论文答辩建议以线下答辩为主,如有特殊情 况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答辩方式。采用视频答辩的培 养单位须在提交学位初审材料时将本单位参加视频答辩的学生 总名单(格式见附件 8)Word 版和盖章扫描版于 2023 年 6 月 11 日前报国科大培养与学位部袁莉萍处备案。院系采用视频答辩的 学生名单由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报送。 11.根据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学 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学位字〔2022〕121 号),申请硕士学位 和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评阅,可盲审与常规评阅相结合,但每篇 论文应至少有一个盲审意见,具体方式由培养单位确定并统一组 织实施。 四、学位审核会议期间值班安排 在本次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期间,请各培养单位安 排负责学位工作的教育干部值班,以备回答委员咨询。同时请将 8 值班人员的联系方式填写至“学位管理”系统内的“学位信息审 核”栏目,有关会议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培养与学位部联系方式: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备案、学科群分会委员变更及视频 答辩事项联系人:袁莉萍 电话:010-88256127, 18910388806 E-mail:yuanlp@ucas.ac.cn 联系地址:北京玉泉路 19 号甲 中国科学院大学培养与学位部,办公楼 137 房间 邮政编码:100049 学位审核等事项联系人:韩乃立、王翠翠 电话:010-88256689, 13301228933 010-88256917, 18210921968 E-mail:hannl@ucas.ac.cn,wangcuicui@ucas.ac.cn 联系地址:北京玉泉路 19 号甲 中国科学院大学培养与学位部,办公楼 141 房间 邮政编码:100049 附件: 9 1. 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名单 2. 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表 3.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 4. 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 5.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变更人选申请表 6.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审核情况报告书 7. 学位系统中上传学位报送材料扫描件的说明 8. 参加远程视频答辩的学生名单(单位代码+单位名称) 中国科学院大学培养与学位部 2023 年 3 月 11 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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