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四川省“十四五”川猪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docx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四川省“十四五” 川猪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 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 重大决策部署,现就征集四川省“十四五”川猪重大科技专 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以项目形式申报。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指南要 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或位于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均可申报。要求产学研联 合申报。如企业牵头申报,要求该企业为该领域农业产业化 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 过 10 家(含)。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并 附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责任和经费、 知识产权归属等,并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后扫描在线上传。 3.牵头企业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 入情况。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 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 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 607-1 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及相关情况 607-2 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优先支持 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 4.牵头和参与企业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 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 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5.承担有项目执行期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到期的四川省 科技计划项目,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 新牵头申报的项目不能立项。 6.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 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 196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院 士除外)。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领域正高级职称,能将主要精力用 于项目研究和组织协调工作,实质性负责项目的研究开发或 组织实施。项目如下设课题,课题负责人须具有本领域副高 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 3.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 新的意见》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 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 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 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4.四川省“十四五”本专项实施方案编制专家和指南编制 专家不能申报或参与本批项目(见附件 2、3)。 (三)推荐单位要求。 1.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项目申 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 将推荐项目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并向科 技厅报送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四)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相 关说明、实施期限、申报方式等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必 须有能力组织专家团队完成所申报项目的全部研究内容和 考核指标。 2.项目研发成果产业化须在四川境内实施。 3.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单一途径推荐申报,不得 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4.指南中明确只支持 1 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 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 2 项。 5.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 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 上传。 6.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 二、申报流程 本批征集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 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 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 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 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 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 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四川省重大 科技专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 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 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所有盖章 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 交,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 技厅。地方推荐的项目需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 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和财政厅。不受 理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五)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 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 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推荐单位规定的申报截止 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三、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 年 6 月 11 日。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 截止时间 2021 年 6 月 11 日 18 时自动关闭。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 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 18 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单位或推荐单位报送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截 止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 18 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 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 科技厅地址:成都市学道街 39 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322 室 , 联 系 人 : 屈 智 028-86671416 , 传 真 028-86663469。 财政厅地址:成都市南新街 37 号,四川省财政厅 606 室, 联系人:卿 杰 028-86679421(传真)。 项目申报书报送地址: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9 室,联系人:陈良 028-62029921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人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00-18:00)。 专项处 陈 农村处 聂炜玮 良 028-62029921 028-86711518 (二)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00-18:00)。 资管处 杨 欣 028-86715358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7:00)。 张 波 028-85249950 彭 杰 028-85231642 附件:1.四川省“十四五”川猪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 南 2.四川省“十四五”川猪重大科技专项实施 方案编制专家组名单 3.四川省“十四五”川猪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指南编制专家组名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