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农业示范基地和巾帼农业专业合作社创建等数据的通知.docx
关于填报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农业示范基地和巾帼农业 专业合作社创建等数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妇联,万盛经开区妇联: 按照全国妇联要求,需统计各级妇联 2013 年 1 月至 2018 年 6 月期间开展的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农业示范基地和巾帼农业专业 合作社创建等相关数据。现将统计表转发给你们,请本着求真务 实的原则,按照全国妇联要求,填报相应数据,并于 6 月 10 日前 将统计表报送至市妇联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京 邮 67125576 箱:1278487518@qq.com 附件:全国妇联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农业示范基地和巾帼农 业专业合作社创建等数据统计表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2018 年 5 月 21 日 1 全国妇联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农业示范基地和巾帼农业专业合作社创建等数据统计表 数据 科目 期(个)数 投入资金数 (万元) 直接受益妇女数 参加政府相关培训 妇联组 织培训 巾帼示 范基地 省级妇联举办的涉 农培训 市级妇联举办的涉 农培训 县级及以下妇联组 织举办的涉农培训 合计 省级妇联创建的农 业基地 市级妇联创建的农 业基地 县级及以下妇联组 织创建的农业基地 合计 巾帼农业龙头企业 巾帼农业专业合作组织 巾帼“农家乐”、家庭农场 2 辐射带动妇女数 人均增收(元) 吸纳建档立卡 贫困妇女数 填表说明: 1、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 2013 年 1 月至 2018 年 6 月(含 6 月) 。 2、“涉农培训”是指培训主要内容为农业或培训对象为农村妇女的培训。 3、“参加政府相关培训”指各级妇联组织推动农村妇女参加的农业、扶贫、人社等部门的涉农培训, 以及妇联组织与有关政府部门联合举办的涉农培训。此数据只统计区县级培训。 4、 “妇联组织举办的培训”统计各区县及乡镇妇联(含村妇联)举办的涉农培训班(合计) ,分别统 计本级数据,不重复统计。 5、“巾帼示范基地”统计各区县及乡镇妇联(含村妇联)创建的涉农基地,分别统计本级数据,不 重复统计。 6、巾帼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家乐”和家庭农场,统计各区县合计数据即可。 7、此表由区县妇联统一汇总填报,请于 2018 年 6 月 10 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