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南工信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高职困难生认定通知(1)(1).doc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高职 2018-2019 学年度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位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现就我校 2018-2019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19 年 9 月 3 日—9 月 21 日 二、认定办法 具体认定范围、认定原则、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及后续 管理按照《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 定办法》和本通知要求执行。 三、认定范围 高 职:17 级、18 级、19 级 五年制:515 级、516 级、518 级、519 级 四、认定要求 (一)认真落实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按照《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要求,落实好对建档 立卡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对于建档立卡学生的认定,需要 学生提供《困难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复印件,包括以下三页: 封面(有统一编号),首页(有家庭成员信息),19 年帮扶 情况页(接受帮扶人员签字、扶贫负责人签字),《家庭经 1 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对于省外学生,如无法提供《困难户精 准扶贫明白卡》复印件的,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有县 级以上扶贫部门专用章)。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须认定为家庭 特殊困难学生。 (二)做好重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重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 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对重点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认定,需要学生提供证明(如农村低保证、残疾人 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重点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优先认定为家庭特殊困难学生。 (三)做好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学生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如果没有可不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结合学生 家庭调查情况可被认定为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困难和家庭一 般困难。 (四)各系部对学生各项证明材料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调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认真核查,确定学生家庭困 难等级,组织被认定学生按规定格式填写《高等学校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根据其家庭情况在“河 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进行认定操作,并将《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 申请表》按照规定时间报学生处审核。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将作为资助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依据。希望各 系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面做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我校 2018-2019 学年度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六)做好绿色通道工作,确保 2019 级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顺利入学。 五、表格下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 请到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http://www.hciit.edu.cn/zxj/xz.aspx)资料下载,用 A4 纸打印。 咨询电话:8767032 韩老师 黄老师 2019 年 6 月 20 日 3 附件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 学校: 基 本 情 况 家庭通 讯信息 院系: 专业: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号码 家庭人口 年级: 班级: 出生年月 . 籍贯 手机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姓名 年龄 家长手机号码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 (元)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特 殊 群 体 类 型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 特困供养学生:□是 □否;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是 □否; □否; 孤残学生:□是 □否;烈士子女:□是 □否;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是 □否。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影响家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庭经济 困难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况有关 信息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个 人 承 诺 。 。 。 。 承诺内容: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请在下方空白处抄写上文并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4 健康状况 附件 2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学 生 本 人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学 院 年 级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系 班 民 族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元 专 业 在校联系电话 学 生 陈 述 申 请 认 定 理 由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A.家庭经济一般困 难 □ 民 主 评 议 推 荐 档 次 B.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 陈 述 理 由 C.家庭经济特殊困 难 □ D.家庭经济不困难 □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 认真审核后, 认 定 决 定 □ 院(系) □ 意见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 整为 。 学校学 生资助 管理机 构意见 月 。 负责人签字: 年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日 (加盖部门公章) 注:本表仅供参考。 5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