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司法局2017年决算 三公经费.doc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 07 表 部门: 广宁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预算数 2017 年度决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 合计 因公 出国 (境) 小计 费 公务 用车 购置 费 公务 用车 运行 费 公务 接待 费 合计 因 公 出 国 ( 境) 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小计 公务 用车 购置 费 公务用 车 运行费 公务 接待 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39.1 0 31.4 0 31.4 7.7 38.44 0 30.81 0 30.81 7.6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有关填表 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数据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2016 年预算数为“三公”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财 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3)1 栏=(2+3+6)栏,3 栏=(4+5)栏。7 栏=(8+9+12)栏。 9 栏=(10+11)栏。 (4)“三公”数据合计为零的,在合计栏填列“0” ,并在决算情 况说明中予以说明。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38.44 万元, 完成 2017 年预算 39.1 万元的 98.31%。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 2017 年预算 0 万元的 0%;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0.81 万元,完成 2017 年预算 31.4 万元的 9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7.63 万 元,完成 2017 年预算 7.7 万元的 99.09%。2017 年度“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 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数比上年决算减少 0.55 万元,下降 1.41%。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支出无增减变化,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 0.47 万元,下降 1.5%;公务接待费 支出决算减少 0.08 万元,下降 1.04%。因公出国(境)费支 出无增减变化,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今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 (境)费 0 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0.8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 费为 30.81 万元),占 80.15%, ;公务接待费支出 7.63 万元, 占 19.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 排局机关及下属 0 个单位出国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 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 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0.81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 万元,2017 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30.81 万元,2017 年我机关及下属 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5 辆,主要用于普法下乡宣传、社矫 人员走访、开展安置帮教活动、法律援助差旅、178 个村居 法律顾问上门服务等费用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 7.63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 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 年,我机关及下属 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我单位没 有接待国外来访团组和来访外宾;发生国内接待 118 次,接 待人数共 1033 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 工作等方面的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