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妇发〔2018〕20号,关于开展“渝大嫂”巾帼脱贫攻坚行动的通知.doc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渝妇发〔2018〕20 号 重 庆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重 庆 市 扶 贫 开 发 办 公 室 关于开展“渝大嫂”巾帼脱贫攻坚 行动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妇联、扶贫办: 201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市委五届三次全 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打 赢脱贫攻坚战,广大农民群众是主体,而农村妇女更是不可 或缺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增强农村贫困妇女脱贫致富的主 体意识,支持和带动贫困妇女苦干实干,增收脱贫,经研究 决定,重庆市妇联、重庆市扶贫办在 2018 年联合实施“渝大 嫂”巾帼脱贫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 - 一、目的意义 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通过项目资金作引导, 以科技扶贫为支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支持贫困妇女及 家庭发展优质特色种养殖业,进一步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 效性,进一步帮助贫困妇女及家庭持续增收。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 18 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组织实施。每个区县 注重结合贫困妇女及家庭的特点及实际情况,重点选择 1—2 个有一定产业基础的贫困村实施。 三、项目遴选 由区县妇联会同扶贫办根据当地的实际,结合贫困户产 业发展需求,遴选出适宜的扶贫产业,并筛选确定项目实施 贫困村。 四、组织实施 区县妇联及扶贫办负责项目遴选、指导监管项目的实施, 负责项目的绩效评估和结题验收等相关工作。村支两委及村 妇联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及日常帮扶衔接工作等。 五、资金计划 各区县从 2018 年度市财政下达的切块扶贫项目资金中 安排。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相关规定安排使用等。 六、项目监督 市妇联、市扶贫办加强协作,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区 - 2 - 县实施的“渝大嫂”巾帼脱贫攻坚行动项目进行抽查及监督。 各区县妇联、扶贫办要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绷紧扶贫资 金监管这根弦,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透 明度。各地要积极抓点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 典型,切实带动当地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七、备案管理 相关区县妇联、区县扶贫办结合当地实际遴选项目、编 制实施方案和按程序审定后,将《2018 年“渝大嫂”巾帼脱贫 攻坚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报市妇联、市扶贫办备案。 市妇联联系人:张京 67125576 市扶贫办联系人:孟奎 67737887 附件:2018 年“渝大嫂”巾帼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26 日 - 3 - 附件 2018 年“渝大嫂”巾帼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区县 实施地点 填报日期: 项目产业 实施规模 受益贫困户数 投入资金 (户) (万元) 实施方式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6- 2018 年 3 月 26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