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doc
湖南省教育厅文件 湘教发〔2013〕18 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 2013 年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省属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 2013 年招生专业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 )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在上一年度招生专业目录基础上,根据教育 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整理结果和新设专业审 核备案的情况进行编制。2013 年,全省共有 25 所高校备案新设 78 个成人教育专业(详见备注栏) 。 二、 《目录》中各专业的办学形式(如函授、业余等)由学校 自主确定,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脱产学习的学生。本科专业可 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收高升本和专升本学生。目录公布的学 制为专升本和高起专最短学习时间, 高起本学制最短学习时间为5 年。 三、各高校在印发招生简章、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教学计划、 进行学籍管理、核发毕业证等工作中,一律以《目录》公布的专 业名称、学制年限为准。 《目录》未公布的专业,一律不得安排招 生和违规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自 行负责。 四、 《目录》公布的本科专业,学校可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条 件,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出发,自主确定专业方向,但不能以一 个专业作为另一个专业的专业方向,专业方向也不能作为编制招 生计划的依据。 五、对今年备案新增的专业,各高校应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 方案,强化质量保障措施,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 养质量和专业办学水平。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 2013 年招生专业目录 湖南省教育厅 2013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