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河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临河区欺凌事件处置流程》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临河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 理实施方案》《临河区欺凌事件处置流程》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临河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临河区欺凌事件处置流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 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临河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临河区欺凌事件处置流程》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6 月 1 日 临河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生欺凌事件预防工作,有效遏 制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按照教育 部等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和内蒙古 自治区教育厅《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 求,扎实开展临河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 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 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 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中小学 生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 育,提高学生防范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 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 安全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欺凌事件活动。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 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 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 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对 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建立由区政府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公安 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 卫健委、区妇联、团区委、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等部门组成的 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统筹抓好我区加强中 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特大事件, 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区直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 沟通,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联席会议机制。 1.区教育局: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 调和监督。加强与联席会议部门定期沟通,督查学校预防欺 凌事件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督 促学校在学生中开展德育教育、法治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定 校园欺凌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开展师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及时准 确上报信息。强化警校联动,建立学生欺凌事件工作责任制 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2.区委政法委:负责加强摸排,通过法院、检察院、公 安局、民政局等部门,及时掌握家庭矛盾突出、存在婚恋纠 纷的学生家庭信息。在保障学生隐私的前提下,与教育部门、 学校和妇联沟通反馈,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 好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交通秩序。 3.区委宣传部:负责对涉校涉生重特大欺凌事件进行宣 传报道,负责网络发布指导。由教育、公安部门沟通协调, 摸清事件起因,报宣传部门,经宣传部门审批,对事件做出 回应,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发布。宣传部门及网信办要及时清 理网络有害信息和游戏,加强舆情管控,封堵负面信息。 4.区公安局:负责抓好“护校安园”行动,强化校园安 全风险隐患排查、线索核查和防控工作,严厉打击涉校违法 犯罪活动,加强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协助学校 开展法治教育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在处理涉校学生欺凌和 暴力事件时,要积极与教育部门进行沟通。对恶意造谣者, 要及时调查,依法处置。 5.区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 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 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6.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 捕、审查起诉,并开展法律监督,通过以案释法,积极参与 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7.区司法局:负责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 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 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8.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心理健康和咨询师进驻学校,对 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和心理干预。同时指导学校的心理辅 导室建设。 9.区妇联:负责做好单亲家庭、离异家庭的关爱活动, 创新家庭教育方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 识的宣传教育,落实家长的监护职责。 10.团区委:负责发挥驻校共青团、少先队作用,组织 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校园欺凌等活动,加强学生 互动交流,引导学生之间相互关爱、互学互帮。 11.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对校园和周边可能发生学 生欺凌事件的网吧、游戏厅进行督查,坚决清理校园和周边 有害音像制品,违规游戏厅、网吧等经营场所,预防未成年 学生进入。 (二)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宣传教育 1.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每学期都要围绕学生欺凌 事件深入学校对师生及家长开展预防欺凌法治宣传教育。各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 1 次防欺凌专题教育,并在道德与法治 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和安全自 护教育。 2.学校要利用家长学校开展防治欺凌和暴力专题培训。 妇联、团委通过社区平台和送温暖工程加强对留守儿童及特 殊家庭的监护人开展关爱行动,帮助家长及监护人了解防治 学生欺凌的有关知识,提高其法律意识,落实监护责任。 3.辖区派出所和学校法治副校长要不定期深入学校检 查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欺凌治理和学校 人防物防技防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学校每月对 全体学生防治欺凌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调查,及时查找 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做出相应的制止措施。 (三)建立防治学生欺凌长效机制 1.建立督查机制。区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教育局要结 合各自职能,对校园安全进行专项督导。切实把防治学生欺 凌工作专项纳入区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专项督导工作,通过 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 导致发生重特大学生欺凌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学 校,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明确监管责任。明确学生欺凌事件的监管职责,在校 期间学校负有监管责任;节假日和离校后家长负有监管责, 学校可通过家长微信群或微信公众平台给家长发送安全提 醒信息,提醒家长做好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 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学校要制定预防欺凌实施方案,在 校园醒目处设置“防欺凌”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责任人。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普法宣传工 作,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通过典型 案例,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对发生的 欺凌事件按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对于处置不力和瞒报、 漏报信息的,将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程 序。 临河区欺凌事件处置流程 学校发生欺凌事件时,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置。 1.当发生一般欺凌事件时,由事发学校按照应急预案 要求,对事件进行处置。通知涉事学生家长,会同家长对涉 事学生进行教育,同时对受欺凌学生进行心理辅导。组织双 方家长进行调解,达成共同协议。对事情发生的基本情况和 处理结果以文字形式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2.当发生较大欺凌事件时,学校要第一时间制止欺凌 事件的继续发生。若事态难以控制,要及时报警,并上报区 教育局。区教育局和学校会同区公安局对事件展开调查处置; 若发生人员伤害,要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安抚受害学生 家长的情绪。由区教育局会同宣传部门和公安网监共同做好 舆情关注,避免家长和社会人员对事件转发而产生的负面影 响。 3.当发生重大欺凌事件时,按照信息报告制度逐级上 报,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控制事态发展,公安部 门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 卫健委做好救治、安抚、疏导等一系列工作。区公安局和教 育局会同区委宣传部和网监部门做好舆情管控及新闻发布 工作。 4.当发生特大欺凌事件时,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 指挥下,启动一级响应,通报相关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 领导做出的工作部署,各相关部门综合分析事件起因,正确 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和手机微信信息的管理,坚决封堵有 害信息的传播。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事件展开调查,在此期 间任何人不得随意泄露处置信息,由区教育局和公安局会同 区委宣传部统一发布事件通告。 5.当欺凌事件发生在校外时,区公安部门在处理校外涉 校学生欺凌事件时,要与区教育部门沟通。区教育局和学校 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理。根据事件 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善后处理,并按要求通报事件的经过 和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