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中南林发〔2016〕78号).doc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文件 中南林发﹝2016﹞78 号 关于印发《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预算管理 办法(试行) 》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已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经学校第七届党委会第 14 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6 年 12 月 21 日 - 1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 肃性,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任 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预算管 理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监督等。 第三条 学校依法实行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国务院和教 育部的信息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开相关预算信息。 第二章 第四条 预算管理体制 学校预算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 学校实行单位预算制,校内各学院、部门为预算单位。预算编制 实行“民主决策,分级审批”。 第五条 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学校预算管理办 法;审查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拟定预算建议方案,审核财务年度 决算;检查考核预算执行情况,审查预算调整方案;为学校预算 和重大项目安排提供决策咨询。 第六条 建立预算编制的专家咨询制度。在预算编制时,学 校依规定向校学术委员会通报预算安排情况,听取学术委员会对 教学、科研经费预算安排的意见和建议。 - 2 - 第七条 校长办公会负责审定学校预算建议方案及预算执 行情况的报告;组织实施经学校党委会审定的预算。 第八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 和年度财务决算,对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学校党委会负责审批学校关于预算管理的规章制 度;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方针、原则;审批学校预算及预算执行 情况的报告;审批学校重大的预算调整方案。 第三章 第十条 预算编制原则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原则上不 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 坚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的原则,收入预算 编制积极稳妥,全面测算不同来源渠道的收入,正确评估各种收 入实现的可行性。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障运转、突出 重点、勤俭节约。在保证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发展与财务收支平衡 的基础上,按照人员经费、运转经费、事业发展重点项目、其他 项目的顺序安排支出。 第十二条 坚持项目预算管理和支出标准定额预算相结合 的原则。 第四章 预算编制程序 第十三条 学校预算按照“二上二下”预算程序编制,分四 个阶段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预算法规、政策及省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每 年 7 月份,由财务处向全校各经费使用单位印发编制下一年度经 费需求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的通知。 - 3 - “一上预算”:各单位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分管校领导的 主持下,编报本单位收支全面预算,9 月底前报学校审核。 “一下预算”:学校下达年度预算总规模控制数;并听取分 管校领导及各单位意见,明确各单位预算控制数。 “二上预算”:各单位根据“一下”预算控制数及专项项目 安排情况,重新确定本单位收支规模,修改并上报预算。 “二下预算”: 学校财务处形成预算方案提交财经工作领 导小组审查、校长办公会审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党委 会审定后,下达执行预算。 第五章 预算编制内容 第十四条 学校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学校总收入和总支出预 算、校内各单位单位收支预算。 第十五条 学校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通过开展教学、 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各类非偿还性办学资金的收入计划, 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包括财政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 财政其他拨款。 (二)事业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经营收入。 (六)其他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六条 学校支出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开展教学、科研 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 - 4 -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 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 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 (五)其他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十七条 单位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各单位从学校和外 部获取的各种经济资源,包括学校拨款收入和自筹收入。 学校拨款收入:是学校按程序拨给各单位正常运转的补助和 发展性经费,包括基本运行费用(人员经费及基本业务经费)、 专项经费和绩效奖励。 自筹收入:是各单位依靠自身,积极开展教学、科研、社会 服务等活动获取的各项收入,包括办班及培训费收入、科研收入、 房屋与设备使用收入、捐赠收入等(不包括全日制学生的学费和 住宿费收入)。 第十八条 单位支出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各单位用于教学、 科研和其他事业活动的资金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预算、公用 常规经费预算和专项经费预算。 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各类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绩 效奖励及其他福利等。 - 5 - 公用常规经费:是指各单位维持本单位正常运转,以及开展 工作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必要发生的费用,主要分为日常 运转费和经常性业务费两类。 专项经费:是指各单位从学校(省、中央)获取,具有专门 用途、专款专用的发展性经费,包括实验室建设专项、学科建设 专项等。 第六章 第十九条 预算执行 预算一经批准,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处每 半年向学校汇报一次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条 承担上缴收入任务的单位,应按学校规定和正式 下达的预算收入计划,及时、足额上缴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 用、挪用、拖欠。分管职能部门应监督各项收入按计划足额上缴。 第二十一条 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批复的项目预算安排年 度经费支出,对于项目预算批复金额比预算申报金额小的项目预 算,应重新调整项目执行预算,且不得随意变更资金用途,确保 专款专用及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 在正式预算未审定发布前,为保证学校各项工 作的顺利开展,由财务处按上一年度预算指标的一定比例(日常 运转费按 50%,经常性业务费按 25%)预拨经费供预算单位使用。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的专项经费和业务经费,有关职能部 门应制定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在预算批复后,原则上分两次下 达到具体的项目。对于确需分阶段下达的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 管理,分批次下达。 - 6 - 第二十四条 学校预算经费,当年安排,当年使用,年末结 余原则上由学校收回。因特殊情况需要留用,由经费使用单位提 出书面申请,经财务处审核后,20 万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校领 导审批,20 万元(含)至 50 万元,依前述程序,报校长审批;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依前述程序,报校长办公会审批,100 万元(含)以上报党委会审定。 第七章 预算调整 第二十五条 年度预算下达后,一般不得调整,因工作变化 确需调整经费计划,应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调整应遵循下列 原则:一是调整只能此增彼减,不得突破预算;二是调整须有利 于提高效益,促进工作。 第二十六条 预算调整原则上每年 9 月份调整一次,学校经 费预算调整需按下列程序办理:预算内经费调整,由调整申请单 位或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分管职能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同意,财 务处审核,20 万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20 万元(含) 至 50 万元由校长审批;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报校长办公会 审批,100 万元(含)以上报党委会审定。 在学校总收入允许范围内, 各单位需要追加预算支出的项目, 由申请追加预算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分管职能部门和分 管校领导同意,财务处审核,20 万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 审批,20 万元(含)至 50 万元,依前述程序,报校长审批;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依前述程序,报校长办公会审批,100 万元(含)以上报党委会审定。 - 7 - 属于突破学校年度经费总预算的支出项目,依上述审批程序 和权限办理。单项 1000 万元以上大额非人员经费支出应报告教 职工代表大会。 第八章 预算考核评价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组织定期对各单位预算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经费使用情况及经济社会效益进行分析评价, 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政策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并 形成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报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办 公会审议,党委会审批。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评价机制,对于执行缓 慢或未按期完成计划的专项项目(含中央专项),学校将按有关 规定调整或收回其专项资金,并将预算执行绩效与各单位年度考 核、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审计监督部门负责对学校预算及各单位 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学校预算年度为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 起执行。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办公室 - 8 -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