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就医指南(最新版).doc
校外就医报销指南 校外就医情况 1、经校医院转诊。在校医院现有条件无法确诊或治疗的情况下,经校医院医师同意,开具转诊 单。学生需带上学校病历和转诊单到指定医院就医,可报销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同时享受医保、 商保、公费医疗三种报销方式。 2、直接校外就医。在校医院现有条件可以治疗,不同意转诊的情况下,学生直接到校外医保定 点医院就医。门诊费用完全由学生本人承担,住院费用可通过医保或商保方式部分报销。 校外住院 1、挂号,报案。因治疗需要,在校外医保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挂号,可 直接享受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简称医保) ;并在办理入住手续后 24h 内拨打学生商业保险(简 称商保)报案电话,予以备案(电话 2977838),出院后可办理商保报销手续。 2、医保结算。住院期间,医保定点医院将依据医保报销比例对住院费用进行每天一次的结算, 或者在出院时一并结算,并告知当事人。 3、转院。在定点医院住院期间,因定点医院的技术和设备所限不能诊治的,可申请办理转院手 续。转本市内医院的,由转出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可直接到转入医院办理住院手续;转到市外医院 住院的,经医院提出转院意见,报医保中心核准,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办理报销手续。 4、寒暑假、休学、实习期间在异地住院,先由学生本人垫付医疗费,返校后携带由学院开具相 关情况的证明及其它相关医疗资料(见医保、商保报销所需材料) ,交至校医院财务室,由校医院统 一办理报销手续。 费用报销及材料准备 1、经校医院转诊或转院到定点医保医院,并经商保备案的。在定点医院直接按医保比例报销部 分住院费用(一般不少于 60%) ,出院后再由商保报销部分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最后由公费医 疗报销一定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总体报销比例可达 90%左右。 2、未经校医院转诊,直接在定点医保医院就医,并经过商保备案的。不能报销门诊费用,也不 能享受公费医疗的报销,但可通过医保和商保途径报销一定比例的住院费用。 3、因定点医院医保系统暂不完善、转院、异地就医等发生个人垫付医疗费用的,在治疗结束后 应及时到校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4、医保个人垫付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1)医药费发票原件;2)医药费清单;3)诊断证明; 4)住院病历复印件;5)出院小结;6)伤者身份证复印件;7)学生证复印件;8)转诊单 5、商保报销所需材料:1)赔付申请;2)医药费发票原件;3)医药费清单;4)诊断证明;5) 住院病历复印件;6)出院小结;7)伤者身份证复印件;8)学生证复印件;9)伤者银行卡号及开 户行;10)两寸彩色近照一张 注:医保报销者请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和注明已报销金额加盖医保公章的证明即可。 6、校内报销所需材料:1)医药费发票原件;2)医药费清单;3)诊断证明;4)住院病历复印 件;5)出院小结;6)伤者身份证复印件;7)医疗证历册; 注:医保和商保已经报销者只提供: 1、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医保和商保公章 2、 医保和商保的报销结算单。 提示:建议出院后马上办理报销手续,并保存好所有材料的复印件留底,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