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海南区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办法》.doc
海南政办发〔2018〕44 号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区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暂 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海南区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 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 年 12 月 17 日 海南区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 提升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更好地倾听 民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成为解决人 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民心工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组织法》《海南区委关于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 决制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 (海南党发〔2018〕39 号)等 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民生实事建议项目的征集,由区民生实事项目 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 第三条 纳入票决制工作的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以政 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区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 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且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 业项目。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一)就业创业服务。通过开展富有针对性、实用性和 有效性的就业引导培训,加强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各 类群体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再就 业。 (二)公共教育事业。推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教学资 源均衡配置和规范提升发展,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校舍 安全,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三)医疗卫生服务。完善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深化医药卫生体 制改革,增强医疗卫生服务有效供给,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 务能力,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健康 服务能力。 (四)城乡社会保障。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 险制度覆盖面,提升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障水平;完善城 乡低保和困难救助制度,帮助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完 善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住房条件。 (五)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对城乡水环境、大气环境、 土壤环境等保护与治理,推进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措施,建立 健全城乡环境整治与保洁长效机制, 推进城乡绿化造林工程, 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六)市民交通出行。加快城乡道路、停车场、公交场 站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提升,优化完善城乡公共交通体系, 保障公共交通先行,缓解交通拥堵,方便市民出行。 (七)文化体育事业。推进城乡公共文化和全民健身设 施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拓展农村文化 传播渠道,搭建社区文化交流平台,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八)养老助残服务。优化城乡养老服务设施配置,建 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提升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 的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和医养 结合发展。开展老年人科学普及活动,提升老年人科学素质。 建立健全适合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无 障碍环境建设。 (九)公共安全保障。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健全基 层治安防控、安全生产监管、综合防灾减灾和消费安全保障 等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 强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 (十)城市宜居环境。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提高城 市综合管理水平,优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加强环境 综合整治等。 (十一)乡村振兴建设。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 村庄环境;注重人文自然和谐发展,突出农村特色和乡村韵 味,不断提升农区居民文明素养和农区文明程度,加大精品 村培育力度。 (十二)脱贫攻坚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帮助改善低收 入人群生活水平,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 困面貌。 (十三)智慧政务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 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政务领域便民服务质量,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建设,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十四)其它应纳入民生实事范畴的项目。 第四条 民生实事建议项目的征集对象: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基层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 第五条 民生实事建议项目的征集原则: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二)尊重民意,突出民生; (三)公益均等,普惠共享; (四)量力而行,先急后缓; (五)可评可检,注重绩效。 第六条 民生实事建议项目的征集要求: (一)建议项目的实施条件应该比较成熟,具有可操作 性,一般要明确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实施主体、 资金安排,并且出具项目可行性分析材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 内容,特殊情况也可简化处理。 (二)在项目布局上,应具有代表性、全局性,符合覆 盖面广、受益面大、社会效益显著等特点。 (三)在资金安排上,应具有可行性,充分考虑我区实 际,量力而行,尽可能集中财力办好事、办实事。 (四)在建设周期上,应具有可控性,一般要求能够在 当年度完成;个别跨年度分步实施的项目,应有明确的年度 阶段性目标。 第七条 民生实事建议项目的主要征集方式: (一)媒体征集:通过海南区政府门户网站、海南发布 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征集通告,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二)座谈征集:通过分类分片召开代表座谈会、论证 会等形式进行征集。 (三)调研征集:通过调研、走访等形式征集意见建议。 第八条 民生实事建议项目的征集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征集通告,明确 征集项目的类型、要求以及征集方式、渠道等内容;同时发 布征集通知,向各地区各部门和“两代表一委员”进行征集。 (二)收集整理:区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民 生实事项目征集原则和要求,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分类、整 理和初步筛选, 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完善论证后, 拟定初选建议项目。 (三)项目初选:各相关部门提出的初选建议项目经区 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区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 形成初选项目。初选项目进入区民生实事项目库。 (四)征求意见:区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代表 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对初选项目的意见建议,并征求区人大常 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的意见建议,形成民生实事初步候选项目。 (五)集中决策:民生实事初步候选项目提交区政府常 务会议、区委常委会等相关会议讨论研究,经区人大常委会 会议审议确定为候选项目后,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票决。 (六)项目公告:经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在相关媒 体上公告,让群众知情,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民生实事项目 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办公室,人武部、纪委,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12 月 1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