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集区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关于《潘集区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 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 说明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引导工业企业树立“亩均论英雄”发展理念, 精准研判和服务工业经济发展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动工业 企业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实现提质增效新突破。 二、《实施意见》起草依据 根据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十部门《关于推 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 (皖经信运行〔2021〕108 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均 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淮府办秘〔2021〕167 号) 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由科经局牵头制定了亩均效益评价工 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绩效优先、客观公正、两级联动、分类施策”的 原则,按照“统一部署、属地评价、整体推进、规范实施” 的要求,区级主导、乡镇(街道)开发区为主体实施评价。 (二)评价方法 评价范围 1.参评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地 5 亩以上的规 模以下工业企业,以及开发区内有供地或租赁厂房 3000 平 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2.行业评价:根据行业企业数占比和行业特殊性,原 则上区分农副食品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装备制造和其他 共四类行业分别评价。涉及多个行业代码的企业以主导产品 行业代码为准。 3.特殊企业:设立过渡期、提升期、免评企业三类特 殊情况企业,由企业所在乡镇街道(园区)确认并公示后, 报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 小组名单见附件 1,以下简称“区亩均办”)。过渡期、提升 期、免评企业可不予评价。 评价指标及权重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置主要指标(100 分) 、高质量 发展附加指标(30 分)和综合素质附加指标(20 分),共 150 分(指标说明见讨论稿附件 2)。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设置主要指标(100 分)和综合 素质附加指标(20 分) ,共 120 分。 计算公式 主要指标得分=(企业亩均税收/行业亩均税收基准值) ×40+(企业综合税收/行业综合税收基准值)×30+(企业 亩均营业收入/行业亩均营业收入基准值)×20+(企业综合 营业收入/行业综合营业收入基准值)×10。 高质量发展附加指标得分=企业评价年度技术改造投资 得分+(企业单位能耗营业收入/行业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基准 值)×10+(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行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 基准值)×10。 评价分类 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各乡镇街道(园区)将规模以 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依据综合评价得分高低,分 别按一定比例分为 A、B、C、D 四个等次。 定档调档 按照得分排序对参评企业进行评价分类后,根据具体情 况进行定档调档。 (三)评价程序 六个阶段:宣传发动、评价企业确定、企业数据收集、 数据核实、评价定档、公示、公布。 (四)建立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 (五)实施步骤 共分三个步骤:到 2022 年底,通过第一轮评价;到 2023 年底,通过第二轮评价;到 2024 年底,通过开展三轮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