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文本.doc
随县 2021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1 (一)计划的目的 ......................................................................1 (二)计划的意义 ......................................................................1 (三)计划编制的依据 ..............................................................2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基本原则 ..........................................................................5 三、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7 (一)适用范围 ..........................................................................7 (二)实施期限 ..........................................................................7 四、计划指标 ......................................................................................7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7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7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8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14 五、政策导向 ....................................................................................15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9 附表 1 随县 2021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1 附表 2 随县 2021 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2 附表 3 随县 2021 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 .....23 附表 4 随县 2021 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测算表 .....................24 附表 5 随县 2021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25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的目的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 (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 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 [2010]130 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编制 2021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鄂土资函[2020]264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 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 用地供应, 编制《随县 2021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随县 2021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计划的意义 《随县 2021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做好随县国有建设 用地供应计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衔接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的重 要依据,也会影响到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土地参与宏观调 控的效果。具体意义表现在:一、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 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二、有利于科学安 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 三、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 观调控的作用,促进随县又好又快的发展。 1 (三)计划编制的依据 1、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 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28 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 [2006]31 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 (7)《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 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 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 [2013]17 号); (9)《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 源部令第 39 号); (10)《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21 号); (11)《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 9 号); (1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 2 目录(2012 年本)》(国土资发[2012]98 号); 2、技术依据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 土资发[2010]117 号); (2)《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 (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30 号); (3)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编制 2021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264 号) (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 号); (6)《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 号); (7)《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 号); (8)《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9]56 号); (9)《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10)《随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年)》; (11)其他相关文件。 3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 政策规定,在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的前提下,坚持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努力盘活存量, 控制增量;以供应引导需求,科学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优化 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规范土地供应方式,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 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随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可持 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的原则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土地 利用结构,科学规划用地,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充分实现土地资产价值,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2、城乡统筹原则 坚持统筹城乡用地,控制增量,着力挖潜,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 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优化城乡建设 用地结构,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达到土地配置与人口城镇化 进程相适应的效果。 4 3、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切实保护 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响应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纲 领性要求,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控制增 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为重点,运用市场机 制和政府调控手段,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激励和 约束政策,调动用地主体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促进随县经济社会 可持续发展。 4、供需平衡原则 根据随县土地供应能力和需求状况,综合协调确定供应计划。必 须保持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严格控制各行业占用耕地数量。合理 安排必要的建设用地,统筹兼顾各行业发展的用地需求,适度开发土 地后备资源,有重点地保障民生项目、重点工程等的用地需求。在总 量平衡的基础上,力求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时序得当。 5、有保有压原则 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加大民生领域用地供应,用地计划 指标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优先保 障已列入政府新增投资计划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 用地需求,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 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 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 5 三、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 (一)适用范围 随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范围为随县行政辖区内全部 国有建设用地。 (二)实施期限 随县 2021 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根据需求预测和供给平衡分析,随县 2021 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总量按照各类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计算,即 2021 年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总量为 78.8274 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 年度随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供应 14.8624 公顷,工矿仓储用地 0 公顷,住宅用地 56.1609 公顷(其中:廉租房 用地 0 公顷,商品住房用地 56.1609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 地 7.8041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 0 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有 0 公 顷,特殊用地 0 公顷。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面积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表1 随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表 单位:公顷 序号 用途 面积 比例 1 商服用地 14.8624 18.85% 6 2 工矿仓储用地 0 0% 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8041 9.90% 4 住宅用地 56.1609 71.25% 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5.93 0% 6 交通运输用地 75.97 0% 7 特殊用地 5.33 0% 78.8274 100% 合计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住宅用地的布局 随县 2021 年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为 56.1609 公顷,其中保障性安 居工程用地 0 公顷,商品房用地 56.1609 公顷(其中含 16.43 公顷中 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住宅用地具体布局见下表。 表2 随县 2021 年住宅用地布局情况列表 单位:公顷 序号 位置 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1 开发区星炬社区 4.9258 城镇住宅 2 厉山北岗社区 1.1553 城镇住宅 3 厉山王岗村 1.8233 城镇住宅 4 开发区星炬社区 5.2073 城镇住宅 5 厉山星升社区 9.2345 城镇住宅 6 星炬社区 4.7508 城镇住宅 7 碧桂圆北(星旗) 0.5736 城镇住宅 8 幸福村(奥龙中航) 20.4902 城镇住宅 9 厉山镇星旗社区 8.0000 城镇住宅 56.1609 合计 2、商服用地布局 2021 年随县计划供应商服用地 14.8624 公顷,具体项目及布局如 7 下表所示。 表3 随县 2021 年商服用地布局情况列表 序号 位置 单位:公顷 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1 幸福村(奥龙中航) 10.2451 商住项目配套商服用地 2 厉山星升社区 4.6173 商住项目配套商服用地 14.8624 合计 商服用地 3、工矿仓储用地布局 2021 年随县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 0 公顷。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 2021 年随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 7.8041 公顷。其中公 园与绿地 7.8041 公顷。具体项目及布局如下表所示。 表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安排表 序号 单位:公顷 位置 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1 县政府周边 2.8500 绿化 2 幸福村(奥龙中航) 3.4150 绿化 3 厉山星升社区 1.5391 绿化 合计 7.804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交通运输用地 2021 年随县交通运输用地供应面积为 0 公顷。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2021 年随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面积为 0 公顷。 7、特殊用地 2021 年随县特殊用地供应面积为 0 公顷。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21 年随县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商品房等用地 8 计划以出让方法供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以划 拨方式供给。 2021 年随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供应 14.8624 公 顷,工矿仓储用地 0 公顷,住宅用地 56.1609 公顷(其中:商品住房 用地 56.1609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8041 公顷,交通运 输用地 0 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有 0 公顷,特殊用地 0 公顷。即 以出让方法供给的面积有 71.0233 公顷,出让供应的主要是商品住房 用地、商服用地,一般以招拍挂方式供给。以划拨方式供给的有 7.8041 公顷。 综上所述,2021 年随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以出让方式 供给的土地面积为 71.0233 公顷,占总供应面积的 90.10%,以划拨方 式供给的土地面积为 7.8041 公顷土地,所占比例为 9.90%。 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 使用土地 按照“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重点保障社会民生、 重大基础设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用地需求,优先支 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合理满足本地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等禁止 类项目安排供地。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 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 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 9 (二)建立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的长效机制,多措并举 推动房地产供需平衡 落实房地产调控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 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保障共有产权房、公租房等保障房用地需 求。 人才科技双轮驱动,助推随县高质量发展的推进,吸引更多人才 来随县发展;据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数据反映,新建商品房销售 71 套,销售面积 0.78 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销售 39 套,销售 面积 0.52 万平方米。存量房成交 36 套,成交面积 0.44 万平方米,同 比增长 36%;其中,存量住房成交 36 套,成交面积 0.44 万平方米,同 比增长 36%。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 2 宗,总面积 3 公顷,同比增长 -23%;其中,住宅用地供应 2 宗,总面积 3 公顷,同比增长-23%。 (三)优化工业布局,加快产业升级,推进重点项目建 设进度,谋划长远可持续发展项目。 加快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土地储备。全力以赴抓好项目招引和建 设,紧盯在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进行项目信息交 流,狠抓项目落地推进,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投资发展趋势, 对接“十四五”规划,谋划打基础管长远的项目。 根据随县统计局数据,1 月至 11 月全县七大产业累计产值完成 386.59 亿元,同比下降 9.1%,环比增长 0.5 个百分点,支撑工业经济 向稳向好。矿产石材及建材业累计完成 143.62 亿元,同比下降 11.4%,环比增长 2.6 个百分点,占规模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 35%, 10 较上月提升 0.3 个百分点;农副产品加工业累计完成 125.37 亿元,同 比下降 1.3%,拉动全县工业产值增速提高 2.4 个百分点,其中食用菌 加工业累计完成 55.97 亿元,同比增长 1.4%,环比增长 0.3 个百分点, 连续两月保持正增长;新能源企业运行良好,累计完成 9.75 亿元, 同比增长 9.8%,连续 11 个月保持正增长。 受今年疫情影响,2020 年整体工业企业活力不足。一是减产企 业多。11 月当月工业产值同比下降企业 60 家,占全县的 24.5%;累 计产值同比下降企业 178 家,占全县的 72.6%。二是拟退库企业多。 全县拟退库工业企业 20 家。 所以 2021 年应持续抓好工业企业达产达效,稳定政策输出,强 化贯彻落实效果,切实减轻企业经营压力;调整支出结构,兜牢“三 保”底线。始终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 稳定”为基调,加强银企对接,用足用好产业基金,切实减轻中小企 业融资成本。围绕“扩大消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尽快组 织未复工复产的商贸、服务业企业运转,拓展线上零售、餐饮等服务, 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增长新支撑。 (四)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 新型土地供应方式 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 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 极探索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积极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分阶段管理,对鼓励类、投入产 出强度大的产业用地实施基于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的差别化供地政策、 11 差别化土地出让方式和差别化地价政策,探索不同产业用地出让年期 差别化、工业用地年租制、“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供地方式。 (五)强化建设用地监管工作,扎实做好供地管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现供地用地,全面落实净地出让制度、建设 项目竣工验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设,确保供地用地依规合法;严格 执行出让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发布各项土地利用信息(包括公 示、成交、公告、地价信息等信息),确保土地出让行为公平公开公 正,进一步规范各类用地管理,更好的规范土地市场,保障各类用地 供应。 (六)优先供应存量土地,其次考虑增量土地供给 在土地供给中应采用适当从紧的政策,在“严控增量,挖潜存量, 保证重点,鼓励储备”总体思想的指导下,在盘整现有存量建设用地 的基础上,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利用强度,以期达到国有建设用地的 可持续利用。 (七)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 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 制产业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 制在经济开发区和规划工业用地区域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2、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 用 严格守住基本农田这根红线不得逾越,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和随 12 县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特殊项目外,严禁其他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 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 (八)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1、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应该扩大市场配置土地范围, 目前随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上实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协议出让 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整体环境已经形成。单位、个 人使用划拨土地用于生产经营的,要逐步纳入有偿使用轨道。单位个 人使用划拨土地不从事生产、经营的,要逐步纳入资产核算。 2、应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运行的规范制度。要提高土地市场公 开程度,全面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协议供 地也要实行公开供地计划、集体决策和交易过程、交易结果公开。公 正执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交易主体,保障土地供应和交易中的平等 竞争,实现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完善土 地权利体系,明晰土地权能,统一土地登记,保障交易安全。 3、完善补偿机制,改革征地制度。国有建设用地中新增的部分 包括依法办理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建设用地,这就涉及到 征地。应该在充分尊重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基础上,建立新的征地制度 和补偿机制。征地补偿费用要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价格和失地农 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合并计算。严格界定征地范围,确实需要征地的, 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价征购。失地农民要纳入当地的就业和社会 保障体系。 13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规模在实施与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经济、社会、 自然、政治等多方面的因素,因此必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 技术等多种手段,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而其中最直接的途径就是通 过土地供给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来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国有建设 用地适度规模通过土地供给计划的规定被确定下来后,国有建设用地 的适度供给也就依赖于土地供给计划的有效执行。 1、建立建设用地供给计划实施的领导责任制,对计划管理先进 单位与个人给予奖励。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把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计划执行作为 年度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要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将计划执 行情况作为考核土地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2、实行建设用地供给计划公示制度。 在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计划得到批准后,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 有组织的做好计划的宣传、发布工作,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计划可 以采用在相关报刊杂志上公布、张贴布告等方式。 3、建立健全土地出让年度计划的审查监督制度。 为了保证国有建设用地适度供给的严肃性与有效实施,必须加强 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检查制 度。主要措施可以包括建立巡回检查制度、违规情况举报受理制度、 执行检查报告制度等。 4、强化现代高新技术的运用。 为了及时、准确的掌握土地供给的动态变化情况,尤其是监测土 14 地供给的数量与空间分布是否按计划有序完成,并能有效的分析随县 城市发展与建设用地扩展情况,应该充分利用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计划 实施过程中动态监测的空间、数量与属性数据,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供 给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检验、分析计划执行情况,提高计划管理的工 作效能和效率。 5、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供给计划的协 调机制。 使上述规划、计划从制定到执行、修改都能协调统一,相互配合, 相互制约,共同促进城市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和理性发展。 15 附表 1 随县 2021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住宅用地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 用地 保障性安 居工程用 地 小计 商品住房 用地 1 2 3 4 5 6 78.8274 14.8624 0.0000 0.0000 0.0000 56.1609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 地 7 7.8041 16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 用地 特殊用地 8 9 10 0.0000 0.0000 0.0000 附表 2 随县 2021 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公顷、% 商品住房用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地 供地总量 保障性住 房用地 其中: 其中: 小计 合计 存量 1 2 56.1609 56.1609 增量 存量 增 量 用地 用地 廉租 房 经 济 其中: 适 用 廉 租 房 房 保障性安居工 公共租赁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其中:中 程和中小套型 限价商 小套型 普通商品房用 品房 商品住 地占比 房 其中:中 其中:经 小 套 型 济适用房 商 品 住 划拨 出让 13 14 15 16 0.0000 0.0000 0.0000 56.1609 房 房 3 4 5 6 7 8 9 10 11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7 12 0.0000 17 18 33.6965 0.0000 附表 3 随县 2021 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 单位:公顷 限价商品 房 城市棚户 区改造 国有工矿 棚户区改 造 林区棚户 区改造 垦区危房 改造 分类 廉租房 任务套数 (万套)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套均建筑 面积(平 方米)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容积率 用地面积 (公顷) 公租房 经济适用 房 18 合计 附表 4 随县 2021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或土地使用者 宗地位置 面积 (公顷) 用途 供地方式 供地时间 1 县政府周边 2.8500 公园与绿地 划拨 第一季度 2 幸福村(奥龙中航) 3.4150 公园与绿地 划拨 第一季度 3 厉山星升社区 1.5391 公园与绿地 划拨 第一季度 4 幸福村 10.2451 商住项目配套商服用地 出让 第二季度 5 厉山星升社区 4.6173 商住项目配套商服用地 出让 第二季度 6 开发区星炬社区 4.9258 城镇住宅 出让 第二季度 7 厉山北岗社区 1.1553 城镇住宅 出让 第二季度 8 厉山王岗村 1.8233 城镇住宅 出让 第三季度 9 开发区星炬社区 5.2073 城镇住宅 出让 第三季度 10 厉山星升社区 9.2345 城镇住宅 出让 第三季度 11 星炬社区 4.7508 城镇住宅 出让 第三季度 12 碧桂圆北(星旗) 0.5736 城镇住宅 出让 第四季度 13 幸福村(奥龙中航) 20.4902 城镇住宅 出让 第四季度 14 厉山镇星旗社区 8.0000 城镇住宅 出让 第四季度 15 78.8274 1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