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关于印发《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word版.docx

Care who62 页 782.768 KB下载文档
关于印发《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word版.docx关于印发《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word版.docx关于印发《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word版.docx关于印发《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word版.docx关于印发《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word版.docx关于印发《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word版.docx
当前文档共62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关于印发《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word版.docx

关于印发《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修订) 》的通知 各系部、部门: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学院党委 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徽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 年 5 月 30 日 - 1 -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加强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规范学生实习工作, 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 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 规定》及安徽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的《安徽省职业学校学生实 习管理规定实施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指的学生实习,是指按照学院专业培养 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院安排或者经学院批准自行 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职业道德和技术 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 认识实习指学生由学院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 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岗位实习指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在专业人员 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对于建在校内或园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厂中校、校中厂、 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依照法律规定成立或登记取得法人、非法 人组织资格的,可作为学生实习单位,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 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 节,纳入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学院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依照学 - 2 - 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落实“三全育人”,科学组织, 依法依规实施,提升学生技能水平,锤炼学生意志品质,切实保 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 第二章 第四条 组织领导 学院学生实习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统筹指导,主管 部门监督管理下实施。学院按要求将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报主管部 门备案。 第五条 实习工作由学院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系及相关 部门协同实施。 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 和学生工作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 办公室、财务处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系党政主要负责人组 成。领导小组在教务处下设实习工作办公室,教务处主要负责人 任组长,学生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 (保卫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及各系工作人员组成。 各系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负责人任副组长, 教研室主任、系团总支负责人、教学和学管工作人员、合作企业 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实习工作组,负责本系学生实习的具体管理和 实施,保障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学生实习工作实行分级负责。 (一)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宣贯上级部门精神,审 议学院实习管理文件,统筹、协调、指导实习工作,督促检查实 - 3 - 习工作的落实和执行,研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实习工作办公室:对学生实习日常事务进行管理,主 要负责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学院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2.审核各系学生实习方案; 3.对实习进行全面监控,汇总实习工作信息,协调各相关部 门工作; 4.定期检查各系实习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 的意见和建议; 5.协助联系实习单位,向学生推荐实习岗位; 6.协助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 (三)教务处主要负责: 1.制定学院学生实习方案, 并指导各系制定系学生实习方案; 2.认识实习的审定工作; 3.加强实习信息化建设,维护实习管理平台; 4.定期检查、通报各系实习和指导情况; 5.审定学生实习成绩; 6.审核校内外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工作量; 7.组织开展实习工作研究,联合各系与实习单位结合学徒制 培养、中高职贯通培养等,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 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8.实习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4 - (四)学生处主要负责: 1.指导各系开展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纪律 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2.定期检查各系实习管理情况; 3.制定学生实习安全工作预案,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的 突发事件; 4.实习学生的奖惩工作; 5.办理学生岗位实习期间的相关保险; 6.审核辅导员实习管理工作量; 7.实习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各系主要负责: 1.依照学院统一部署,制定本系《学生实习方案》,并组织 实施。各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学生 实习方案》,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 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等。对学生进 行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 训,使学生了解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安全及 纪律要求等; 2.深化校企合作,拓展实习基地,落实实习岗位。考察评估 本系新增的实习单位,并形成书面报告;确定本系学生实习单位 名单,安排学生实习; 3.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 - 5 - 的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并对其进行培训、工作指导、日常管理和考核,提高其责任意识、 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及风险防控能力等; 4.组织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协议示 范样本见附件 4)。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实习学 生、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5.按计划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做好实习前学生实习教育,加 强实习巡回检查指导,实习结束后及时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6.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实施实习管理,解决实习 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探讨与企业共同加强实习生管理的有效途 径。开展专业调研,为专业建设改革提供有效信息; 7.建立指导教师、辅导员与实习学生(家长)的联系制度。 定期到企业检查和指导岗位实习,掌握学生的实习状态,帮助学 生总结实习成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实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8.按照学院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9.做好岗位实习成绩评定和实习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0.提出指导教师、辅导员及学生的奖惩意见; 11.实习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负责: 1.依照各系实习方案,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对实习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实习进度 和质量; - 6 - 3.在专业能力培养的同时,加强学生敬业守纪的劳动态度、 不怕困难的心理素质、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等培养; 4.监督和指导学生合法合规进行实习,及时发现实习过程中 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向实习学生预警,并报告系实习工作组; 5.主动与实习单位保持联系与沟通,经常性与辅导员交流学 生实习情况,共同管理实习学生; 6.检查批阅学生撰写的实习周志和月小结,督促学生全面完 成实习任务;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 7.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和实习效果,客观公正评定并及时填报 学生实习成绩; 8.做好实习平台学生实习单位信息的录入、变更等工作; 9.汇总学生相关实习材料并移交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 (七)辅导员主要负责: 1.实习期间的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实习学生思想政治、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实习纪律、 安全意识等方面的教育,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帮助其 解决思想、生活、心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惑; 3.经常与校内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交流学生实习情况, 共同管理实习学生; 4.做好日常巡查,掌握班级学生实习状况,及时发现实习过 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报告系实习工作组; 5.保持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和有效沟通,及时向学生家长 - 7 - 反馈学生实习情况和出现的问题; 6.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其提高认识, 改正错误; 7.协助指导教师做好班级学生实习考核工作; 8.做好班级学生实习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八)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主要负责: 1.负责岗位业务培训、安全教育及劳动纪律教育,指导学生 按照岗位规范参与岗位工作,保证学生实习质量; 2.保持与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的联系,协助做好实习学生 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困难,使其 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3.代表实习单位做好实习学生的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 第三章 实习组织 第七条 各系应当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 实习单位: (一)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 (二)管理规范,近 3 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 (三)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实 际; (四)与学院有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优先。 第八条 各系在确定新增实习单位前,应实地考察评估,并 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 - 8 - 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 保障、安全防护等。经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报学院党委会研究 确定后对外公开。 第九条 各系实习单位名单须经系党政联席研究通过后提 交实习工作办公室备案。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 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 第十条 各系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指导,与实习单位共同组 织学生实习。加强实习前培训,使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 员熟悉各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求。 第十一条 各系安排的岗位实习,需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 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 长)明确不同意学院实习安排的,可由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 实习单位实习。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并经所在系同意后方可进行实习。 无论何种情况,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前,各系、实习单位和学生 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或家长)三方均需签订实习协议。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各系统一 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十二条 岗位实习学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 工总数的 10%,在具体岗位实习的学生人数一般不高于同类岗位 在岗职工总人数的 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学院学生实习的正常安排和实施, - 9 - 不得强制要求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 组织实习。 第十三条 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 6 个月, 具体实习时间由各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应基本覆盖专业所 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 劳动。鼓励支持各系和实习单位结合学徒制培养、中高职贯通培 养等,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 教学改革。 第四章 第十四条 实习管理 学院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岗位责任制和相关 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制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制度。各系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 管理规定等。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平 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实施实习全过程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系、实习单位、学生三方 必须以本管理办法发布的实习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实习协 议,并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条款。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第十六条 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 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各方基本信息; - 10 - 2.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3.实习期间的食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4.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5.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 件; 6.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 7.实习考核方式; 8.各方违约责任; 9.三方认为应当明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各系在安排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时,不得有下列情 形: (一)安排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岗位实习; (二)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三)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 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四)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 工作; (五)安排学生从事 III 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 身心健康的实习。 第十八条 在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安全等突发事 件或重大风险时,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分不同风险等级、实习阶 - 11 - 段做好分类管控工作。 第十九条 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及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 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 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 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 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 各系要和实习单位互相配合,在学生实习全过程 中,加强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 第二十一条 各系和实习单位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当负责学生实习 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查工作,原则上应当每日检查并向学院 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不 得迟报、瞒报、漏报。 第二十二条 接受学生岗位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做到: (一)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经与学院 协商同意,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实习单位应遵 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1.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 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2.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 3.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 (二)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岗位实习学生的工 - 12 - 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实习学生适当的实习报 酬。在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 工作能力的学生,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 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 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原则上支付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不得 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 (三)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 识,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四)结合生产实际酌情安排学生轮岗,以使学生熟悉不同 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过程。 第二十三条 实习学生应当做到: (一)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实习; (二)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要 求、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 (三)主动与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及家长保持紧密联系; (四)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及时认真地在学院实习 管理平台上完成周志和月小结的撰写,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 报告; (五)严格遵守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爱护劳动 工具、仪器、设备,并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注意个人言行,不做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 事情,尊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服从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 13 - 若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校内指导教师或辅导员联系,由学院与实 习单位协商解决,不与实习单位直接发生冲突。 第二十四条 实习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程造成自 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和经济损失,由学生本 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 违反实习纪律且情节严重的, 学院可责令其暂停实习,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按学籍管理办法 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岗位实习期间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 位。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实习单位的,须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填写《学生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并报所在系批准。未经批准擅 离、调换实习单位的,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七条 各系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 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各系 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住宿和请销假管理。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 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同意,所 在系批准,报学院实习工作办公室备案。 组织学生跨省实习的,须事先经系政联席会通过后,报学院 研究,并经省国资委同意,按程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 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须事先经系党 政联席会议讨论形成意见,报学院研究决定,并经省国资委同意 ,按程序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学院需通过国家驻外有关 - 14 - 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派人实 地考察。 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 实习考核 将学生实习考核纳入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 毕业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将学生岗位实习作为单独一门必修课程进行考 核,按百分制进行成绩记载。 岗位实习考核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 的考核,占总成绩的 50%。学生如在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进行实 习,考核成绩应是所有实习岗位的综合考核成绩。二是学院指导 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 50%。 没有完成规定的实习时间和任务的学生,实习成绩均以不及 格记载。有条件时,可由系和教务处协调,安排其重新进行岗位 实习。重新进行岗位实习的考核成绩最高为 60 分。重新实习不 及格,不能毕业。 第三十一条 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实习 考核制度。各系与实习单位根据实习目标、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 求等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共同实施考核。不得简单套用实 习单位考勤制度,不得对学生简单套用员工标准进行考核。 第三十二条 各系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 实习纪律、 实习考勤考核要求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 育,对学生违规行为依照校规校纪和有关实习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 15 - 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学院给予纪律处分;给 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各系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 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实习结束后 参照以下目录做好管理文件和资料的积累、归档工作。 表 实习立卷归档材料一览表 序 号 立卷归档部门 材料名称 教务处 学生处 各系 1 学院实习管理文件 √ 2 各系学生实习方案 √ 3 各系学生实习工作总结 √ 4 5 6 学生实习成绩 实习三方协议 学生监护人(或家长)知情书 学生岗位实习手册 (含学生实习 7 周志、月小结、实习总结报告、 实习鉴定表等) 8 实习巡视指导记录 9 突发事件和违纪学生处理材料 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 10 等) √ √ √ √ √ √ √ √ √ √ √ √ √ √ √ √ √ 第六章 安全职责 第三十四条 各系和实习单位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强化实习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 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人格权保护等有关规定。 - 16 - 第三十五条 实习单位应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 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 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 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经教育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 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六条 实习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实 习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实习方案规定的实习任务,提高 自我保护意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七条 学院按照实际需要列支学生实习经费。 第三十八条 学院或实习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为实习 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实习责任保险范围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 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 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 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费用按照规定从学院经费中列支,不得 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 第三十九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保险赔付 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 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学院 和学生本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17 - 第四十条 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的工作报酬按学院绩效 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工作报酬,由学院与实习单 位协商后由学院或实习单位发放。 第四十二条 学院对在学生实习指导和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 的教职工,在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评优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 第八章 监督与处理 第四十三条 学院将学生实习纳入学院年度质量报告内容, 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四条 学院对各系学生实习组织、实习管理等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并将学生实习情况作为专业水平评价、系领导班子 工作考核等的重要指标。对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系,按照学院 有关规定予以激励,并将其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规定组织实习或实习管理混乱造成严重 后果、恶劣影响的,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 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四十六条 学院通过热线电话、互联网、信访等途径,畅 通政策咨询与情况反映渠道,汇总情况反映和问题线索并建立专 门台账,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进行整改。 第四十七条 实习单位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 18 - 法律法规规定了法律责任的,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追究 其责任。学院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 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九章 第四十八条 附 则 各系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 实习形式,提高学生实习质量。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实行,原《徽商 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徽院教[2016]44 号) 同时废止。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 2.徽商职业学院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申请书 3.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样本) 4-6.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手册 (含实习安排 表、 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 7.徽商职业学院实习巡查记录表 8.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 - 19 - 附件 1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 实习是学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进行理论联系 实际,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实践教育教学环节。为确保学生 有效的完成实习,徽商职业学院与实习学生就实习期间的安全达 成如下共识,并签订本安全承诺书。 1.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校纪,遵守实习纪律,言 行举止文明,不做任何有损于学院和实习单位声誉的事。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作息制度,不迟 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确因联系工作或其 他原因必须离开实习单位的,应向实习单位和所在系履行双重请 假制度,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3.在实习期间,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 的发生;严格遵守实习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实习岗位对操作者 的衣着和发型等有特殊要求的,必须穿戴规定的劳防用品,必须 符合着装规范。 4.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注意防盗 、防骗、防传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持高度警惕性。不参加 与学生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5.注意日常生活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到水库、江、河、 湖、海等水域游泳或洗澡;遇事冷静,通过正常渠道解决,杜绝 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惹事生非等现象发生。 - 20 - 6.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迅速报告,不拖延。 7.在实习期间,因违反本实习管理规定和实习单位安全规则 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的 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凡因不服从 管理,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8.本承诺书经学生签字后生效,至学生实习结束止。 承诺人: 承诺时间: - 21 - 年 月 日 附件 2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申请书 (代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 徽商职业学院 本人 系: 系 专业 班的学生,已自行联系 实习单位,并经法定监护人(家长)同意,将于 日至 年 月 日到 ,单位联系人: 年 月 (实习单位)(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参加岗位 实习,特提出申请。 在实习期间,本人将做到: 1.本人与实习单位签订《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 议》,严格遵守学校实习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2.自觉遵守国家法纪,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 3.注意实习安全和人身安全,并对自己在实习期间的行为和 安全负责。 4.保证通讯渠道畅通,经常与家长、校内指导教师及辅导员 保持联系,定期向辅导员和校内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不擅离 或调换实习单位。如学院要求返校参加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保 证正常返校。 - 22 - 5.因违反实习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人身伤害事故) ,均由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承担。 学生签字: 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 年 - 23 - 月 日 附件 3 合同编号: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示范文本) xxxx 年 xx 月 - 24 - 说 明 为指导和规范学院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学院参照制定了《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 三方协议(示范文本)》(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为了便于 协议当事人使用《三方协议》,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本协议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的示范文本,使用人(当事人 )可在符合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前提下,遵照《三方协议 》订立具体协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权 利义务。 2.《三方协议》适用于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需进行岗位实习 的本校学生。 3.《三方协议》中有横线的地方,当事人应针对相应的条款 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不作约定时,则填写 “无”或划“/”。 4.各协议当事人可针对《三方协议》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在协议最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 ,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 25 - 名词术语解释 1.学院学生:指徽商职业职业全日制在籍学生。 2.实习单位:指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等单位;建在校内或 园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厂中校、校中厂、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 ,依照法律规定成立或登记取得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的单位。 3.学生实习:指学院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 方案安排,由学院安排或者经学院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 进行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 实习和岗位实习。 4.岗位实习:指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在专业 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5.实习项目:指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岗位实习项目, 由学院各专业系部填写。 6.实习岗位:指学院学生参加岗位实习的岗位类别或具体工 作岗位,由实习单位填写。 7.实习时间: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根据专业培养需要 一般为 6 个月,具体实习时间由学院各系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 排。 8.就餐条件:指岗位实习学生的就餐地点、频次及相关费用 等。 9.住宿条件:指岗位实习学生的住宿地点、住宿房间分配情 况、住宿房间基础设施条件及相关费用等。 - 26 - 10.实习指导教师:指学院负责指导、管理学生岗位实习的 教师。 11.实习指导人员:指实习单位负责指导学生岗位实习的专 门人员。 12.专业对口:指学生实习岗位与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专业 对应的职业(工种)相符。 13.实习责任保险:指学院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为参加实 习的学生投保的责任保险,主要保障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 因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等造成的学生人身伤亡, 被保险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负 责赔偿。 - 27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协议文本 一、基本信息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四、丙方权利与义务 五、协议解除 六、附则 第二部分 协议附件 一、补充协议(如有可附) 二、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 同意书 三、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签约委托书 - 28 - - 29 -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示范文本) 甲方(学生所在系):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实习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丙方(学生):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法定监护人(或家长):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 30 - 为规范和加强学院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 养质量,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 年修订), 甲方拟安排 级 专业学生 (丙方)赴乙方进 行岗位实习。为明确甲、乙、丙三方权利和义务,经三方协商一 致,签订本协议。 一、基本信息 1.实习项目(甲方填写): 2.实习岗位(乙方填写): 3.实习地点: 4.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工作时间: 6.实习报酬 报酬金额: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7.食宿条件 就餐条件: 住宿条件: 8.甲方实习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9.乙方实习指导人员: 联系电话: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联系乙方,并审核乙方实习资质及条件,确保乙方符 - 31 - 合实习要求,提供的实习岗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 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不得安排丙方跨专业大类实习,不得仅安排 丙方从事简单重复劳动。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会同乙方制订实习方案,明确岗位要 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 求、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等,并向丙方下达实习任务。 3.会同乙方制定丙方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丙 方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对实习工作和丙 方实习过程进行监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4.为丙方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 的全过程,包括丙方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 或过失导致的丙方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丙方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保险 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 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乙方、甲方 、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丙方向侵权人主张权利。 投保费用不得向丙方另行收取或从丙方实习报酬中抵扣。 5.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得有以下情形: (1)接收一年级在校丙方进行岗位实习; (2)接收未满 16 周岁的丙方进行岗位实习; (3)接收未成年丙方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 忌从事的劳动; - 32 - (4)接收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5)安排丙方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 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6)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 工作; (7)安排丙方从事Ⅲ级强度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 健康的实习; (8)安排丙方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6.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 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应当保障丙方在岗位实习期间按规定享有 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卫生安全保护、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 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1)安排丙方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 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2)安排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 (3)安排丙方加班和上夜班。 7.不得向丙方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 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 押丙方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丙方提供担 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丙方财物。 8.为丙方选派合格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丙方实习期间的业 - 33 - 务指导、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开展实习前培训,使丙方和实习 指导教师熟悉各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对丙方做好思想政治、 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工匠精神、心理健康等相关方面的教育。 9.督促实习指导教师随时与乙方实习指导人员联系并了解 丙方情况,共同管理,全程指导,做好巡查,并配合乙方做好丙 方的日常管理和考核鉴定工作,及时报告并处理实习中发现的问 题。 10.实习期间,对丙方发生的有关实习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 发生突发应急事件的,会同乙方按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 处置。 11.实习期满,根据丙方的实习报告、乙方对丙方的实习鉴 定和甲方实习评价意见,综合评定丙方的实习成绩。 12.公布热线电话(邮箱),对各方的咨询及时回复,对反 映的问题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进行整改。 热线电话: 邮箱: 。 13.甲方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实习考勤考核要求以 及本协议其他规定的丙方进行思想教育,对丙方违规行为依照甲 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规情节严重的,经甲乙双 方研究后,由甲方给予丙方纪律处分。给乙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4.组织做好丙方实习工作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 (1)实习三方协议;(2)实习工作方案;(3)实习工作总结; - 34 - (4)学生实习手册(含实习周志、月小结、实习报告和实习鉴 定表);(5)实习巡视指导记录;(6)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 音视频等)等。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 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 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材料。 2.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会同 甲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保障丙方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和身体健康。协助甲方制定丙方岗位实习方案,保障丙方的实习 质量。 3.定期向甲方通报丙方实习情况,遇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应 立即通报甲方,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4.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由乙方为丙方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丙方实习期间遭受 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丙方人身伤亡,被保 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丙方在实习 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 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 付额度的部分,由乙方、甲方、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会 同甲方做好丙方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等善后工作。乙方有 义务协助丙方向侵权人主张权利。投保费用不得向丙方另行收取 - 35 - 或从丙方实习报酬中抵扣。 5.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岗位为丙方提供实习机会,所安 排的工作要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丙方身心健康;不得仅安排丙 方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为丙方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 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落实法律规定的反性骚扰制度,不得体罚 、侮辱、骚扰丙方,保护丙方的人格权等合法权益。 6. 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得有以下情形: (1)接收一年级在校丙方进行岗位实习; (2)接收未满 16 周岁的丙方进行岗位实习; (3)安排未成年丙方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 忌从事的劳动; (4)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5)安排丙方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 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6)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 工作; (7)安排丙方从事Ⅲ级强度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 健康的实习; (8)安排丙方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7.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 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应当保障丙方在岗位实习期间按规定享有 - 36 - 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卫生安全保护、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 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1)安排丙方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 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2)安排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 (3)安排丙方加班和上夜班。 8.实习期间,如为丙方提供统一住宿,应为其建立住宿管理 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如不为丙方提供统一住宿,应知会甲方并督 促丙方办理相应手续。 9.不得向丙方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 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 押丙方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丙方提供担 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丙方财物。 10.会同甲方对丙方加强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 工匠精神、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对丙方进行安全防护知识、 岗位操作规程等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 不得安排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丙方参加实习。 11.乙方安排合格的专业人员对丙方实习进行指导,并对丙 方在实习期间进行管理。 12.乙方根据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丙方的工作量、 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丙方适当的实习报酬。丙方在 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 - 37 - 力的,合理确定实习期间的报酬,并以货币形式按月及时、足额 、直接支付给丙方,支付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 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其他方转发。不满 1 个月的按实际岗 位实习天数乘以日均报酬标准计发。 13.在实习结束时根据实习情况对丙方作出实习考核鉴定。 四、丙方权利与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纪律等各 项管理规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重人身、财物及交通安全, 保护好个人信息,预防网络、电话、传销等诈骗。严禁涉黄、涉 赌、涉毒、酗酒,严禁到违禁水域游泳或参与等其他危险活动, 严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等。 2.遵守甲乙双方的实习要求、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三 方协议,认真实习,完成实习方案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 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不得擅自离岗、消极怠工、 无故拒绝实习,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3.若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三方协议,应接受相 应的纪律处分;给乙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在签订本协议时,丙方应将实习情况告知法定监护人(或 家长),并取得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作为本 协议的附件。 5.如不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住宿,须向甲乙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经丙方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同意,甲乙双方备案后方可 - 38 - 办理。 6.实习期间,丙方因特殊情况确需中途离开或终止实习的, 应提前七日向甲乙双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法定监护人(或家长) 书面同意材料,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妥离岗相关手续后方可离 开。 7.严格按照乙方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开展工作,爱护乙方设 施设备,有安全风险的操作必须在乙方专门人员指导下进行。保 守乙方的商业、技术秘密,保证在实习期间及实习结束后不向任 何第三方透露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8.个人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向甲乙双方投诉。丙方认为 乙方安排的工作内容违反法律或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告知甲方, 并由甲方协调处理。 9.实习期间,丙方发生人身等伤害事故的,有依法获得赔偿 的权利。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 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 分,由乙方、甲方、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协议解除 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并以书面形 式确认。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 (2)甲方因教学计划发生重大调整,确实无法开展岗位实 - 39 - 习的, 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要求, 并通知丙方; (3)乙方遇重大生产调整,确实无法继续接受丙方实习的, 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要求,并通 知丙方;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协议的情形 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及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两方: (1)甲方未履行对实习工作和丙方的管理职责,影响乙方 正常生产经营的,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 (2)乙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实习岗位、报酬、劳动时间等 条件和管理职责的,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 (3)丙方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或丙方严重失职,给乙 方造成人员伤亡、设备重大损坏以及其他重大损害的; (4)法律法规作出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情形的。 六、附则 1.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2.任何一方未经其他两方同意不可随意终止本协议,任何一 方有违约行为,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3.有关本协议的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 40 - 并签署书面文件予以确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约定实习期届满或 丙方实习结束时终止。 5.甲、乙、丙任何一方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与丙方实习 相关的重大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否则,由此产 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给其他两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6.本协议条款中涉及《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 规定的原则上“不得”的,如实习因特殊要求存在不履行的可能 ,甲、乙、丙三方需事先协商一致、签订同意书,并报上级主管 部门备案同意后,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方可实施,不视 为违约。 7.如丙方集体签订协议,需由丙方代表签字,其他所有丙方 需签订相应委托书,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丙方代表在签字前, 应将协议文本内容提前告知每一位参加岗位实习的学生(丙方) 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并在签署后将协议副本交每一位参 加岗位实习的学生(丙方)。 8. 其他事项: 甲方:(学校盖章) 乙方:(实习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 41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补充协议(若有) 2.徽商职业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 3.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签约委托书 - 42 - 附件 3-1 补充协议 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提升技术技能人 才培养质量,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 年修订) ,特订立补充协议如下: 一、…… 1.…… 2.…… 3.…… 二、…… 1.…… 2.…… 3.…… - 43 - 附件 3-2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 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 (系统一安排的岗位实习使用) 尊敬的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 您好!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 年修订) (以下简称《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以 下简称《三方协议》)等要求,您的孩子参加岗位实习、签订《 三方协议》,应取得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现您的子女________,徽商职业学院_________系__________ 专业______班的学生,将于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到 __________________(实习单位)参加岗位实习,需要您了解并 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实习是依据《规定》《三方协议》等规章制度具体开 展的,您的孩子享受《三方协议》中的权利,同时需要遵守《三 方协议》中的义务。 2.实习单位是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遴选的符合学生 岗位实习要求的企业。 3.岗位实习是教学的一部分,您的孩子应按学校要求按时提 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如有违反实习规定的行为 ,经查实,会影响其实习成绩。 - 44 - 4.您的孩子在实习期间必须定期向自己的实习指导教师和 辅导员汇报实习情况, 接受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的指导和相关要求, 并按进度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教学实习内容。 5.您的孩子在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 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和实习单位将会为学生统一 购买实习责任保险。 6.您的孩子在实习期间必须与指导教师和辅导员保持通讯 畅通,更换联系方式时应及时告知,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本知情同意书一式叁份,学校、实习单位、学生法定监护 人(或家长)各壹份) - 45 -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 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回执 徽商职业学院: 我们已经充分知悉、理解并同意《三方协议》各项条款及上 述知情同意书内容。实习期间,我们将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并 及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督促孩子在实习期间遵守学校及实习 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自身安全,主动关注校方通知与班级 通知,并配合校方工作,以协助本次实习活动顺利完成。 签名: 与学生本人关系: 联系电话: 年 - 46 - 月 日 附件 3-3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签约委托书 委托人: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受托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为了便于《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协议》)的顺利签订,协议丙方采取集体授权委托方式,由 多名学生集体委托其中一人作为受托人,代为签订《三方协议》 。委托人已充分知悉、理解并同意《三方协议》中的各项权利和 义务。 授权事项: 1.签订《三方协议》; 2.办理签约时的各项手续,收取、转交《三方协议》等各项 文件; 3.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行为,委托人均予以 - 47 - 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附件签名) 受托人: 年 月 日 附件:1.委托人名单、签名、身份证复印件 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48 - 附件 4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手册 所在系 专 业 姓 名 班 级 学 号 指导教师 徽商职业学院教务处制 日期:X 年 X 月 X 日 须 知 1、本手册由学生填写。 2、本手册为学生在岗位实习阶段的情况记录,每位学生一册。 3、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将本手册及实习总结交给指导教师, 由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填写相应栏目后,装入档案袋,上交所在系 存档。 4、实习学生应当做到: (1)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实习; (2)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要求、 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 (3)主动与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及家长保持紧密联系; (4)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及时认真地在学院实习管 理平台上完成周志和月小结的撰写, 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5)严格遵守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 具、仪器、设备,并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注意个人言行,不做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 情,尊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服从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若遇 到问题,应及时与校内指导教师或辅导员联系,由学院与实习单位 协商解决,不与实习单位直接发生冲突。 - 50 - - 51 - 实习时间与单位 序号 实习时间 实习单位 - 52 - 备注 学生实习周志(写明时间、地点、实习内容等)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 53 - 月 日 实习工作小结( 20 年 月 月) 日~20 年 起止时间 月 日 岗位或工作内容 是否变动及变动 情况 对本月主要工作(或学习)任务或内容描述、归纳、总结、 自我评价,并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实习工作或教学工作 建议等 学生 每月 小结 指导 教师 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日期: - 54 - 注:此附件于岗位实习结束后由学生实习管理平台中导出,及时 交所在系部存档。 - 55 - 附件 5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鉴定表 实习类别 姓 系、班级 名 学号 实习单位 身 份 证号 年 实习时间 至 年 月 月 日 日 部门岗位 评语: 考核成绩: 工作态度 工作业绩 服从分配 创新与奖励 企业兼职 (20 分) (60 分) (10 分) (10 分) 指导教师 评价 总评 企业教师签名: ( 单位盖章) 年 - 56 - 月 日 评语: 校内指导 工作 及时与家长老 实习任务 实习记录 与 教师评价 态度 师 完成情况 报告(25 (25 联系(25 分) (25 分) 分) 分) 总评 校内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实习总成绩(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岗位工作完成情况、 实习报告的质量及现场考核或 笔试(口试)的成绩进 行评价,并综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综合评价 系(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附件于岗位实习结束后由学生实习管理平台中导出,及时 交所在系部存档。 - 57 - 附件 6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报告 要求: 1. 题目:(自拟) 2. 用 A4 纸书写(或打印) 3. 写明:所在系部、专业班级、姓名、实习单位、实习起止时 间 4. 实践总结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格式: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报告 题目: 系 部: 专业班级: 姓 名: 实习单位: 实习起止时间: 批阅教师: 成 绩: 报告内容:(不少于 3000 字) (对岗位实习工作及学习情况进行归纳、总结、自我评价,并 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实习工作或教学工作建议等) - 58 - - 59 - 附件 7 徽商职业学院实习巡视记录表 日期: 巡视教师 年 月 日星期 实习学生 时间: — 班级 单位名称 巡视指 导、检查 情况 备注 注:巡视时要将学生任务或课题完成情况、实习表现、主要存 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记录下来。对于需要特别说明或学院 解决的问题,请在备注栏注明。 - 60 - - 61 - 附件 8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 系部: 姓名 学号 专业 学 生 申 请 本人申请于 年 月 日起终止与 的岗位实习协议,前往 加岗位实习。 班级 签订 单位参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意 见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辅 导 员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系 部 意 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62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