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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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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职业学院处室函件 徽院教函[2022]17号 关于开展 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课程 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徽商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及本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就部分学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 下: 一、重修对象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须重修: 1.正常考核,期评成绩低于 45 分的必修课程; 2.补考一次后仍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3.缺课超过该课程的 1/3 课时或迟交或缺交作业超过应 交作业的 1/3 或试验达到 1/3 或严重破坏课堂纪律,不安排考 试,必须重修; 4.已参加第一次重修,但未完成重修任务或完成重修任务 经考核仍不合格的必修课程。 二、重修形式 采取教师辅导答疑、学生自修的导读重修形式进行重修。 在线教学形式的必修课由教师在线(职教云平台)布置重修任 务、辅导答疑,学生自修的导读重修形式进行重修。 三、重修申请流程 1.学生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前登录教 学管理信息平台,选择“网上选课”模块,点击左侧功能区 “学生重修申请”选项,自行申请所需重修的课程。 2.各系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前登录教学管理信息平台, 选择“网上选课”模块,点击左侧功能区“重修申请审批”选 项,进入“重修申请审批”页面,初审学生重修资格,并对每 门重修课程提出拟分配教师,勾选批准并保存,完成重修资格 初审工作。 3.教务处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完成重修申请审批工作,对 不符合重修要求的学生不予批准,对系部拟分配的重修课程任 课教师存在异议的,予以退回,待教务处与相关系部沟通确定 后重新提交审批。 4.重修学生所在系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前督促重修任课教 师和重修学生共同完成《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导读重修学习计划 安排及进度表》,完成情况栏必须由重修任课教师本人填写并 签名确认。 四、重修课程的考核 1. 2022 年 6 月 21 日前,各系初审《导读重修学习计划 安排及进度表》完成情况,对完成学习计划的重修学生进行汇 总形成《重修课程重新考核汇总表》纸质版(加盖系部党政公 章),并与已完成的《导读重修学习计划安排及进度表》一并 报送教务处审查。 2.根据审查结果,教务处公布重新考核学生名单和课程, 统一安排完成重修的学生随所在教学班级的学生一起参加补 考,对于未完成重修学习计划安排的学生一律不予安排。 3.教师登录系统教学管理信息平台录入成绩,重修成绩在 60 分及以上者,仍按 60 分计;低于 60 分的,按实际成绩记 载。 五、重修要求 1.重修学生务必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前登录教学管理信息 平台完成重修申请,未申请重修的学生不安排重修,私自重修 不予认可。 2.学生重修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任课教师要求,按时 完成作业和实验实习等。 3.导读重修学生《重修学习计划安排及进度表》在任课教 师指导下完成,并请任课教师按周次检查,督促学生完成计划 内容,不得突击完成。 附件:1.徽商职业学院学生重修及重新考核流程图 2.徽商职业学院学生重修学习计划安排及进度表 3.徽商职业学院学生重修申请汇总表 4.徽商职业学院学生重修课程重新考核汇总表 教务处 2022 年 4 月 18 日 附件 1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重修及重新考核流程图 附件 2 徽商职业学院 学生导读重修学习计划安排及进度表 课程名称 所在系部 任课教师 辅导员 学生姓名 学号 导读时间 重修学习计划安排 周次 计划安排学习内容 计划安排作业 完成情况 备注:1.学生重修学习计划安排及进度表请在任课教师指导下完成,并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定 期检查,督促学生完成计划内容。 2.此表应由学生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并于重修结束后交由系部审核。系部审核通 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 3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重修申请汇总表 系部(盖章): 日 年 月 重修课程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学号 姓名 专业 年级 班级 课程名称 原期末(补考)成绩 备注 11 附件 4 徽商职业学院学生重修课程重新考核汇总表 系部(盖章): 日 年 月 重修课程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学号 姓名 专业 年级 班级 课程名称 重修次数 重修学习计划 完成结论 备注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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