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河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临河区 2021 年实际种粮农民一 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1〕5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临河区 2021 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 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此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 补贴工作,对照指标下达任务数和资金量,严格按照方案要 求,精准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26 日 临河区 2021 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 139 次常务会议精神,应对农资价 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 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按照内蒙古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 贴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1〕782 号)和巴彦淖尔市财 政局、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实际种粮 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财农〔2021〕 533 号)要求及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河区 2021 年 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临政办发〔2021〕6 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民实际种植粮食的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 2021 年实际种植小麦的经营主体(国家和 自治区已对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设立了专项资金补贴, 鉴于临河区属全国优质春小麦产区,同时,小麦种植比较效 益较低、农民种植积极性低的特点,此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 性补贴的补贴对象为 2021 年临河区小麦生产者,资金分配 依据为各乡镇、农场上报的经公示后的 2021 年小麦实际种 植数据),包括利用自有承包耕地种植小麦的农民,以及流 转土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依据及标准 根据《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的通知》(巴财农〔2021〕532 号)、《关于印发〈临河区 2021 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临政办发〔2021〕6 号)》 精神,结合实际,在小麦集中连片种植(仅指单种小麦和小 麦套玉米,小麦套种其他作物按种植实际进行小麦面积折算) 面积达到 200 亩以上,每亩补贴 300 元,剩余资金补贴给分 散种植(连片 200 亩以下)经营主体,最终以生产经营主体 2021 年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三、补贴方式及发放办法 补贴方式:采取有“一卡通”的农户采用“一卡通”方 式,其他经营主体直接打入合作社或企业账户等方式,及时 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主体手中,让实际种植小麦生产 者真正受益。 发放办法:各乡镇、农场进一步结合各自实际完善发放 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 放基础数据、小麦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小麦的农户或主体,加强 对补贴面积的核实并依法依规公开相关补贴信息。 四、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财政局、农牧局及各乡镇、农 场要根据区政府印发的《2021 年临河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 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 2021 年小麦实际种植面积, 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牧、发展改革等部门分工 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 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 同抓好落实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务必于 8 月 15 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完毕。 (二)规范发放流程。财政、农牧及各乡镇、农场要严 格按照具体的、规范的、可操作性强的补贴审核、发放、公 开公示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核实小麦种植面积必须按照以下 程序进行: 一是申报、编册。小麦生产者向所在村委会上报小麦种 植面积,村委会负责核实并编制小麦种植户花名册,花名册 上必须有生产者及村社负责人员签名(签章),种植花名册 以村为单位在公开栏或人员密集处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 不少于 5 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花名册上报各乡镇、农场。二 是调查、公示。各乡镇、农场审核、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全部 村组小麦种植户花名册,将核实后的种植花名册留存纸质版 档案,并将花名册及汇总表报送区农牧局和财政局。三是抽 查、核实。区农牧局和财政局要对各乡镇、农场小麦种植户 申报的种植面积进行抽查、核实,作为向小麦生产者发放补 贴的依据。 区财政局根据各乡镇、农场上报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确 定补贴标准,各乡镇、农场按照财政下达的补贴标准录入小 麦生产者补贴清册,并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 于 5 天,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农场填报认定单,经各相 关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一卡通(一折通)将小麦补贴资金 发放到生产者手中。 (三)强化资金监管。财政、农牧部门及各乡镇、农场 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资金拨付和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基 础数据采集审核、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工作,及时发现 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骗取、套取、挤占、 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等不良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实际种植小麦的农民发放一次 性补贴事关种粮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部门、乡 镇、农场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将补贴 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 贴、补贴对象为 2021 年实际种植小麦的生产者、补贴目的 为稳定农民收入。同时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级干部加 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要及时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 标和管理要求,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确保补贴资金 精准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