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技术服务中心所内测试费结算单.doc
烟台海岸带研究所公共技术服务中心所内业务结算单 业务结算人: 结算起止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分析测试费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合计 课题负责人签字: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月 日 业务结算 仪器负责人 数量/机时 ¥ 仪器负责人签字: 费用(元) 元 经费支出课题号 受款课题号: 中心负责人签字: 支出金额(元) 1171000001 1. 业务结算人应写明分析测试费支出课题号和支出金额。 2. 若使用多个课题结算且课题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时,所有课题负责人都须签字; 3. 所有仪器负责人均须在“仪器负责人”处签字; 4. 结算单一式三份。待完成所有签字后交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一份存档,交财务处一份,业务结算人留存一份; 5. 结算单提交财务时,须同时附上分析测试明细和一页检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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