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吉林省科 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厅 (局),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吉科奖字[2012]162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做好 2020 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奖项设置 (一)吉林省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 受理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 有卓越建树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 中,为吉林省创造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二)吉林省自然科学奖。 受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 做出重大发现的科技成果。 (三)吉林省技术发明奖。 受理近年来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 研制过程中,有重大技术发明的科技成果。 (四)吉林省科技进步奖。 受理近年来创新性强、产业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 对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 (五)吉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受理在同我省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对 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推荐步骤 2020 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将使用“吉林省科学技术奖 励工作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各推荐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推荐。 (一)生成推荐指标。推荐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点击“吉林 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用奖励处提供的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 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进入系统后生成项目推荐指标,并将“推 荐号和校验码”发放申报人。 (二)填写推荐书。申报人按单位发放的“推荐号和校验码” 以上述方式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进入系统后按《2020 年吉林 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电子版推荐书。 (三)报送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材料和书面推荐材料两部分。申报人应 将电子版和书面材料提交给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将审查后的书面材 料报送给省科技厅奖励处。具体说明如下: 1、电子版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电子版 推荐书填写好后,应按省科技奖励申报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电子版 附件需将相关材料扫描生成 PDF 文件及 JPG 文件,并按系统提示在网 上提交。 2、书面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纸质附件和《2020 年省科 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书面推荐书需利用申报系统中文件转 化功能,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推荐书生成 PDF 文件,从系统中下载打印, 并与纸质附件合订成册形成书面推荐材料,书面推荐材料不另加封面, 需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页码。《2020 年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 查表》由第一完成人填写、签字,另附单页。 3、推荐材料审查。各推荐单位对申报人提交、报送的电子版和 书面推荐材料按《2020 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要求进 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在推荐书的《推荐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 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单位要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填写《2020 年吉 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工作完 成后,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送交的书面推荐材料、《2020 年吉林省 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一式一份和 2020 年推荐项目汇总表 一式两份报送省科技厅奖励处。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限额。 各单位原则上应按限额进行推荐(见附件:《2020 年度吉林省 科学技术奖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同一项 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已获得 2019 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 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 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各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申报 的项目数不能超过依托高校给定限额的 30%。 (二)推荐条件。 1、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重点推荐有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 或创新成果,为吉林省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科学 技术工作者。 2、自然科学奖:重点推荐有重大科学发现,或在理论上取得了 突破性进展,论文或专著公开发表 2 年以上(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前公开发表)的项目。 3、技术发明奖:重点推荐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成果转化 应用 2 年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 4、科技进步奖:重点推荐技术创新点突出,成果应用 2 年以上, 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项目。 5、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重点推荐在同我省公民或者组织科学 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 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请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前完成电子版推荐材料网络上 传工作;2020 年 1 月 17 日前完成书面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 予受理。 2、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附后)进行推荐,超名额 项目不予受理。 3、本年度凡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者应在推荐书中标明申报等 级;同等级奖项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加下一等级奖项的评审,不能 降等级获奖。 4、推荐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奖励处将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 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格的项目予以受理,受理项目及专业组分配情 况在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0 个自然日。 5、推荐工作结束后,奖励处不再受理申报者提出的有关增减或 更换完成人、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变更的申请,否 则,按撤项处理。 6、《2020 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2020 年吉 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2020 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 书形式审查表》、《2020 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各单位推荐名额分 配表》等相关材料均可登录“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 台”(http://jljl.kjt.jl.gov.cn/kjpj/cms/main.htm)网站获取。 联 系 人:吴萍、王婧瑜、穆丽文 联系电话:0431-88975817、18844532333、18744023678 通讯地址:长春市民康路 522 号 省科技厅 奖励办(410 室) 邮政编码:130041 附件: 1、《2020 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2、《2020 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 3、《2020 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 4、《2020 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9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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