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财物使用申请表.doc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物资借用申请表 申请单位 联系人 借用时间 联系电话 归还时间 需 借 用 物 资 借 用 单 位 意 见 签字(盖章): 团 委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是否收取押金 金额 经手人 说明:1.借用人应如实填写本表,并由院部团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团组织公章。 2.借用物资前请与校团委提前联系(电话:72790050) ,确认所需物品可否借出。 3.学生社团借用物资时,由挂靠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借还物品时间限每个工作日下午 2:20-5:3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5.如有疑问,请查看《长江师范学院团委财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