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必被罚 信息披露需合规.docx
案例五 财务造假必被罚 信息披露需合规 【案情简介】 2016 年,JH 集团和 AZ 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 JH 集团为实现重组上市目的,通过各种手段虚增 2013 至 2015 年度的巨额收入和银行存款,AZ 股份也在《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中公告了含有上述虚假财务信息的财务报表。 在此过程总,JH 集团等的信息披露行为存在虚假记载和 重大遗漏,且违法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手段特别恶劣,违法 情节特别严重。作为中介机构的审计机构也未勤勉尽责,在 对 JH 集团的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出具的含有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存在含有虚假记载。 对于上市公司 AZ 股份,重组方 JH 集团及主要责任人员 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依法进行了严格处罚;对造假行 为主要负责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及 5-10 年不等的市场禁入。 对审计机构等 4 家中介机构也分别给予顶格处罚。 【风险警示】 提醒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应当理性分析判断,不要盲目 跟风炒作,追逐市场题材概念,防止遭受财务造假等违法违 规行为所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