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文件1(第1册 ).doc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货物类) 第一册 项目名称: 济南大学仪器设备等采购一 项目编号: SDGP370000201802000535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 1 目 第一部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录 供 应 商 须 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总 则·················································· ···········································2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响 应 文 件·················································· ·····································4 磋 商 保 证 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公 开 报 价·················································· ·······································8 评 审 步 骤 和 要 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履 约 保 证 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磋 商 费 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签 订 合 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处 罚 、 询 问 、 质 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3 保 密 和 披 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4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6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24 附 件·················································· ··········································40 2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 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 。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货物”指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所述所有货物。 2.4 “服务”指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5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6 “供应商”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3.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 商均可参加报价。 3.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否则报价均无效。 3 3.4 具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的资质条件。 3.5 供应商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6 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登记报名并到采购代理 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7 供应商按时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 3.8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信用 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 机构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评审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 3.9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与,按照竞争性 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 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必须确定其 中一方为全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并承担采购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 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参与,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 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 合体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 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供应商整体 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报价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 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 3)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报价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 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4)联合体成交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 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 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 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 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采购的全 部相关规定。 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报价,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报价。 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报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报价均将被一并拒绝。 3.10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 4. 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 承担此费用。 5.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 本次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传真和电话(手机)号码以 潜在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代理 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供应商是否收到通知。因 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分两册,由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册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二册 第五部分 报价邀请 第六部分 供应商须知附表 第七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分细则 第八部分 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要求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 种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 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报价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 7.2 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 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 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5 三、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 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 是外文,须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 商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3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4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 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报价予以拒绝。 9. 响应文件组成 9.1 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 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采购,供应 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中规定提交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公开报价后补正。 9.2 响应文件一式 6 份(1 份正本、5 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供应商在每一份响应文件 封面上要注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字样。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 容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0 报价 10.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 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 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 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10.2 供应商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10.3 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 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0.4 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 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如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 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 10.5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 10.6 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公开报价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 评审时予以考虑。 10.7 报价优惠应对应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外,任何超出竞 6 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审时将不具有 竞争优势。 11. 报价有效期 11.1 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 90 日。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1.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 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 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报价有效期外, 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12.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12.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 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 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 12.2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为(A4),技术文件应与正文一致,使用宋体小四号字。响应文件须严格按 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 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 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2.3 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包号、供应商名称、正本或副本、日期。 (格式详见附件 1) 12.4 报价一览表为在公开报价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 容。 12.5 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 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 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 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 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 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报价予以拒绝。 12.6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或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12.7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2.8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对其中 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与其他要求 13.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规定。 13.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 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 7 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报价将被拒绝。 13.3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响应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上以及单独密封的 2 份报价 一览表上加盖公章,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上签字或盖章。不 符合本条规定的报价将被拒绝。 13.4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顺序统一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由于编 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 采用活页装订,不得粘贴,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四、磋商保证金 14. 磋商保证金 14.1 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中规定的具体数额交纳。 14.2 磋商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汇款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简写:山科大期 刊)、编号、包号。若交款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供应商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 退款时,款项退至供应商帐户。 收款单位: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历城支行 开户帐号:000000716003800004029 采用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的,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 的通知》(鲁财采[2011]49 号)规定执行。 14.3 磋商保证金须于采购文件二册报名截止日点前到帐。 14.4 未按上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4.5 磋商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供应商帐户。供应商须提供《保证金退付表》 电子版,于成交结果公示后发送至:sdbiaoxin@163.com,并联系财务:0531-82863123 沟通办 理,未按要求提交退附表影响供应商磋商保证金退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4.6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 保证金于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响应文件密封袋内装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 资料。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2)为方便公开报价,还须将报价一览表 2 份另外单独放在另一密封信封内,封口处加盖供应商 公章,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15.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 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8 16. 报价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文件,采 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7. 响应文件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 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7.2 供应商撤回报价的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 料,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 构,同时在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 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 六、公开报价 18. 公开报价 18.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报价。采购人授权代理人、供应 商授权代理人、见证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8.2 供应商参加公开报价的授权代理人必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3 公开报价时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8.4 公开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 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公开报价时及 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8.5 律师对公开报价过程进行见证。 七、 评审步骤和要求 19. 组建磋商小组 19.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 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 少于三分之二。 19.2 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审。 20. 澄清 20.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 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20.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磋商小组成员签 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拒不按照要 9 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 21. 初步评审 21.1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 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 21.2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货物质量、数量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 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 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册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第 9 条“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中,带“★”号 部分的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未按规定份数提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 D、单独密封的 2 份报价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 E、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要求”中的技术响应存在严重偏离的; F、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 G、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H、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 I、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J、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1.3 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 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 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1.4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外来证明。 22. 磋商 22.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 22.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货物要 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 22.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2.5 本项目共二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10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 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 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 22.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对最后报价书面 签字确认。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可以为2家。 22.7 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 先处理: 1)如果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22.8 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 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 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 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 22.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 23. 综合评审 23.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 第七部分“评标方法和评分细则”。 24. 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标明供应商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 25. 评审过程要求 25.1 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 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 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 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 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 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7. 采购项目终止 2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及《财政部 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 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7.2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 八、履约保证金 28 履约保证金 28.1 履约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在签订合同前向采 购人交纳。 九、磋商费用 29 磋商费用 29.1 成交服务费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单位 交纳。 29.2 见证费 见证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在签订合同前向律师事 务所交纳。 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签订合同 30. 成交通知 30.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 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已经收 到该通知。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 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30.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但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成交的供 应商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 30.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 签订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1.2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 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 明。 31.3 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 转让。 31.4 违反 31.1 条、31.2 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2. 合同留存 成交供应商于签订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并将 1 份合同报采购代 理机构留存。 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33. 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 记录名单。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 包给他人的; 7)存在串通报价行为的; 8)供应商其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4. 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5. 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质疑。 35.1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 35.2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13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开报价前通过质疑程序提出。供应商于公开 报价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 35.3 质疑应当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并办理签收手续。 35.4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4)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否 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 5)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 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 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 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 项。 35.5 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质疑书: 1)质疑人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所有质疑事项均不符合《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质疑期限的;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5.6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 应商。 35.7 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质疑: 1)质疑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2)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 3)其他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35.8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5.9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拆。 14 十二、保密和披露 36. 保密和披露 36.1 供应商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 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6.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36.3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 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 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 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 密责任。 15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甲 方: 乙 方: (甲方)所需 公司以 (项目名称)经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 (项目编号)采购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 (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6 (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人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明细表,下 同)。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分项价格详见合同货物清 单)。 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五、付款途径 国库集中支付 预算内资金 元 六、付款方式 1、 2、履约保证金 (1)合同金额的 5%,乙方应在正式签订合同前缴纳至指定账户。 (2)产品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 七、交付 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 方承担。 2、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 3、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交付甲方,该日期为交付日期。双方签署交付收货单 后为交付完毕。交付完毕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此前货物毁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交付。 5、交付地点: 。 八、包装和标记 1、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 17 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 2、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 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 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承诺提 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要求》部分中的规定及投标 文件中《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采购人接受) 相一致,同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 之较高者。 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 者;若货物、服务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 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服务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 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 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 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5、乙方提供的货物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乙方提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 要求进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到现场参加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 均应派员参加。 6、甲方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7、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 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 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 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 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 十、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乙方对合同货物、服务的保修期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 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在本次采购文件 所规定的期限中,若有不同期限自动适用其中期限较长者)。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 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项目验收单之日起算。 2、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 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 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18 3、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服务达不到要求,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 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 相关条款规定修理或更换,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以及相关服务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 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 担。 4、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或更换服务,而造成本合同不得不停止运 行,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在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不差于任 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 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 6、本合同签订后及货物使用中,如涉及增加或改进安全性的软件升级问题,无论甲方是否知晓或是 否向乙方提出,乙方均应当在其刚开始应用该等软件时的第一时间内,立即主动地、无条件地给与免费更 新并调试完好。 7、若由于甲方提出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而引起的软件升级,相关成本费由甲方承担,乙方 不得赚取利润或拒绝、拖延。 8、若由于乙方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引起软件升级,而且甲方愿意增加该新功能时,由双方 协商解决。 9、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 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 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 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由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 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 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 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 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 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 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 延长。 3)根据货物、服务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服务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19 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 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 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 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 1 日,按应付金额 0.3‰支付违约金。 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 1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0.3‰支付违约金。 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 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 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 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 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 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 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 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 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 合同。 十三、联系方式 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 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 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 收款应使用投标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 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十四、保密条款 20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 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 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 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 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 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十五、合同的解释 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 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 日。 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十六、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 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七、法律适用 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 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 力的有关条款。 十六、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 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 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 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 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 21 和精神。 十八、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 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1)方式解决。 (1)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 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 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起。 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 行。 十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十、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书 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采购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 定。 二十一、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份,山东省财 政厅一份。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电 话: 签订日期: 话: 签订日期: 22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 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 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 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23 一、商务文件 (一)报价函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 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 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报价一览表。 4、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偏 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报价将被拒绝。 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9、如果在公开报价后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报价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 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 无误。 13、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4、我方承诺: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5、我方承诺: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 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 24 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 绝。 25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或盖章的 (供应商住址)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号: (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 (授权代理人的姓 的项目(项目编号、包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授权委托书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 被拒绝。 26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7 (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中“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 28 (五)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 (1)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 ②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 ③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包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 供工程,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 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从业人员声明函 项目编号、包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工业和 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年 29 月 日 (2)同类型采购项目案例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 ①同类型采购项目案例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序 号 项目内容 价格单位:元 合同金额 项目单位名称 ②合同复印件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 30 项目单位 地址 合同签 署时间 项目单位的有 效联系方式 二、技术文件 (七)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价格单位:元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交付日期 质保期 注:上表总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年 月 日 备 注 : 其 中 C 包 分 两 部 分 报 价 ( C1 包 控 制 价 : 34.59 万 元 和 C2 包 控 制 价 : 4 万 元 ) 31 (八)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价格单位:元 序号 货物/服务名 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参数 品牌 产地 小写: 合计总价 大写: 注: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表进行延展。 32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九)进口原装产品明细表(视情况可不填)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价格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价格 产地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单价 数量 品牌型号 小计 1 2 3 … 4 合计 说明:如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年 (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视情况可不填)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月 日 价格单位:元 序 号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品牌 中国环境标 志认证证书 编号 规格型号 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 日期 价格 单价 数量 1 2 3 … 4 合计 说明: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2、如所报产品为环保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 年 月 日 (十一)节能产品明细表(视情况可不填)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33 小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价格单位:元 序 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品牌 产品型号 节能标志认证证 书号 价格 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有效截止日期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 3 合计 4 说明: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 年 月 日 (十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视情况可不填)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品牌 产品型号 节能标志认证证 书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 效截止日期 1 2 3 … 说明: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2、本表中所报产品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必须与《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视情况可不填)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价格单位:元 34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品牌 价格 产品型号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4 合计 说明:如所报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 年 月 日 (十四)技术规范偏离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名称及编号 数量 竞争性磋商文件 技术规范、要求 响应文件对 应规范 偏差 备注 说明:如供应商提交的工程技术规范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技术规范偏离 表》 ;如无偏离,可不填此表。 年 35 月 日 (十五)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1)供货及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②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 ③产品安装、验收标准 ④同产品型号一致的产品技术手册、技术彩页、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⑤投标产品售后服务(产品质保函、保修期、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措施); ⑥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 36 (十六)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 37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1: 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日 期: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38 附件 2: 磋商保证金退付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开标日期: 开户银行 退付金额(元) (小写) 交款时间 开户帐号 (大写) 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 月 说明:本表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于成交结果公示后发送至:sdbiaoxin@163.com, 联系财务 0531-82863123 办理退款事宜。 39 日 附件 3: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项目编号 中标包号 合同金额(元) 交货、验收 日期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履 年 月 日 约 情 况 负责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采购人一份、供应商一份、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份。 40 附件 4:济南大学仪器设备家具采购合同履行程序 1、供应商成交后,与使用教师联系签订技术协议(若同一包内涉及到国产设备和进口设 备应分别签订技术协议,进口设备技术协议一式八份,国产设备技术协议一式七份,要求 80 克 A4 纸打印,每份都由教师签字并加盖使用单位骑缝章)同时将承诺书交办公楼 103 房间, 电话 82765639)并同时签订合同; 2、货物到齐后(建议在仪器设备合适位置粘贴使用注意事项)请供应商持经过用户签字 盖章后的《设备到货签收单》到 102 房间(联系电话:82765839)或 103 房间(联系电话 82765739)共同查看到货情况;并及时提供抬头为“济南大学”的购物发票给使用人以便用 户办理相关手续; 3、设备使用部门或用户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向学校资产系统提交设 备信息,然后由济南大学教职工持完整填写的《济南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一式两份(单台 超过 10 万元的设备要同时填写《济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及用户单位行 政主管(如果资金是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或者教务处等部门支持的,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和使用人签字的发票到资产科(办公楼 101 房间)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4、将签好字的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交 102 房间(联系电话:82765839)或 103 房间 (联系电话 82765739)进行汇总; 5、如果留有质保金,于设备通过验收一年后由使用人填写《济南大学仪器设备质保验收 报告》并将济南大学开具的质保金收据一并提交 102 房间(联系电话:82765839)或 103 房 间(联系电话 82765739) ,支付质保金。 41 附件 5:济南大学设备采购合同执行承诺书 济南大学对与我校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司要求如下: 1、技术协议是合同的一部分,请各位供应商牢记在招标现场确认的技术参数,以便签订 技术协议。技术协议一定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模板制作。凡是招标现场未确定的增减 设备台套数、更改设备厂家型号、更改设备配置,济南大学资产管理处一律不予支持。未经 资产管理处确认的上述情况或者额外赠送仪器设备等违规事项一经发现,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今后不再合作并公示通知省属高校。 2、供货商必须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货。到货时间以合同所涉全部设备到货之日为准。 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送货,每逾期一天向济南大学缴纳合同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所有 设备验收合格且缴纳违约金后济南大学方为供货商办理付款手续。 3、货物送达济南大学后,供货商须持有最终用户签字的货物签收单到资产管理处登记到 货时间并共同查看到货情况。否则将以到资产管理处办理设备验收入账时间为到货时间。 4、供货商不得未经资产管理处许可而同意设备使用单位或使用人提出的诸如推迟供货时 间或验收时间等修改合同的要求。修改合同条款均须与资产管理处协商解决。未经资产管理 处同意而与最终用户达成的协议一律无效。 5、如供货商所供设备未能通过验收,除按合同金额的 30%向济南大学缴纳违约金,并继 续履行合同外,同时将按提供合格设备之日计算逾期供货违约金。 6、如供货商所供设备不合格,供货商不得与最终用户私自约定处理事宜,必须与资产管 理处协商解决。否则一切后果由供货商负责。 7、供货商不得代替济南大学人员办理设备验收审核与入账手续。 合同编号: 我公司承诺:同意上述要求,并严格执行。 供货商代表签字(盖公司章): 年 42 月 日 附件 6:技术协议模板 济南大学 项目第 包技术协议 1、分项报价如下: 生产 序号 规格 名称 使用人 单价(元) 厂家 数量 金额 型号 联系电话 备注 确认 1 2 3 4 合计: 件 元人民币 2、供货与验收时间: 经协商以上货物将于 201__年___月___日前安装至指定地点,并与 201__年___月____日前验 收完毕。 3、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 (1) (2) 4、售后服务 本技术协议中的产品免费质保______年。 5、验收 验收时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文件以及招标现场的承诺澄清等文件验收,如有 不符济南大学将拒绝付款。 6、其他约定: 使用单位签章: 供货商: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43 附件 7:设备到货签收单 合同编号 供货单位 设备使用部门 设备到货日期 签收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设备接收人签字: 规格型号 设备送货人签字: (使用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年 44 月 日 数量 附件 8:济南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 使用部门: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合 同 号 供货单位 到货日期 数 单价/元 总金额/万元 量 验收项目 到货验收 验收结论 验收人签字 供货方签字 包装是否完好、数量是否正确 外观是否完好 名称、型号规格配置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详 细 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的 技 附件、备件是否齐全 术 验 性能及技术指标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收 试运行是否正常 整体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其它(以上未列项目) 验收结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写明具体原因及建议处理意见) 验 收 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备 注 年 注:本验收单时一式二份。 附件 9: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45 月 日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济 南 大 学 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设 备 名 称 设备 使用人 验 收 单 位 实验室 名称 实验室 性质 实验室负责人 验 收 日 期 资产管理处制 46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备 名称 中文 外文 规 格 型 号 国 别及厂 商 出 厂 编 号 出 厂 日 期 设 备 来 源 合 到 货 日 期 技术验收期限 同 号 人民币 技术资料份数 外 币 说明书份数 质 量 保 证 期 索 赔 期 限 价格 配 序号 套 设 备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名 称 型 号 数量 附 件 和 备 件 序号 名 称 型 号 数量 序号 技 术 资 料 及 说 明 书 序号 名 称 页数 技 术 指 标 验 收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定值 47 测试值 备注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验收结论及处理意见(验收合格,或限期维修,或更换,或退货,或索赔等) 验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组成员 姓名 单位 专业 使用单位意见 职称 设备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主管校领导意见 签字 月 年 日 (签章) 48 年 月 日 月 日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10:济南大学仪器、设备、家具质保验收报告 设备使用部门: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供货单位 到货日期 数量 合同号 设备价值 设备使用人 质保期限 质保金比率 质保金额 设备在质保期内使用简述(运行是否正常、各项指标是否达到要求、质量合格与 否): 使用人签字: 年 月 日 使用部门意见: 公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备注: 注:填写本验收单时应一式二份。 49 月 日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11:投标公司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户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50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12:原件明细表 提供原件明细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细则中要 求提供的原件 实际提供的原件 对应评审细则项 …… …… …… …… 供应商不满足以下 3 条要求,出现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1、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细则中要求提供原件的,本表必须胶装在报价文件中; 2、供应商按照本表提供的原件同时复印件必须胶装在报价文件中。 3、供应商如开标现场提供原件的须和报价文件同时提交,否则不予接受。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