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关于征聘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教师的通知.doc

怀念的钟表。2 页 17 KB下载文档
关于征聘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教师的通知.doc关于征聘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教师的通知.doc
当前文档共2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关于征聘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教师的通知.doc

(通知) 签发:武士勋 [2012]20 号 关于征聘 2013-2014 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 开课教师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 2013-2014 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教师(包括教辅 和行政人员)的征聘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公共选修 课管理,提高公选课的开课质量和教学效果,现将有关要求通 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公共选修课一般应由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 担任,以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2.每门公共选修课程的学时一般为 28 学时(计 1.5 学分) , 和 18 学时(计 1 学分)两种。如超过 28 学时,申报时须说明 理由,经批准后方可安排。 3.公共选修课一经教务处批准开设后,即纳入开课计划, 向全院学生公布,由学生自由选修。 4.每门课程至少选满 30 人方可开课。 5.每门课程的班容量一般不超过 120 人。 6.承担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必须认真履行《河北科技师范 学院教学工作规程》,重视教学法的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7.凡因教师及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教学效果不好 或学生评价较差的公共选修课,教务处有权停止其继续开课。 二、上课要求 1.各院(系)组织学生于学期末在网上选课报名,每学期 从第 1 周开始上课。 2.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 3.公选课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学院教学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执行。 4.公共选修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与其他课程同 样对待。 5.公选课程的考核严格按学校《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要加强对公共选修课考试的管理,严格考试纪律,考试要求。 考试违纪处理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进行。 6.公共选修课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及时在网上登录成 绩、打印成绩表,并做好课程总结一并交教务处存档。 7.公共选修课的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考试及格者即可取得 相应学分;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另选其它课程学习。 8.公共选修课与必修课同样管理,教务处可根据信息反馈 与学生评教结果,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公共选修课的教学情况。 9.新开课教师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须提 交相应教材样书,不具备上述资格的教师,须经两名高级职称 教师推荐并提出推荐意见,同时提供全部教案和教材,并进行 试讲。 有意开设公共选修课并符合要求的教师,请于 6 月 14 日前 将相关材料(申报表、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2 学时 一个单元) 、讲课提纲和教材样书)送交教务处审核,所交材料 一律使用 A4 纸。若不交齐所需材料,不允许开课。 2013 年 5 月 30 日

相关文章